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野2012-06-07 21:08:32
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存在于中国境外的“华人小国”
    

  二百三十多年前,在国境千里之外,一群中国人在世界第三大岛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即婆罗洲)西部,建立了一个“兰芳大统制共和国”。

  这个华人小国的开国元首叫罗芳伯,广东梅县石扇堡人。据史料记载,他“少负奇气,生性豪迈,行侠好义,喜结纳”。公元一七七二年,三十五岁的罗芳伯决定下南洋谋生,历经风浪,从一个叫“三发”的地方上岸。三发,即今印度尼西亚(印尼)的西加里曼丹省。

  其实,罗芳伯来此之前,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早有许多人来到加里曼丹谋生。他们大都集中在该岛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带打工。有的在农村种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则在山区开采石油和煤矿。

  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生活环境极为艰苦,由于路途遥远,他们得不到“祖国”的关心和照应,被中国清朝乾隆皇帝称为“天朝弃民”。为了生存生活,他们需要团结互助,于是自动结成了不少类似“同乡会”的组织。

  据一本从兰芳公司传下来的《兰芳公司历代年册》记载,斯时在当地占上风的是先来的潮汕人,后来的客家人颇受其“欺侮”。罗芳伯的到来,让客家人觉得有了“大老”(首领)。

  据《年册》描述,罗芳伯生得“虎头燕颔,长耳方口”,喜怒不形于色,华人“皆器重之”。

  罗芳伯决计带领乡亲们开辟一个安身立命之地,历经几次“血拼”,终于占据了一块地盘。

  由于罗芳伯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出众的组织才能,在坤甸一带华人中享有很高的威信。他把各地华人同乡会联合起来,被推举为领袖,于一七七六年建立了以东津为首都的“兰芳大统制共和国”,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

  罗芳伯更参照西方国家订立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分散在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

  地方分省、府、县三级,实行民主制,当地行政机关的“太哥”(首领、负责人),由各级公民公推投票选出。

  兰芳政权的运转经费,来自成员们的纳税,比如开金矿的,要交“脚仿金”,种田的,要交“鸦息米烟户钱”,做生意的,也要抽税。

  兰芳政权的官员们除了组织抵御外敌和征税,另一项主要工作是“断案”,重罪要斩首示众,打架斗殴要抽藤条(鞭刑),口角是非要红绸大烛赔礼道歉。

  当时兰芳政权治下的人口究竟有多少?没有一个确切数字。据《年册》说有两万多人。但也有人说有一二十万。

  罗芳伯当了十九年的国家元首,于公元一七九五年病逝,他活了五十八岁。随后,由全国公民选出江戊伯继任国家元首,此后还有七人担任过这个职位。

  一八八六年,这个在异域建立起来的华人小国,遭到荷兰殖民主义侵略军的猛烈进攻,全国民众进行了顽强抵抗,终因武器太差而失败,这个华人小国也不幸灭亡。兰芳共和国共存在了一百一十年。

  此外,非常有趣的是,上世纪三十年代,还有个外国人在中国境外也建立了一个“小中国”。这个外国人就是清朝末代皇帝溥仪的洋老师庄士敦。

  一九一九年二月,由中华民国内务部出面,清室与庄士敦签订了聘用合同,这个英国绅士就这样走进了皇宫,当上了溥仪的洋老师。

  当时的溥仪只有十三岁,他们师生之间的关系甚为融洽,溥仪经常会赐给庄士教一些字画、古瓷器、书籍和玉器等,最后更赏赐洋老师“头品顶戴”。

  一九二四年十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囚禁了“贿选总统”曹锟,随后又将溥仪逐出了紫禁城。庄士敦遂立即前往东交民巷的使馆区,请求外国公使尽力保护溥仪。

  一九二七年,庄士敦出任威海卫行政长官。一九三年十月,他代表英国政府,参加威海卫“归还”(还给中国)仪式后卸任返回英国。

  一九三四年,庄士敦在苏格兰西部荒凉地区,买下了克雷格尼希湖中的三个小岛,盖了一个陈列馆,展示溥仪赏赐给他的朝服、顶戴等物品。他还给岛上的居室,分别取名为“松竹厅”、“威海卫厅”和“皇帝厅”等。

  在这里,庄士敦找到了“归宿”。每逢年过节的时候,他就穿戴上清朝的朝服,邀集亲朋好友聚会。他更在门口升起“满洲国”的国旗,宣称这三个小岛为“小中国”。

  一九三八年,这位六十四岁的清朝末代帝师庄士敦,在小岛上的“小中国”去世,“小中国”也从此画下了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