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枫叶2022-10-07 01:34:15

        什么叫做真正意义的“民主言论自由”呀?那不正是在法理规范下之自觉遵规守法而有根有据的实话实说嘛!否则,不就成了没啥文化道德教养的邪恶政治下之假话谎言骗人了嘛!所以,当年那些纳粹分子之一的戈培尔,不正是这类“只要谎言重复上万遍,就会成为真理”的邪恶政治嘛!而邪恶政治的因果效应,不正是独裁专制霸道、祸国殃民嘛!
       本草民就是喜欢一个法理规范下之民主言论自由的社会。而所谓的“法理规范下”,指的就是有着具体法律规范、司法中立管理这么个有根有据而实话实说的“民主言论自由”!就完全类欧美那效仿毛式“文革”的民主言论自由:大鸣大放大字报、言论自由、游行自由!
       而非动辄要么,出尔反尔、假话连篇、坑蒙拐骗得手再说;要么,就是暴力恐怖主义式违法违规着威胁恐吓所谓“不争论”、或所谓“再也无需看群众的脸色行事”了这类。否则,就“枪指挥党”恐怖主义手段,在未经任何法理决策机关认可的前提下,派出军队坦克来开枪射杀无辜民众而镇压之!也不是“不争论”下,涉嫌违法犯罪式派出什么保安或武警打砸抢、武斗式强拆滥征等之类。
       这不,俺刚不久又发帖了一篇标题为:《再为邓贪功诿过所自诩“核心”做粉饰亦无改其涉嫌犯罪》文章,便立马招惹了那类逢毛必反的邓右们“地沟油”式说假杜撰着“莫须有”毛泽东的跟帖机会了!
       有个网民是这么跟帖地辱骂毛为“毛...贼”。其具体解释所谓“毛....贼”的罪状是这么跟帖的,称:“现在还为毛...贼们歌功颂德的,大多是:1.毛时代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以整人为生的政治流氓及其后裔;2.文革中的打砸抢分子及其后裔;3. 曾受过老毛宠幸的女文工团员及其后裔;4.中毒过深的脑残。盖莫如此。”
       首先,俺就权且尊重其确实有着可无中生有、栽赃诬陷的“民众言论自由”吧。反正,又不是啥政治上纲上线的司法性质的问题。也就权且采信其所谓“毛...贼”的说道吧。然而,为人道德操守的拷问就马上来了:
       第一)既然说毛泽东是“毛...贼”。那么,法理层面,何谓“贼”的性质呀?那不正是涉嫌违法犯罪式,或盗窃抢劫、或挪用不还、或占公为私等之类了嘛!那么,试问:该网民,假设毛主席是“贼”的话,却怎么就始终拿不出其所谓“毛...贼”的任何社会上所定义“贼”人之“赃款赃物”来呀!否则,那不就等于你自己承认了自己成天在假话谎言着造谣欺骗了!而如此一来,不就反倒证明了你自己纯粹就是个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的“贼”了嘛!而毛泽东反倒非但不是“贼”,而且还是个可证明你自己就是“贼”的名誉法官了嘛!
       而事实适得其反的却是:毛主席非但不是他们所“莫须有”着诬蔑的所谓“贼”,且还是个伟大英明而大公无私的贡献者。其一生非但拯救亿万人民的生命,还增添了人口;还奠定并遗产给了整个国家和民族那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国家工业化系统、尖端科技和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性的规划!以及整套始终超前先进而与时俱进、与世接轨的治国理政的法典,那就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毛泽东思想!还并非仅仅限于此,而是甚至连他稿费也贡献出去了。
       第二)而他对着我这么个双方都从未谋面者,在根本不认识、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还居然能靠拍脑袋着瞎蒙瞎猜所谓:“毛时代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以整人为生的政治流氓及其后裔”的说道,不就等于他在承认自己,根本就没有任何就事论事讨论的文化理论水平。而只能不懂装懂地干些以讹传讹、瞎蒙瞎猜之类,毫无起码事实根据之类的胡说八道或血口喷人,来骗吃骗喝地增加点击率、也好刷刷存在感了嘛!同时,也反映出了你这类人假民主、真独裁,而以造谣恐吓的方式,来更好地具体地验证着邓氏“不争论”独裁霸道专制嘛!
