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店生意不好,崔鸽欠了许多货款,那些经营中草药的债主公司经常催帐,崔鸽萌生了卖掉商店的念头,他对债主说,因为经营不好无钱还账,要不然把这个店作为抵偿。债主说我才不要你那个店,但是债主推荐了伦敦另外一家从事中医的公司,这家公司当时也想扩大经营规模,就前来看店,一来二去就同意买这个店,双方也商议好了价钱。在双方谈的期间,崔鸽的店里有一个减肥的医疗器械也想一并卖给对方,但是对方是从事中医多年的大夫,对于那些所谓的器械不敢兴趣,崔鸽直言:“你不要拉倒,有人会要的,将来你们还多一个竞争对手。”这个大夫坦言,崔鸽说话特别噎人和咄咄逼人。这个时间段应该是2003年年底的时候。
双方谈好之后,经过必要的法律手续,2004年2月双方开始交割。这期间又因为商店存药的交接产生纠葛,新公司认为应该按照当时的批发价计算金额,但是崔鸽坚持要按照高于批发价的价格计算。最后还是接手公司的老板忍气吞声,仅此就多支付了数千英镑。接手的公司派来了新的大夫,在双方约定交接的那天,双方约定上午开始,但是崔鸽姗姗来迟,在下午将近四点才来到商店交接。因为时间紧张,新公司的老板和派来的大夫一起清点药品,无暇细看。到了第二天再仔细查看,才发现许多药品已经过期了。
因此这个店从04年初开始就已经不属于崔鸽了。
以上所述是我知道的有关崔鸽的一点琐事,仅此而已。
人说,性格决定命运。崔鸽很明显是那种女强人的角色,头脑中的商业意识还是比较敏感的,当中医行业在英国风声水起的时候,作为局外人敢于在这个领域闯荡也是胆气过人,而且从现在的结果来看崔鸽也是在这个领域捞到了第一桶金。
虽然女强人自有过人之处,但是无法避免的相应也就有了性格中过于强硬的一面和过人心机的一面。在他与杜安祥的纠葛中,明眼人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这一点。双方合作约定五五分成,但是崔鸽可能握有先手,到手的利益不愿吐出,不愿给合作者兑现,为今日的血案埋下隐患。
与中医阴阳理论切合,夫妻之间的软硬也是相对契合的,如果崔鸽是强人角色,我宁可相信其丈夫丁先生也是相对的弱者。民间有话,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一,不是妻。小妻子一岁的丁先生除了对妻子言听计从之外,他也许别无选择。但是作为男人对于妻子的不良行为有阻止的必要,否则就太没有原则了,除非他愿意与妻子坑瀣一气。
对于杜安祥,本人是同情他的。如果不是这次事件,我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在一个论坛上有人留言:“很多年前在他们店里做过几周part time, 两夫妻人还都可以, 杜医生比他夫人更和气,但他英语不好, 需要翻译的。许多年不见, 照片上也认不出来, 老了很多啊。”
我是同情弱者的,在这个事件中杜安祥一直是处于弱者地位。崔鸽不按照约定兑现,他一点也没有办法。只好祈求与法律,法律也判他赢了,可是还是拿不到自己应得的那部分。看到崔鸽的生活方式,住着大房子、孩子上私校、学音乐,这些在英国都是用钱堆起来的,而这些钱有一部分是应该杜安祥应得的。老游,如果你是杜安祥,你的心理会平衡吗?而你又会怎么办呢?是的这里是法治社会,但是法律是有漏洞的,法律不是万能的。当年轰动一时的美国辛普森案件你能说法律能够解决所有的公平和正义?
我宁可相信杜安祥是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辛辛苦苦挣钱养家糊口,却被同胞、自己的合伙人欺骗压榨,任何一个正常男人都忍不下这口气。所以不要拿法律说事,不要拿道德说事。俗话说,狗急咬人,兔子急了还咬三口呢,何况人乎?当然我并不是鼓励人们剑走偏锋、以暴制暴,但是仅此希望那些机关算尽、不守信用、缺乏诚信、欺负弱者的那些所谓强者一个警醒: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最后,呼应前面的文字,我们应该从这件血案中汲取点什么呢?
----做人要厚道。我们尊重强者,但是强者要取之有道,除非你是黑社会;
----做生意归根结底还是做人,要有信用,要有基本的道德底线;
----做人要善良,不要欺负弱者。记住民间有话:蔫驴踢死人;
----做男人要管好自己的老婆。平时怕老婆可以,原则问题上不能怕老婆。女人有时很短视,如果不矫正老婆的不良行为,后患无穷。
还有要汲取的吗?大家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