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丝后,当局对出国人员的政审一下子严格了许多。当年年底我手上的一个项目要组团去目标国商务谈判,为了办理出国的审批件,需要团队每一位成员的单位出具一份政审函,声明该人在柳丝期间老实本分是良民大大的。团队里的40岁左右技术负责人来自外地的生产厂家,我便发了一份函给其单位,要求对方按要求出具一份证明函即可,既所谓函调。因为时间很紧急,我还特地打电话给那个单位要求尽快将证明函寄过来,对方在电话里也答应会尽快办理。可一个星期之后还是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正在着急时,收到了对方单位的电话,要我们派人带着介绍信去取该人的政审材料。我当即拒绝,告诉对方就是简单的一张纸,寄过来就行了,如不放心就寄挂号信过来。通电话的好像是厂办主任或者人事处长,还是一连串的好好好!
又过了几天,突然办公室里来了一个人自称是来送材料的,见到我后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火漆封口的档案袋,说这是X处长的档案请打打个收条给他带回去。
我大骇,立即打电话给那个主任:谁让你把X处长的档案送过来的?!不是发了一张空白政审表给你们了吗?!填好就行了!再说,即便是送档案也应该是摘录和复印件啊,怎么把原件送过来了,出了事谁负责!?对方嘟囔道:就是复印件,因为他的情况比较复杂,所以就用火漆封了。您要的表格我立即填写再寄过去!
我追问了一句X处长在柳丝期间表现如何?
答:一直坚守生产岗位,立场坚定、表现优异。
通话时那个送材料的一直站在旁边。撂下电话后他说:领导啊,我们主任说了这份文件不许我打开,一定要交到您手里才行。如果没交出去,我还得带着它去办别的业务,不安全。为了不让办事人为难,我便写了一张收条,盖章,让他走了。
为了抓紧时间,同时既然那个主任已经口头批准了X处长的政审,我便用我们单位的表格填了一份这位处长的政审表格,走了流程。
等到一系列手续办完之后闲暇下来,无意识地打开了桌上的档案袋,翻了翻,发现这一厚摞的材料里,关于这位处长的只有2-3页,其余的都是他父亲1960年代因为奸淫幼女被判刑的材料。由于这一个无意识的动作,我顿时有了好像是自己窥探了他人阴私的内疚。
在国外期间,这位处长还特意当着我的面表达了一番对强奸罪的愤恨,不知是为了说明自己的立场还是想试探一下我是否知情。
任务完成回国后,我便将这一厚摞的档案复印件扔进了碎纸机!
事后我仔细分析了一下这个单位这么阴损的原因,因为我在电话里和商函里都表达的十分清楚:就是把空白政审表按表格内容填好盖章寄回就行,可能性如下:
1. 可能是有人竞争这个出国任务,以提供档案让我否定这位处长
2. 仇人想方设法让这位处长出丑,让他丢人丢到外面。
文革结束了20多年之后还有这种事情发生,既没有违反规定却又的确阴损到家了。相反我既没有处理那个主任或者单位的权力又不能欺骗自己当做什么也不知道。
前两天教练发了一份帖毛时代的“外调”,很多都是扯犊子,从我这次的亲身经历看,无耻或者卑鄙到这种程度的干部恐怕还是有的,更何况是“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毛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