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Financial Year 又要开始了,公司的Pension Plan 部门再次提醒大家,如果还没有立遗嘱的话,应该考虑一下。给家里打电话提及此事,家里人觉得有些荒谬,也觉得有点不吉利 - 父母辈还没健在呢,立什么遗嘱?!
说实话,我还没立,自认为身边的中国朋友也没有多少人立了遗嘱。随便跟公司同事问了问,好像很多人16/18岁成人后就立了一份遗嘱,犹如例行公事一般。这多多少少也和文化差异有点关系吧。
我也想好了,等将来我有了孩子,我也正儿八经的找人立一份,总得为孩子着想。^_^
就遗嘱这件事情,大家的想法如何?小心地问一下,这个问题不会太Personal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