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买一个房子,只知道是有租客的,不知道居然是section8, 这个卖家之前没有披露.这个暂时不提。
问题是,卖家代理说没有租约,也不给转押金。在合约里,我们加的条款是,卖家提供rent roll, 保证房租pay on time的,并且没有法律纠纷。我的问题是:
1. 本地法律,卖房有租客, 必须转押金,卖家是否已经违约?即使没有写在合同里。
2. rent roll上面, 租客去年都及时付租金,但是有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的balance, 还挂在上面没有还清,这个算是pay on time or not? 而且卖家不提供租约, 我们无从知道租客到底需要付多少,水电费垃圾谁支付,无法得知这个pay roll的完整性。这个卖家是不是已经违约。
3. 因为没有租约,而且租户是section8, 万一今后有什么驱逐, 没有租约,虽然在红州,但是我们可能会很被动。如果真的卖家无法提供租约,能否要求卖家buy out? 以弥补我们我们的风险和损失。
比较乱,保函,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