       以及那所谓“曾受过老毛宠幸的女文工团员及其后裔”的说道,就更显得其纯属文痞类之极尽无中生有、胡说八道式瞎编狡辩之能事了!还所谓人家“中毒过深脑残”呢。怎么就不你中言者的“毒”呀?因为,你甚至连起码的具体证据都佐证不出来。谁还采信你、被你所“中毒”呀?
       第三)而他所谓俺就是他所瞎蒙瞎猜的所谓“文革中的打砸抢分子及其后裔”的说道,不正是他本人在亲口地承认了这么个事实了嘛:当年“文革”的过程中,确实发生他所谓“打砸抢分子”们,那非但完全违法犯罪,而且还完全违反了标志着当年法理明文所规范“文革”该如何具体执行的法理官方政策性的“516通知”了嘛!从而达致了那些违法犯罪性质的“打砸抢分子”们政治动机不存之刻意破坏“文革”的事实了嘛!这也就完全变相地验证了:恰恰正是由于“文革”之发动,完全英明正确而及时性。才导致了那些欲将其扼杀于萌芽状态中的所谓“打砸抢分子”们,之必须采取点“打着红旗反红旗”的阴谋诡计,而主动挑起群众斗群众而干点违法犯罪的事情。因为,该“文革”之革命,革到了自己头上、或自家亲人的头上了嘛。真能不干些公报私仇、秋后算账的事情,以便制衡一下自己负面之被动态势呀!然后,再进而栽赃嫁祸于“文革”,不就完全可以达至其捣乱破坏“文革”的根本效应了嘛!因为,无论宪法上所明文规定的民主言论自由的方式,抑或针对性“文革”所制定的“516通知”中所具体明文规范如何执行和落实的方针策略,全都没有要求采取那些“打着红旗反红旗”的那什么“打砸抢分子”们,所为非作歹的打砸抢武斗的手段!更何况,该网民那所谓的“毛...贼”,也从未这么指示或下令过!反倒是“明码标价”地公开规定:“要文斗,不要武斗”,要采取“说理斗争”等之类指示! 因此,跟那最高统帅之如该网民之所谓的什么“毛...贼”有啥必然之所被其“莫须有”的诬陷,有啥必然关联呀?
       就犹如,即便在当今包括欧美在内的任何国家里打工、或任职而谋生的海外华人,人家上级老板根据国家法律,针对性明文规范你在本单位或公司工作,绝对不得私下里,明知故犯地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政策,而擅自所谓“不争论”地干着或干那。
       然而,如果你却自以为是地自恃有那么点独当一面的领导工作能力,而恃强凌弱、或自恃“功高震主”而胆敢一身试法地违法违章做事情的话,那么,所导致的恶果,照样是后果自负。而非可诿过卸责给上级主管老大或老板。
       故,试问:武斗是谁干的呀?不正是那帮被打倒的人所干的吗?不正是那个最为典型的“老革命”在“文革”初期,“打着红旗反红旗”而高呼着支持“文革”的口号、却明目张胆地悖论法理,而违反了中共中央在涉及“文革”具体政策的“516通知”中的明文规范,而公然挑逗群众斗群众的武汉武斗挑起者——陈再道嘛!
       然而,在后毛时期,到底又是谁给他这个带头搞打砸抢、武斗的“老革命”做平反的呀?不正是邓右胡乱邦们嘛!那么,邓右胡乱邦不是反对“文革”的吗?咋不严惩他陈再道这类所谓“文革”的打砸抢武斗分子呀?那不恰恰反过来,无异于说明了,邓右胡乱邦实质上,就是支持文革期间所发生的涉嫌违法犯罪式的打砸抢武斗的了嘛!那还能反过来篡改历史地捏造成是“516通知”的文革政策让你这么干的吗?那不典型的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栽赃陷害的说假谎言了吗?
