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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谷开来评价辛普森案时,对美国的司法程序很是不屑。意思是我们“以事实为依据”快刀斩乱麻,罪犯转不了空子。讽刺吧,不过她
西方的法治,实质是维护自由与平等的关系;中国的法制,实质是维护强迫性支配/服从的工具
笑话,西方的法制是维护有钱人的,辛普瑟如果没钱请律师,早就进监狱了。有人统计,某些州10年以下刑期的冤案5%;因为请律师
理论与实践总是有距离。有钱人能更好地利用法制保护自己,与法制是为有钱人设计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
这话拾人牙慧。辛能赢是因律师厉害,不是钱。如果你够聪明,知道甄别律师厉害与否,遇上大案花小钱请小律师打赢的机会比比皆是。
如果不谈结果,从过程而论,辛与控方被平等地置于同一司法体系,随后各自发挥自己不受限制的最大能力。平等与自由得以兼顾。
过程平等,机会平等是最基本的,也是可操作的。中国的高考不就做到了吗?尽管对选拔人才的目的,它并不完美。Alternati
是的。尽管结果不合意,但正是因为其不完美,拯救了无数可能被公权力伤害的人
自己的两滴血液(DNA)留在杀人现场,没有1700万美元打不赢这官司。
律师是明码实价挂牌出售,大牌律师都是年薪几百万美元,法律在金钱面前无能为力。
过程平等?花几百万美元雇佣两名专挑陪审员的律师,挑出12名陪审员只有一名白人,9名黑人,两名西裔,机会均等吗?
90s末回国,在机场书店看到过这本书。她很能干的,好强爱折腾,最后被不厚逼得精神失常。她妈给李源潮写信要探监薄熙来,也
有其它原因。1.白人警察的确在现场留下了伪证。2.被杀的男女也不是善茬。要是被害者是个女护士什么的,结果就很可能不一样
如果是穷人早就判100个死刑了,全世界人都明白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