坐标加拿大多伦多
房子145万,closing date 7/6,已交定金7万
5/31 卖房律师催促说该当日交接。买方很惊讶。
按买方要求,卖方律师当天发过来一封amendment,显示买方在5/2签署该amendment,closing date改到5/31。
买方对此amendment一无所知,查看签名和initial,明显是伪造的签字。这个合同是在买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的。
第二天,6/1,卖房派第三方找买方律师协商mutual release。说是买方可以取消买房合同,得到退回的定金,条件是不追究假合同的法律责任6/1。 买方说这个amendement meant to sent to someone else
第三天,6/2,卖方反悔,发信要求继续执行合同,否则扣7万定金,并且另加十万合同赔偿。
请问
1. 买方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买方有没有可能取消合同,拿回定金
2. 买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控告对方?找媒体?找律师?找政府机构?
3. 卖房一开始说那个假amendent是发给别人的,结果卖方乌龙,发给买方,是失误。卖方背后的动机会是什么?什么原因导致他们不能等2个月,需要签假合同给别人,提早2个月的closing?
谢谢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