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斯基2014-05-27 09:39:58

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作者的著作权是每个国度乃至公民最基本的道德准则,侵权行为一向是受到法律制裁和舆论谴责的。可是,标榜自己是“自由、独立的非盈利电视台”的FLG媒体却屡屡传来盗播别人电视剧和非法刊登别人作品的消息。20122月,新tang人电视台非法播放国产电视剧《鹿鼎记》(08张纪中版),播出至第19集时,被版权方泰盛娱乐公司发现,经严正交涉,新tang人电视台于227日停播《鹿鼎记》。4月,新tang人电视台再次盗播由北京慈文影视公司制作、泰盛娱乐公司享有海外发行权的电视剧《雪山飞狐》,版权方泰盛娱乐公司发律师函多次交涉,新tang人电视台置若罔闻,继续盗播《雪山飞狐》。5月初,泰盛娱乐公司向美国加州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新tang人电视台”侵犯知识产权。59日,美国加州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并于511日向“新tang人电视台”发出船票……


一波不平,一波又起。2014326日,大ji元时报刊出了一则“和解声明”:大ji元网站未经版权合法继承人马东的许可,在大ji元中文网站刊载了马季的作品《相声艺术漫谈》的数字版本,因而遭到马东的起诉。大ji元网站不得不灰溜溜的向马东道歉,同事,从网站上删除所有马季作品的数字版本。


人们不禁要问,自诩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其行为将成为“未来人类的参照”的“大法精英”,吹嘘给常人社会做表率的“大法媒体”,为何无视法律的尊严,屡屡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事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