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频2021-12-05 04:35:57

           

  约十多年前的过去有种流行的说法,说是近代中西交往是个“三阶段”的过程:洋务运动时代学习西方的“制造业”,戊戌、辛亥学习西方的“制度”;而五四新文化运动则达到最高层次,开始学西方的“文化”了。这样的“三阶段”显然没有考虑太平天国事件,而把“文化”列为最高层次更反映了一种文化决定论的观点。笔者认为,其实鸦片战争后一些先知国人对西方“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的共和民主“制度”产生羡慕,并不晚于洋务运动。而太平天国作为基督教这一“文化”在华造成巨大影响的事件,更在其之前。

            

一九四九年后,中国史观受领导者和政党的全面支配的“唯阶级斗争史”影响下,用固有观念去分析诠释历史事件尤其对近代史事件作全面地为执政服务之阐述。“太平天国事件”是其中典型之一。直到今天中国社科院《中国通史》和教育历史教科书上对“太平天国”阐述依然存在三个重要光环,它是“从陈胜吴广到太平天国的传统农民起义的最高峰”,又是“中国近代史上三大革命高潮中最大的一次”,和抗击外来侵略的民族运动。一九八一年中国改革开放后,史学界依据大量史料对“太平天国事件”研究走向真实,新世纪以来,官方教育界出于统治利益而继续保持上述的“太平天国事件”的三个光环下,学界已经对其研究趋向冷落。这样的放任态度至少是对后人的不负责。

           

 如果说“太平天国事件”还有什么正面可叙述的话,笔者认为只有两点,此事件导致了如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胡林翼等一批汉族官员进入清官僚体系,成为后来的洋务运动不可缺的前提,第二,这帮非知识分子集团竟然首次使用“起义”“倡议”等词汇,丰富了汉语用词,使得以后的如“南昌起义”“秋收起义”等带有正面色彩。

            

以下笔者通过分析阐明,套在“太平天国事件”头上的三个光环完全是虚无的,缺乏事实和完全违背马克思唯物史观所认为的“以史论史”的实事求是思想。首先,借用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中性词来描述“太平天国事件”,那就是“民变”。在十九世纪中叶的道光年代,全国人口已近四亿,已经有相当的人口脱离了农耕种植业,而满清对当时的工商业缺乏合理的管理。关于满清“土地兼并”问题,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集体的《中国近代通史》是这样认为:在整个清代“土地兼并”与土地分散是两个互相平衡的过程,因为富人的大家庭不断分家造成家产分散,而赤贫者多无力成家延续后嗣,其家庭趋势是归于消灭,只有中等人家有按原规模延续的最大几率。因此乡村人口的阶级结构是长期稳定的,“地主阶级手中的土地越来越多”的趋势并不存在。具体地说,清初尽管“土旷人稀”,土地集中的程度却丝毫不比清代中、后期为弱。反过来讲,晚清的土地也并不比清初更集中。因此所谓土地兼并并不会影响社会结构的稳定。导致广大农民出现生存危机而“官逼民反”的前提是完全不存在的。“太平天国事件”起因的主要矛盾是当时以洪秀全为代表的客家族和当地农耕土族间的利益分配矛盾。洪秀全、冯云山是书生,石达开、韦昌辉是富豪,杨秀清、萧朝贵是穷人,显然并非“阶级兄弟”。但其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客家人(外来移民)。尽管其中不少人来到广西已经不止一代人,但他们仍被视为外来人,犹如今天所谓“盲流”,广西土族社会与官府一直在排斥他们。拜上帝教在这些客籍人们那里成为精神支柱,固然与外来文化和中国固有的传统(如孔孟儒教)冲突有关。但是洪秀全、冯云山等人开始打、砸的并不是孔庙,而是贵县六乌庙、象州甘王庙、东乡九妖庙等,都是当地土族“地方性崇拜”的场所。可以说,“外来人”的拜上帝教和“本地人”的地方性崇拜的冲突,背后其实就是这些移民与本地土族和地方官府的冲突。

