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perTheFox2019-06-27 17:07:44

民众合法游行发生没问题。 但是非法游行,非得让立法会接受自己的意愿,其本身就有问题。 更何况立法会是听取了民众意见修改了条例的。  

 第七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根据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法律草案,凡不涉及公共开支或政治体制或政府运作者,可由立法会议员个别或联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须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

hkzs2019-06-27 17:10:42
不管什么法,关键一条:香港人民必须有反对中共的自由,否则就是对基本法的实质性篡改。
Gmailwang2019-06-27 17:20:06
听取了民众的意见,还有这么多人反对!要么官僚,无执政力,要么撒谎!
Gmailwang2019-06-27 17:21:31
就算你说的对!港首为何退让?!
SwiperTheFox2019-06-27 17:33:09
从46条减到37条,无罪推定, 八不移交,都退了很多步了。
SwiperTheFox2019-06-27 17:44:09
自己是对的也不愿意再闹下去, 采取的是息事宁人的态度。 游行的人为什么还不罢休?为了香港好的话,就该回家恢复正常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