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马与雷神大约2011年参加了美军3DELRR远程雷达项目招标。招标时产品的名字与型号由军方定。公司没有公开产品名字的。
注意,竞标所用产品是原型机,不是最终量产版
大约2015年,竞标结果出来 (中间有个一次波折,重新竞标),雷神赢,洛马出局。
洛马出局后,失去了最重要客户美军,但仍然想把产品投放市场,怎么办? 另立项目,起个市场名字 ‘TPY-X“,再根据其它潜在客户意见稍微修改下,重新包装下,推出个量产型号,2016年就宣布新产品新鲜出炉了。
虽然项目不同,但实际产品就一个(当然会有些改进,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与胃口)
作为市场营销,总不能讲这产品几年前就有,是个失败的竞争者,是个被淘汰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