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次的解释是否更合理些。惭愧,看起来上次俺猜是因为单干,客户的原因,是猜错了。
大家主要糊涂的原因是一个1%,一会儿50%,到底那个对?现在俺想明白了。这两种并不矛盾,俺猜情况可能是这样的。
在崔拉杜加盟自己的公司的时候,杜本来是有工作,在别处干的好好的。那要拉别人加盟你刚开张的公司,自然就得给人些好处。一种办法是给人些股份。还有另一种办法就是所谓的PROFIT SHARING PLAN,这两种方式并不矛盾。杜占了公司只有1%的股份,就是说如果将来公司做大了,卖给别人1000万,那杜只能拿到十万,990万是崔的。但这并不妨碍,作为PROFIT SHARING PLAN,杜可以分到50%的年利润。
作为这种PROFIT SHARING PLAN,在小公司刚开始的时候,通常是靠不住的。因为一般刚开业的几年,能保平就不错了,赚不到多少钱。没人能够预见今后两年到底有多少利润。崔又急着拉人,所以可能就大方了些,毕竟当时那利润还只是可能,赚得到赚不到还两说呢。
结果也是时机,天上掉馅饼,那两年英国那中医奏是火,赶上好时候了,咋做咋赚。等真把钱赚到手了,往外吐,心里就有点不甘了,可能脚着杜的加盟也没起到那么大的作用,反悔了,就开始赖账。
要说杜的行为至少到几周以前,一直是中规中举的,看起来,别人挑不出大毛病。没拿到钱,就不在你这干了。手上有证据,打官司。赢了官司,崔破产了,那不到钱,人也认倒霉了,也没说啥。直到后来,发现好象被崔耍了,这才结成死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