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很难睡到中午十二点。强烈的光线积极地从厚重的窗帘后面溢出,一次次挫败了我再睡一会儿的企图,看看手机,还不到十一点,虽然早起也无事儿可做,也只好草草换上外衣来到楼下。
一打开房门,那真是艳阳高照,几乎睁不开双眼,抬头仰望,天空很蓝,尽管说不上万里无云,但有限的几朵浮云丝毫影响不了自己拓展这原本狭小的视野。被这阳光一眷顾,人就变得懒洋洋的,点一根烟,抽了两口,寻思着这春天已经来了,真想开一瓶红酒,喝上两杯,可是一想启瓶后还要醒上一个小时,再喝上两个小时,一个下午的时光就轻松地消磨掉了,而原计划还要去很远的地方,时间肯定是不够了,想到这,顿觉十分的遗憾,为不能好好地享受这难得的春光与春色。
提到伦敦,众所周知,是以淫雨绵绵著称,而这样的春日,实在是非常稀罕。由于长年在野外工作,除了能呼吸到新鲜空气之外,对天气的变化也是极为敏感的,最要不得的就是下雨的时候,而这样的晴天,即使不抽烟,不品酒,只是随意走走,看看风景,就颇有浴乎沂的韵味了,让你不得不感谢大自然的恩赐。正是由于春日难得,所以平常对于春日的向往只能延伸到每一个有闲暇的夜晚,凭借黑暗的关照,天气的因素往往会降到零,因为在那些年轻人喜欢流连的场所,伦敦实在是称得上春光无限。
我已不年轻,但由于工作的需要,还是必须要去那些人气很旺的场所去体味生活。假如不能每晚光顾,那只能说我还不够敬业。在这些地方我用心去听,去观察,有时也应应景同周围的各色人等闲聊胡扯,毕竟喝多的人多一些。伦敦的确是个国际化程度很高的城市,由于在这里接触到来自各个国家的各个种族的人,再加上这些年我已经徒步在伦敦走过了超过相当于绕赤道一周的里程,于兴趣,于体力,我几乎失去了周游世界的愿望。当然更多人不是在这些地方遇到的,更多的能引起不愉快的人也不是在这里,伦敦现在太多的印巴人与穆斯林,我不是某某种族至上者,我不能接受的是他们的卫生习惯,我觉着这些年这些人愈来愈多了,总有一天大英帝国会变成大印帝国,不信走着瞧吧。
在这些五光十色,溢彩流香的地方,我感到欣慰,白天的劳累很快就烟消云散,大部分时候我都是个冷眼的看客,正如我这十几年的漂泊生涯,保留自我,不想被融入到那些别人创造的所谓时尚里。尽管喝多的时候,我也会到舞厅里蹦一蹦,折腾折腾筋骨,有时蹦着蹦着我就感到辛酸,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方式啊,毕竟白天已经在野外奔波了几个小时了,那为的是生存下去,为的是自己支持自己晚上的这种看不见任何酬劳的工作。假如没有超强的体能跟胸中如火的激情,没有人能做得到。因为这种通宵达旦的浸淫加上潜移默化的影响才能与我这个过客心中的理念碰撞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这可以说是一种学习,但绝不是模仿,这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创作过程。我付出的是我的体力,而在视觉上带给我灵感的是那些充实着这些场所的绚丽多姿的女人。有时,仅有听觉的盛筵还是远远不够的。
说不清的原因,人气越旺的地方,令人惊艳的女子就越多。当然在这里我很少遇到东方女子,可能文化差异的问题吧,午夜之后东方女子都不玩了,而西方女子才刚刚从Pub出来。她们可是真心实意地出来玩的,从她们的穿着到装扮,无疑不是花了很多心思,她们创造了伦敦的夜晚,她们创造了真正的伦敦的满园春色。你看她们成群结队,招摇过市,丝毫不掩饰她们的骄傲,挑衅地宣示着她们的自由,有了她们,你才会觉着伦敦其实也不是个乏味的地方,尽管物价高昂,建筑陈旧,没什么可口的饭菜,但有了她们,一切其实可以忽略不计,当然这一切都发生在夜晚,尤其是周末的夜晚,在伦敦的很多的区域,很多很多的区域。
上周五的夜晚,我跟一位去过中国的英国朋友去老地方吃饭,他是个演员,比较有型。吃过饭,我们准备去Shorditch,由于挨得比较紧,我们就决定溜达着去。在一个岔路口,有个一袭白衣的英国女孩一边打着电话,一边从后面飘到我们前面,并不经意地瞟了我们一眼。我忽然意识到这个女孩其实很丰满匀称,性感地恰到好处,我就问我朋友:这样的女孩你在北京能遇到吗?他说不能,在北京能遇到的西方女孩都是比较有书卷气那种。我心里不禁泛起小小遗憾,为什么问他这个问题呢?起因是这样的,我们有个星期天去Brick Lane玩儿,同行的还有他的朋友,另一个也在中国生活过的英国人,那人当时就抱怨在伦敦不如在北京容易交女朋友,他并不喜欢中国女人,这里他指的是西方女人,因为中国男人对西方女人不感冒,所以相对而言他更加如鱼得水。不过,现在听我朋友的回答,我觉着当时我的确理解错了,看来北京的西方女人跟伦敦的风情万种的西方女人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这也怪不得中国男人了。
由于最近以来,我一直再努力淡化国内国外的界限。不管在伦敦,还是在北京,其实都没有太大的区别,就权当是午后小憩中的一次臆游,凡事不要当真,凡事不要去界定好坏。但是假如北京没有伦敦这样的西方女孩,那无疑是一道硬伤。试想有一天我改住北京了,我将会怎样深深怀念这些用心装扮伦敦的风姿绰约而不矫揉造作的西方女孩。但是物以稀为贵,事情往往物极必反。正是由于伦敦的春色太足太艳,有时就有流于廉价之嫌,有时真是雾里看花只看到头晕眼花,完全花了眼。那天我跟朋友到了Shorditich之后随便找了个地方喝酒,就有好几对女孩上来搭讪,问了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我朋友一面假深沉,一面用中文问我这个怎么样,那个怎么样,结果都被我一一否决,或许是先前路遇的那个女孩实在是太完美了,先入为主了,男人有时就是这样一根筋。
其实,即使提到伦敦的满园春色,也不是说你看见的这些女子都是些贪图一夜偷欢的豪放女。尽管出来的目的是寻欢作乐,但尺度还是有的,大不了一起喝两杯,交换交换电话以备将来联系之用,当然极端的个例也是有的,但并不常见,晚上的这些活动其实只不过是平常的一种社交手段而已,一种普通的文化现象而已。
下午来到大学某个校区的图书馆,由于跟艺术有关的科系都在这里,校园里看到养眼的女孩多不胜数。她们真可称得上是淑女了,把整个校区装点得春意盎然,现在真有些后悔了,早应该在我们学校谋个一官半职,这样即使不用等到周末夜晚,不用去特定的区域,也可以尽情地领略伦敦的春色了,这真可谓青春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