       再试问:在“文革”初期,又是谁打着支持“文革”的旗号,而公然违反中央法理政策之“516通知”,而擅自涉嫌违法犯罪行径地将北京某中学校长卞仲耘当场施暴殴打至死呀?这不是典型地“打着红旗反红旗”性质之破话“文革”的具体事件吗?邓右胡乱邦集团,怎么就不深究这一严重违法犯罪性质恐怖主义式命案之凶手呀?难道“文革”中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毫无任何司法或中央指示的背景下打死了人的性质,不也属于邓右本该打击的所谓“三种人”范畴了嘛!
       怎么这么个政治影响巨大的人命关天的案子,一旦涉及追究法律责任时,司法部门就可以罔顾司法独立之必须“实事求是”地中立客观、就事论事地针对性回应。而却是换了另一标准口吻称“已过了起诉期”了呀?咋就不再继续出声了呀?咋就双重标准了呀?难道这就是邓右那口口声说的所谓“改革开放,解放思想”、所谓“依法治国”了吗?
       因此,为了公平公正起见,特意将涉及该历史案件的人和事的揭发链接附上,不妨打开参考之。那可是至今仍未曾见过中共官方之任何辟谣的揭秘报道:https://www.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149806&do=blog&id=182990&mobile=yes  
       而且,根据杨尚昆的日记所揭露:胡耀邦生前曾亲自对杨尚昆交代,邓大人曾指令其将当年知情此案、以及知情邓确实就是当年1976年清明节时曾利用悼念周总理而搞打砸抢和武斗的幕后操作者“纳吉”真相的24个公安部侦查员,全都给以“出差”的借口骗到了云南后,以车祸灭口之的事情经过。
       就权且援引上述两个历史真实案例、且还都是当年的官媒先后报道的“文革”打砸抢、武斗事件的人和事。这可就绝对没有涉嫌任何的所为“造谣传谣”了吧!而那一切,可就绝对没有毛泽东下令或下指示所为的证据了吧?也没有任何中央具体下令或指示而为之的证据了吧?因此,那又如何能有站得住脚的法理依据,可以将这类发生在“文革”初期之政法性质属于涉嫌触犯法规的行径、并同时破坏“文革”之法理规范下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人和事,与“文革”法理政策之明确规范之间,有啥可强行捆绑的必然关联呀?那不完全背道而驰的人和事嘛!那又如何能知法犯法而谎言篡改历史地强词夺理,而“莫须有”式卸责诿过地栽赃嫁祸到了毛泽东头上呀?然后,却还向那些反毛反共的“右派”们投降示好、贪功成为了自己是“反文革”的“功臣”了呀?他邓小平不正是当年对“516文革通知”举过手同意的吗?怎么当后来,那“文革”的革命,“革”到了自己头上时,就受不了、就要耍无赖了呀?
       这就完全类似古今中外那些贪官污吏似的,无论台上台下,无不口口声声地坚决支持、坚决拥护“反腐打贪”。然而,一旦发现其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很快就要被顺藤摸瓜而“顺”到了自己头上时,就拼命地耍阴谋诡计搞弄虚作假、甚至“不争论”抑或杀人灭口式的破坏了!这不典型的“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具体表现形式了嘛!
       这就如同:人家中央上级领导,明文政策下令你:在目前暂时处于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反围剿”在战略上以“农村包围城市”为主,而非轻易城市暴动为辅;战术上,以游击战为主,而非轻易阵地战为辅。然而,你在领衔任务的承诺后,在执行或落实的过程中,却处处擅自做主,而反中央战略战术之道而行之。结果,大败亏输之后,回来被问责之时,你指挥员还居然以所谓“宜粗不宜细”而遮遮掩掩地诿过卸责,谎言诬陷成了人家上级领导这么让你干的。......因此,这不是典型搞“反围剿战役”之破坏,而自毁政治公信力,又是什么呀?
