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租客, 一年前签约,租约上写明了住5个人。最近厕所漏水,跟我联系的是个女人, 自称租客的姐姐,我带着修理工上门,发现这个姐姐带着成年的儿子也住在那里, 姐姐说她弟弟回国了,她在照顾房子。修好了漏水,过了一星期,这个姐姐又找我了,说上回漏水把地毯弄脏了,叫我洗地毯, 顺便说洗衣机也坏了。我说好,没问题,该修的就修。但是我要问你, 你们现在住了几个人?租约上写5个人,现在是不是住了7个人?这个姐姐居然怒了,说,我们在谈修理的问题,What's the point asking how many people living here? 我一看,嗬!还挺冲, 你根本不在lease上面还敢大摇大摆天天找我, 我不收拾你们一下你不知道我是大boss。这不赶紧到这儿请教更大的boss们 ---
1)漏水把一部分地毯弄脏了也归landlord清洁吗?
2) 他们私自加人住进来,我怎么处理?我看了lease, 只写了五个人的名字, 但是没写加人了怎么办, 只写了sublease需要landlord同意, 这种情况他们肯定不承认是sublease。 我的初步想法是加钱, 应该从这俩人搬进来的时候加收,我都不知道这母子俩啥时候住进来的。看着样子这家租客也不是啥善茬儿,所以我得想个万全的折儿对付他们。
谢谢各位大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