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新的两个房是同样的买价。我以为就把卖房的钱平均分成两份最简单。
我的会计师却把交换的钱全部放在了一个房子上,另一个房就变成跟交换无关了。
我琢磨了一下,似乎也有好的一面,若我要卖另一个房,会比较简单。不好的一面是,我要卖这个房的时候,税率不就太高了?并且,我并不肯定会先卖哪个房,这么做税可能会影响我未来做卖房选择。
请帮忙分析一下利弊。明天要签字。
另外,1031做税好象是比较麻烦,我的税是两个会计师共同在做,讨论问题要分开与他们讨论,我不肯定他们是否完全明白我的状况,做了最好选择。
有点忐忑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