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续忆》
附录一
徐礼耕先生之回忆
徐家祯注释
(七) (租办)嘉兴伟成庆记绢丝厂的经过
嘉兴纬成庆记绢丝厂(网络图片)
1931 年冬,杭州伟成公司因受各种影响,宣布停闭。当时杭州的中国、 交通、地方、浙兴等银行,都是伟成不动产受抵的债权人(总数约一百三十万 元)。当时,伟成公司以前曾发行过公司债一百万元(已还过二十万元),由 当时浙江省财政厅担保。为了处理这项债权及这笔公司债,1923 年初,由财政 厅及各银行组织了经租委员会,将伟成公司裕嘉分厂绢丝部连同原动部,标价 出租(裕嘉分厂共分四部:缫丝部、力织部、绢纺部和原动部。绢纺部一度曾 由王左泉同志担任部长;缫丝部后由伟成鹤记承租,朱新予同志担任厂长)。 经过半年多时间,未有人正式承租。先父认为绢丝是出口商品,可为国家争取 外汇,不能让这样的厂长期停产。遂于是年冬经考虑,毅然叫我前去承租。在 先父的主持和督促下,我去承租了这个厂,租期二年,租金每月九千五百元 (后增至一万另五百元)。承租之后,一面筹搭资金,一面由原绢纺部部长施 叔谋组织原有职工(回厂),一面又在上海作了出口和进口原料等安排,遂于 1933 年 2 月开工。因沿用伟成公司原有出口商标,采加记方式,定厂名为“伟成 庆记绢丝厂”。绢纺部原系国外买来的旧厂,开工之后,发觉机械设备甚多不合, (对)发展生产,大为不利,乃着手大量添置了中间部分的设备,使绢丝生产 逐步增加了一倍以上,大大降低了成本。绢纺工业,是原料比重小,工缴(效) 比重大的一种工业,由于生产增加一倍,在当时丝价惨跌的情况下,得以勉强 维持。
债权人的目的,是清理债务,出租是过渡手段,最终是将厂出卖。于是, 在我厂续租二年期间,全厂进行清估,实行标卖。1936 年春,利记公司(即后 来伟成利记绢丝厂)独家得标(我和厂长施叔谋等当时正去日本考察)(注 1)。 我和先兄商议,本着“只要厂开车,不问你与我”的遗教(当时先父已去世), 以及其他因素,庆记遂于是年秋如约结束,共经营三年八个月。
此嘉兴伟成庆记之经过也。
嘉兴纬成庆记绢丝厂车间及机房(网络图片)
在续租期间,全厂进行标卖。我们当时有几种想法:
1)租厂是单纯经营,买厂是基建投资,对绢丝事业的整个前途,要作考 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