       邓小平当年所领衔“反右”的斗争过程,不也同样如此嘛。人家毛主席委任其挂帅“反右”总指挥时,有着非常具体的执行政策以及还有个针对性的估算,那些实实在在有案在身的违法破坏性敌对“右派”,也就5000人左右。然而,当完全委任邓来具体执行时,他不正是一如其后来所故伎重演的那样:悖论中央的具体“反右”政策,而胡作非为、行左实右地搞成了“反右扩大化”。弄出了55万个所谓“右派”出来。在毛发现后已经明确指出其问题之后,他还一直没有纠正之。结果,到了华国锋主政时期,被恢复工作之后,为何篡政夺权、巩固并扩大其阴谋诡计、拉帮结派的政治基本盘,便联手胡耀邦,反将那些他自己曾一手造成的“冤假错案”的“右派”们,平反解放出来。并在舆论上伪造篡改历史,而反过来诿过卸责地诬陷为毛的“反右”所至!这不正是其为人道德操守自毁,而其政治逻辑就必然邪恶性质,而弄虚作假、倒行逆施之所在了嘛。而其整个过程,不正是典型的“打着红旗反红旗”具体体现了嘛!
       今天,再回头看看他背信弃义而毫无起码政治道德地架空、推翻、并取而代之了那后来曾一度将其恢复工作、并提拔上来的华国锋之后,也同样打着重新如法炮制其一直“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手法:首先,也是顺着华国锋之前所首先提出的“改革开放”口号,做贪盗华功为己说之功。在舆论上华首先高擎的“改革开放”的旗帜接过来之后,打着继续“改革开放”的红旗作为幌子。然后,干得却是掩人耳目下之另起炉灶,而违法违规、甚至涉嫌犯罪性质的“黑社会”政治类的所谓“改革开放,解放思想”。为什么推理出这么个司法定义呀?其具体事实如下:
       1)首先,破坏党规国法所具体规范下,党国政府权力运作的法理规范系统。而先后以副职阴谋诡计而架空正职而喧宾夺主式篡权谋政;再后来之背叛党规国法规范下之必须“党指挥枪”。而倒行逆施、胡作非为地搞枪指挥党,导致祸国殃民;再后来,则在完全完全退下之后,仍自私自利、无法无天地实施复辟倒退而复古式“垂帘听政”、甚至“遗嘱听政”。甚至对人民完全合法合规之“造反有理”而和平抗议其倒行逆施的非法行径,所下令军队开枪射杀的惨案回应。从而导致了这四十年,整个党国社会政治道德环境渐进式全面崩溃,而自毁政治公信力,而自毁了执政党的法理执政根基。
       由此可鉴,邓大人生前一直实践着那些所谓“不争论”、所谓“无需再看群众的脸色行事”等之类歪理谬论,并非随便说说而已。而是纯粹是在“言行一致”地不惜以涉嫌违法犯罪为代价,也要践行其完全背叛宪法所明文规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理民主与法制的规定。
       2)国家宪法中原本法理规范着社会主义公有制下,法理规范属于国有制财产的企业或单位,全都打着所谓“改革开放,解放思想”、所谓“招商引资”、所谓“市场经济”的幌子等,类似违法犯罪嫌疑的手段,将其做股份形式贱卖肥私。并且把原本法理规范下所有全体在职员工,除了单位内那些“上层建筑”的党员官僚们以外,全都被非法非规、非公非正地做些象征性而极其低微的所谓“买断工龄”的补贴之后,勒令下岗失业、分流!而为此受害之众,达几千万计!完全出尔反尔地背叛了执政党之前那说得比唱的还好听的政治承诺!自毁公信力、自毁执政根基!
