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我也来聊聊有关对“宣誓”的看法,我拿“入籍宣誓”来比是农场房子的“门槛合同”。“打工仔”为了生活经过各种各样困扰才走到一处农场工作,初到农场时“打工仔”只能住在简陋木棚里,“打工仔”工作多年后己经具备有资格搬进“好房子”享受“福利”了。冬天到了简陋木棚太冷,“打工仔”想进好房子享受应得的“取暖福利”。
农场“好房子”设有“门槛”,农场场主规定要签合同才可以跨过门槛入内,门槛就是合同,想进来必须签合同(合同条文=宣誓的誓词),不准把东西往外拿、不准把房内搞得乱七八漕、有义务为农场抵抗外侵,总之要为场主着想等等。签了合同就可以享受房子内一切设备、取暖睡觉、生火做饭等等“福利”。
话说回来,如果农场内有几间房子,有设门槛的、也有不设门槛的,两间房子设备相同福利相同,“打工仔”会选那间?我看不会有几个人选择有设门槛的那间房子,傻子也不会,猪也不会由有门槛的进入,有几个“打工仔”会真正为场主着想?如此看来门槛合约就是摆设,在我看来“入籍宣誓=门槛合约”。农场场主把所有房子都设有门槛,为了那份工作又不想被冻死,但不签又进不了房了,所以才被迫签下门槛合同,除非选择继续住简陋木棚,放弃自己因得的“福利”,签门槛合同“入籍宣誓”是真心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