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四上小额法庭,房客消失6个月后今天忽然联系我要deposit,押金是$2700. 她实际欠了我$16215房租。
她交钥匙那天我问她新地址,她说会给我发短信,可是从她搬走以后,我电话,短信,邮件,都是从来不回复。 所以我根本无法联系到她,更不用说退押金。
她应该符合"rental relief program" 最后仅仅差她上传一个ID,一个签字。政府的人联系她,她也不回复。她就是不想让我拿到钱。 她一拍屁股走了。 我小额法庭告他,私家侦探懂了'aprove of service " for court day.
小额法庭7号周四上庭, 她今天email 联系我,让我退押金。 她欠我19个月房租$16215。
我在北加州,按照规定,我要退她押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