         

事件爆发出广西以外后,太平天国对全国民众的号召,主要是推翻“妖胡”(满洲)复兴“中国”(汉族),金田起义时颁布的《奉天诛妖谕》,进据永安时颁布的《奉天讨胡檄》都以此为主题。太平天国本身不以“反清复明”为诉求,但号召有这种诉求的洪门会党“各各起义,大振旌旗,报不共戴天之仇”,要求“从前不知大义,误帮妖胡,自害中国者”觉醒。以后无论是进军天京、北伐西征,还是更晚的挺进苏浙、末期转战,太平军所到之处除了宗教以外宣传的都是这些东西。它们前承明清之际的反满抗清事业,后继辛亥时期“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旗帜,构成有清一代造反者的思想主线。包括孙中山等人接受太平天国的影响也都是这些内容。因此像简又文先生等人否认太平天国是“农民革命”是很有道理的。

        

其次,关于太平天国所推举的《天朝田亩制度》其实只是这个集团里的“内部文件”,并不像今天历史教科书上所阐述的那么正面。曾国藩的文官张德坚编纂的《贼情汇纂》是清朝情报部门收集的太平军资料库,被后来学界公认为情报水平很高。它收录了讫太平天国乙荣五年刊印的全部“旨准颁行诏书总目”19部中的18部,唯独没有《天朝田亩制度》。张德坚说:“惟各处俘获贼书皆成捆束,独无此书,即贼中逃出者亦未见过,其贼中尚未梓行耶?”现在我们知道此书是梓行了的。但数量少到张德坚这个情报专家也没见着,致有此疑问。《天朝田亩制度》用简略的描述就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推行不了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对所处管地缺乏统一思想和管理能力,以及财富根本不够分配。尤其是定都南京以后,太平天国内部上下腐败开始越发严重。至于维持这个庞大集团的基本资源,唯有“烧”“杀”“抢”。苏、浙、皖、赣、闽五省在“太平天国事件”的十四年间,农工商财富被掠夺得几乎荡然无存。

            

 “太平天国事件”在整个世界史上看,也是个“反人类事件”,由洪秀全等拜上帝会首领发动的太平天国造反,于清道光三十年即一八五一年一月十一日在广西桂平金田村揭竿而起,到清同治三年即一八六四年七月十九日,它的首都天京被曾国藩的湘军攻破,随即灭亡,与满清王朝对抗总共十四年间,依照当代历史地理权威复旦的葛剑雄教授的考证,全国人口减少了约一个亿。已故美国加州大学汉学家魏斐德和已故华裔美国中央研究院院士何炳棣的论文指出,“太平天国事件”直接因战争和屠杀的人数在七千万,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杀戮”,远远高过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死亡人数。当然这笔账不能完全算在太平天国头上,清军,湘军淮军的镇压也是有份的。太平天国初期军纪严明,但不可否认有屠城记录,“全州惨记”“武昌惨记”等不再例举,同时尤其是后期太平军内部也有互杀事件,以下列出两个证据作为当时现状的证明,一八七一年,来华考察的地质学家冯·李希霍芬(后来指出了罗布泊的位置)进行田野调查后,写下了这么一段话:“在不同地方打听到的太平天国战争中所遭受的幸存者的百分比,一般每百人中仅有三人幸存”,“很难现象比这些地区所遭受的更为可怕的生命财产的毁灭,但它们只不过是遭受同样命运的广大的地区的很小一部分”。其次,李鸿章在奏折中报告战后江苏省的情况:“查苏省民稠地密,大都半里一村,三里一镇,炊烟相望,鸡犬相闻。今则一望平芜,荆榛满路,有数里无居民者,有二三十里无居民者。有破壁颓垣,孤鹜弱息,百存一二,皆面无人色,呻吟垂毙……”除了清军所属的江北江南大营的长期破坏之外,我们还要承认太平天国极为糟糕的基层统治也有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方面,是大量的逃亡情况,这首先是由于太平军的“革命理想主义”太过彻底,导致他们对儒家思想和其他宗教的破坏太过严重,其次则是太平军和清军不断交战,导致的大量百姓流亡。而这些流亡的人口,大都未能及时地进入人口统计,是而成为了账面上人口的损失。另外一方面,则是由于太平天国基层吏治的极端腐败。太平天国后期混入了大量清军的投降士兵、土匪等,这些部队都来不及进行整训,太平天国自身的腐化也在加重。这种腐化一方面激化了逃亡,另一方面则在水患、疫情期间变得脆弱不堪,导致灾难瞬间扩展,成为灾荒,导致普遍的饥馑。笔者认为第一个方面是无能,第二个方面是腐败。我们常说基层统治反应上层政权,如果这样来观察太平天国,则不难看出这个政权之所以灭亡的理由。这样一支起初具有“信仰”的军队,最后越来越涣散,成了名副其实的乌合之众。