       结果不少双职工家庭,正值中年,上有老下有少。到了社会职场上应聘,还处处受到毫无国家法理具体针对性细化立法,而导致综合性歧视,而处处受挫。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体力歧视、相貌歧视等等,完全与整个现代文明世界之法制政治、法制道德等,背道而驰着相违背的社会乱象。这就必然导致社会上成千上万的家庭,突然陷入经济危机的无形且无助的压力,而层出不穷、此起彼伏的家庭内部的矛盾、冲突和破裂。如:又离婚或离家出走者,有被迫色相卖淫苟且偷生着养家糊口者,有被迫滑向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邪门歪道谋生者。等等。这不就完全典型而具体地体现着邓右那歪理邪说之“猫论”谬论下被诠释为:不管黑道白道、不管合法非法、无论或“资”或“社”,捞到钱就是王道的倒行逆施、胡作非为嘛。
       而成千上万的那些源自从农村那些舍弃老少妻儿那原本常年温饱而团员的家,而背井离乡地盲流全国的城市里被边缘化地所谓“打工挣钱”的农民工,其所遭遇,也与那些国企下岗分流的落魄职工,也八九不离十。这不典型的现实版之涉嫌违法犯罪式逼民为贼、逼良为娼的真实写照嘛!更何况,那些所谓“铁链女”们以及无辜的婴儿们,之被暴力拐卖的故事,就更是一直层出不穷而未曾间断过了!
       由此而导致了整个党国社会政治道德环境之自毁败坏,而一直充斥着贪污腐败愈演愈烈,黄赌毒黑当道专权着欺压剥削百姓。对人民实行暴恐式资产阶级专政。故而,这四十多年来移民、偷渡之众,史无前例。几乎全都是远洋逃难式移民,避之唯恐不及!连港台同胞都根本不愿意统一!根本就没兴趣“攀”这门类似黑社会统治政治性质的“亲戚”!而反过来做大了独派势力。整个就是典型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真实写照!
       3)自私自利而急功近利、自废武功地擅自下马了包括运十大飞机、光刻机等在内的十几个当时属于世界前沿尖端科技的自主研制项目。这就轻易地前功尽弃了之前所有研制心血和巨额投资。尤其是那个一个试飞成功了的“运十大型飞机”。否则,我们早就成因此衍生整个巨大的、与此相关的经济效益产业链,并同时造句了更多衍生行业所带来的巨大就业机会而造福于社会不断产出的毕业生之求职需求。
       而其下马运十大飞机托辞之一就是所谓,因为那是王洪文主管该项目之功。荒唐可笑之极!另一个理由,就是挪用这些毛主席时代精打细算节省下来做尖端科技专款专用的巨额资金,转用应急于由于自己那肤浅愚昧政治的农业“包产到户,分田单干”所导致粮食普遍性失收。由此可见邓右胡乱邦伪共“特色”集团的人,政治极其自私自利而罔顾国家根本利益。其考虑和拿捏国家大政,就必然处处战略肤浅短视、政治鼠目寸光,而上了西方帝国主义之战略忽悠。结果,到头来,处处仰人鼻息、靠洋吃饭而受制于敌。
       4)为贪功为己今后扬名立万而树碑立传,故而喧宾夺主地抢着以华国锋总理的特使而访美签约外交的谈判过程中,涉嫌违法叛国式擅自认可签约允许美国销售台湾防御性武器,而完全违背了毛周时代与美国达成的中美外交原则框架之“中美上海联合公报”的政治基础。结果,导致中国由此后来之一系列的战略核心利益之被动,而处处被掣肘牵制。整个就是丧权辱国、卖国求荣的犯罪性质!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最接近太阳的人2022-10-07 01:45:18
历史看共产党内斗违法的破坏性
东田枫叶2022-10-07 01:52:35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政党不内斗现象!国民党如此、民进党如此。无非程度不同罢了。唯有以法规标准衡量之
最接近太阳的人2022-10-07 01:54:44
老毛搞20多年,搞了什么法?
