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回国几次,最大的感触是,经过这么多年的接轨,随地吐痰少了很多,而北京的天色并非如网上渲染地那么可怕,坐在出租车里,秋天的阳光,捂着我的后脖梗子,暖洋洋。走在北京,上海或者杭州的路上,时间一长,我渐渐有了鱼儿生活在水里,忘记了大气层存在的感觉。我一直自信自己是万物的尺度,以此来衡量北京乃至所经过的城市的变化。然而,大学同学聚会的时候,朋友说句我变得腼腆了,为此我特地打电话讨论这件事情。其实,我确信自己是有变化,却应该不是腼腆,而是对于中国心态之转变。
美国作曲家格什温的《一个美国人在巴黎》,旋律滑稽夸张,突兀之中带着几分粗俗和无所事事,极富现代感,处在交响乐与爵士乐之间,极力衬托一个来自新世界的年轻人,充满了对老欧洲好奇和挑衅。我不是,时光和阅历在我心里留下了痕迹,这是真的,对于中国,是有着类似《一个美国人在巴黎》的好奇,却不敢轻易挑衅。而所谓好奇,也恰恰见证了我这些年的变化。如果排队时候,有女性或者年长人士挤到我的前头,我常常会故意问道,“您有急事吗?有急事先来。”对方讪讪地低头继续向前,常常让我感到心情舒畅,这种愤怒的“虚伪快感”,大概就是朋友所谈的“腼腆”吧。
现在的我,越来越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逃课的马小军,在帝都或者魔都的阳光里,享受着置身事外的轻闲,进而返观自己内心里有关中国的关键词,它们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子。比如中餐,到上周为止,经过前几次检验,我终于确信自己对中餐有点失望。辣是罪魁祸首,于是我曾在沪杭努力找到甜、咸与鲜诸味的复兴,结果不是很满意。
不过,收获最大的是黄酒。这次回国黄酒喝的最多,量不大,但是基本上每餐都喝点,江浙人但凡能喝黄酒,一斤应该是不醉的,而且不会轻易上头。我在北京、上海、杭州都喝过。黄酒的滋味,融合了葡萄酒的温顺,又有威士忌的层次感,比较之清酒,又有一种成熟的世故在其中。这样的好酒,值得怀念,应该推广到世界。鲁迅的《在酒楼上》,是最好的黄酒鉴赏指南,而他在其中流露的对于乡土和人世的心态,正如如黄酒一样的滋味,滋润着一个南方人的心田,几乎让原本人生难以名状的苦痛与悲情,化成了自我陶醉与承认的甘泉。
我对中国土著中餐的失落,引发了自己对英国本土中餐的想念。我已经听过不少人,从英国回到中国生活之后,居然对于英国中餐思念不已。对西餐而言,我吃得不少,比较老套的,靠食材和老老实实做菜,配以适当的酒,才是食道正途。以英国菜为例,其实醇厚清淡是其根本,英国乡间酒馆还保留这样的滋味,南部海鲜和北部乡间的汤炖,滋味也是无穷的,并非是黑暗料理一片的世界。中餐本应如此,却似乎在慢慢迷失。我对吃最为灵敏,其他家国大事不敢多说,舌尖这一点我体会最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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