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案, 曾经轰动一时,轰动全球。各大媒体都连续几年跟踪报导。这里,摘录媒体上的一些简短的案情与结局:
安安 (女) 开始是袁袁 (男) 的房客,之后她的签证过期了,所以无法继续呆在米国。袁袁于是建议安安找一个有米国身份的人结婚,于是袁袁和安安结婚。婚后,安安实在爱不上比她大二十岁的袁袁,夫妻关系冷淡,家中实在缺少温情。安安曾经与她原来的二手房东杉杉 (男) 有过地下情,年龄也匹配,安安为了把情从地下转为地上,告诉警察说袁袁向她扔东西,打她,还拿着刀子威胁要杀死她。杉杉年轻,花里胡俏,安安只是杉杉的一个性伴侣而已,并且很快勒杀了安安。米国法庭劳师动众开始了审判安安被杀案。袁袁首先成了警方,法院的怀疑对象。米国是妇女儿童保护国,审判陪审员全为女性。这下,袁袁倒了霉。在审判中,袁袁的官方安排的辩护律师也像模像样地表演了一番,好像真的代表袁袁。袁袁的辩护律师 认为安安对婚姻不忠: 1. 法医在一条属于安安的粉红色内裤上发现了三个男人的DNA痕迹; 2. 法医在勒死安安的黄色领带上也发现了两个男人的DNA痕迹。粉红色内裤,黄色领带,在法庭上传来传去,法庭认为二者上面都有袁袁的DNA痕迹,被宣判袁袁有罪,被判终身监禁,二十年内不得假释。 在听到判决以后,袁袁挥舞着拳头,多次大喊‘不公平’(unfair),‘不同意’,‘我是无辜的’,‘We must go to bigger court than this’,最后他被法警强制带走。
这种冤屈的案件每年都有多起 在米国发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