     

        

 今天历史教科书说帝国主义与清王朝勾结起来镇压太平军。而太平军进行了“爱国、反封建”的抗争。其实理论上讲,当时西方列强在中国内战中是中立的,但是西方人作为个人去充当雇佣军则两边都有,清朝这边有华尔、戈登等,太平天国这边有“洋兄弟”呤唎,还有先后受雇于两边的白齐文等。在太平天国期间,无论是西方国内、在华侨民、教士还是租界舆论,都存在着亲清朝与亲天朝两种意见的争论。但总的来讲是亲清朝的倾向日益占优势。清朝一方的洋人雇佣军远比太平天国一方的多,作用也大。列强官方的态度虽然几经摇摆,后来在北京条约签订、其在华利益获得清朝首肯,而太平军又兵临上海时也是明显偏向清朝的。同时信仰基督教的西方列强从一开始就视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为邪教,当今大史学家秦晖教授指出,教义相近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就会比教义相距最远者的关系好处,历来就是不确定的。历史上的宗教战争经常发生在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如基督教中的天主教与新教、伊斯兰教中的逊尼派与什叶派)之间,甚至是同一教派的不同支派(如新教中的塔波尔派与圣杯派、圣公会与再浸礼派、路德派与加尔文派等)之间,因为越是相近的门派越容易抢夺“正统”,造成激烈的竞争关系,反倒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宗教可以相安无事。事实上,源出中东的三大宗教(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本同出闪米特一神信仰,相似之处很多,可是历史上这三者之间的你死我活斗争远远超过它们和佛教、儒教等绝不相类者的冲突。

              

总而言之,“太平天国事件”不是所谓的官逼民反的“农民起义”,也不是所谓的“革命”,更不是抗击外来侵略的民族运动。已故史学经学史权威朱维铮教授在他的著作《重读近代史》里指出的,所谓“成王败寇”,向来是中世纪中国正统史学裁判历史的基本尺度。其实,这尺度,外国也有。自封列宁主义者的斯大林,就说过:“胜利者是不能被审判的,凡属胜利的都是正确的。”(见《毛泽东传(1949-1976)》上卷,页30,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照此逻辑,太平天国失败了,作为“胜利者”的满清政权,和捍卫此政权的湘淮军头,异口同声地痛诋洪秀全等为“贼匪”,尤其诅咒拜上帝会为“邪教”,酿成曾国藩所谓亘古未有的“名教之奇变”云云,都可谓顺理成章。 可惜历史并不配合逻辑,这十四年内乱的真正“胜利者”是在内战中崛起的曾、左、李等南国汉人军阀,似乎更合乎历史实相。而今天,曾经的那场灾难,还堂而皇之地顶着所谓的“光环”一字一句的写在《中国通史》和教科书里,不是当今史学界乃至国人的“羞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