chufang2022-10-07 01:57:05
唯我独大法。
东田枫叶2022-10-07 02:29:04
呵呵,怎么没有法呀?你们不遵守而违法违规,并不等于没有法!对吗?文革“516通知”就是针对性文革的“法”!为何要违背之呀
东田枫叶2022-10-07 02:30:51
呵呵,什么叫做“唯我独大”呀?毛当时本身就是老大!更何况,“516通知”法理明文规范着涉及“文革”政策之法!谁让违背之呀
东田枫叶2022-10-07 02:32:43
邓右那就更是对法规熟视无睹了!人家法规明明规范不得搞打砸抢武斗。而是文斗说理斗争。你却非搞不可。然后,还诿过栽赃陷害
东田枫叶2022-10-07 02:34:53
今天恰恰正是必须对“文革”的历史过程,做细化之正本起源的时候!还原文革中的是是非非!谁搞打砸抢武斗,谁就是违法破坏性犯罪
东田枫叶2022-10-07 02:37:00
无论在党内还是党外,凡属“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手法,就是典型的故意“宜粗不宜细”、“话别说得太清楚”之类邪恶政治之违法欺骗
chufang2022-10-07 02:40:56
说一声不要国家主席,反对的人都不敢出声反对。这就是他的“法”。
chufang2022-10-07 02:53:31
说一声“要武嘛”,北京城里就打死了一千七百多人。
chufang2022-10-07 03:29:53
你都没搞清楚这些口号的背景和意义,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欲千北2022-10-07 04:14:58
又来刷屏了。这不好。
欲千北2022-10-07 05:18:34
毛泽东自豪的说,他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ich2022-10-07 08:15:04
毛主席已经化身为习主席回来了。你应该高兴才对。为什么天天叨念反革命分子邓小平
默沉2022-10-07 13:32:28
楼主是否真的崇拜毛不好说,但对邓的仇恨是刻骨的。
立竿见影-12022-10-07 15:17:10
可能是清理三种人时受了点刺激
东田枫叶2022-10-07 15:24:59
呵呵,既然你觉得我没有搞清楚的话,你咋不也来告诉我呀?呵呵呵,我想知道,你到底了解了多少
东田枫叶2022-10-07 15:28:07
请你不要文不对题地用“仇恨”俩字。请就事论事、客观中立地看我说是否都是事实。好吗?如果全都事实求是了,也就实话实说了。
东田枫叶2022-10-07 15:30:18
我啥刺激也没有。良民一个。别瞎蒙瞎猜!更何况文革初期尚孩子一个。看看当今的中国社会,就知道透过现象看本质了嘛
东田枫叶2022-10-07 15:32:09
你都根本看不懂毛所谓“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是什么个环境说话。瞎援引!而他到底又有哪一点实质性“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呀
东田枫叶2022-10-07 15:34:45
试问:毛说“要武嘛”的原话是针对这事吗?有具体的历史佐证吗?否则,不正是你这类人所热衷于假话造谣、张冠李戴,栽赃诬陷嘛!
东田枫叶2022-10-07 15:37:16
试问:当时的国家宪法硬性规范一定要设国家主席了吗?如果设了、且非设不可的话,难道就非得强迫毛当不可吗?你林彪当呗!又不敢
东田枫叶2022-10-07 15:39:10
又不来“不争论”啦?这样更不好!就更是:非但违法违宪,还更不像所谓“改革开放,解放思想”了!人民苦邓久矣!
东田枫叶2022-10-07 15:40:18
你怎么天天念叨着我喜欢“念叨反革命分子邓小平”呀?呵呵呵
东田枫叶2022-10-07 15:43:44
试问:“516通知”里涉及到设国家主席的具体规范吗?否则。你在这里跟这个帖,不就典型的答非所问、转移话题了吗?请看清题目
东田枫叶2022-10-07 15:46:36
请你不妨好好地调查清楚,你所谓提到的事件,到底具体是谁干的。有否毛或中央的具体命令。否则,你不就典型的栽赃陷害嘛
chufang2022-10-07 16:19:13
毛当时还有一句话:“好人打坏人,活该,好人打好人,误会”。
原上草20172022-10-07 20:50:29
这话靠谱! 比如严打时给打了,坏恨在心,等等,等等。
东田枫叶2022-10-08 16:05:22
试问:严打的对象,不正是参加武斗打砸抢的人吗?我话已经清楚表白自己尚是个孩子。你却还来逻辑前后矛盾。那不等于说造谣说假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