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持有枪支在美国是合法的,公民都可以合法持有枪支,但是即使持枪合法也是有限度的。在美国公民只可以持有“民用版”枪械,如民用版M16(AR-15)、运动AK步枪等,这些枪械虽然在外观上和军用版别无二致,但是却都是取消了自动机的半自动武器。持有枪支的人私自将枪支改装成自动武器在美国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美国的枪迷就真的买不到自动武器了么?其实不然,按照美国法律规定,1986年后生产的自动武器不可以上市流通,而1986年前合法购买并持有执照的自动枪械可以自由转让,因此只要有钱还是可以买到的。但是由于价格颇高,而且还需要到当地警察局进行备案获得批准才能购买,因此很少有人通过这种方法转让自动武器。(犯罪分子和帮派成员也不会通过这种手段获得自动武器)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美国自动武器和半自动武器式如何界定的了,美国规定:只要使用者在扣下一次扳机后不通过人手的重复动作就可达到连发效果的任何武器,都属于自动武器范畴。也就是说一把枪扣下一次扳机射出两发或两发以上的子弹就属于自动武器。
但是美国枪迷的枪瘾很大,时时刻刻不想着体验自动武器酣畅淋漓的倾泻弹雨。因此有聪明的枪迷用鞋带在枪上轻易的将半自动的步枪变成了自动步枪,不过根据法律这种做法有改装枪支的嫌疑,也惹出了一些麻烦。但是碍于没有改变枪支的构造,美国政府也对这种手法无可奈何,只能不了了之。
所谓高手在民间,枪迷们秉持着有法律漏洞不钻白不钻的原则,发明出来一种可以使半自动武器瞬间变成自动武器的方法,既不用鞋带也不用改枪。原理很简单,不是扣一次扳机不能射出两发子弹吗,那就多扣几次扳机就可以喽。不卖关子了,其实原理很简单,就是使用者通过特殊手法利用枪的后坐力,在短时间内连续多次扣动扳机,就可以了。美国枪迷管这种方法叫“Bump Fire”,中文就是“撞火”
通过“撞火”的手法,美国市面上在售的绝大部分半自动武器不论手枪、步枪都可以实现连发射击,以美国市面上最常见的半自动武器AR-15为例来说,用“撞火”的方法射击打光一个30发的弹匣只需要5-7秒,和军用版的M16相差无几。但是“撞火”是需要经过大量训练和实际操作才能学会的技术,因此只有资深枪迷可以掌握。
经过很多年的而发展,撞火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一种十分成熟的技术了,具体的操作很简单,如果是右手持枪的话,就使用右手拇指(左手反之)勾住裤袋或者腰带,右手食指放在扳机上保持不动,左手握枪身向正前方推使得右手食指扣动扳机开火,开火后依靠后坐力会发挥作用,使武器完成连发射击。这种“撞火”的方式是最简单的方式,比较容易掌握,但是由于需要在下半身操作射击,因此精度很差,基本不能上靶。
另一种方法就是老枪迷才能掌握的手法,也就是抵肩的“撞火”射击,和第一种方法原理基本相同,不过由于少了腰带的支撑,所以需要抢手扣扳机的手非常有力和稳定,和第一种方法一样,右手保持扣扳机姿势不变,左手向前推枪身直到右手扣动扳机。由于是抵肩射击,所以精度上会比第一种方法要强很多。但是缺点是需要经过专业训练和大量练习,如有操作失误可能会枪械脱手造成伤亡,有一定风险。
第三种方法就很简单了,就连偶尔摸枪的家庭主妇都可以掌握这种方法。这就是使用专业的撞火枪托,这种枪托是一种可以伸缩的枪托,在枪托内部有强力弹簧,使用时和前两种方法不同的是,左手不是向前推拉枪身,而是将枪身向后压保持枪托保持收缩状态,右手动作保持轻扣扳机,之后左手放松,使枪托恢复到伸展状态,同时扣动扳机完成连发。这是最简单也是最为有效的“撞火”玩法,精度高,手法容易。但是就是需要将枪械原来的枪托换成专用伸缩枪托。不过好在售价不算贵,只有300美元左右,美国枪迷基本都会选择购买,重点是这种配件在美国完全合法。
以上说的是半自动步枪完成“撞火”射击的方法,而手枪撞火射击存在一定风险,在这里就不做讲解了,但是原理和步枪是一样的。
虽然这种玩法在美国是合法的,但是仍有不少禁枪主义者拿这种射击方式说事,要求美国政府修改枪械法案,奥巴马也因为禁枪的事在新闻发布会上老泪纵横,从这里可以看出美国的禁枪形式到底有多么严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