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医学博士,准备要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问题,我通过朋友介绍有幸结识了陈丹虹律师。
尽管收到RFE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情。但陈丹虹律师指出通过仔细的分析和组织资料,申请仍然能够获得批准。即使是非常难的RFE,也不是没有解决方法。陈丹虹律师通过我的事情进行分析说明:
如果EB-1A需要申请人满足10个条件中的3个条件。而NSC发出的RFE有的时候会否认申请人所有3个必要条件。这样的RFE,从表面看,几乎是要拒绝申请人的EB-1A申请。
我是从事医学工作的。但我满足4个杰出人才的条件:
1)媒体和杂志曾经对我的工作进行报道
2)我曾4次被邀请参与杂志文章的评审工作
3)我在研究领域有二个突出的贡献,并广泛被医学邻域引用
4)我发表了8篇医学文章,并有150次的引用次数。
我通过陈丹虹律师的专业的指导帮助终于在2周内获得了批准。
我真的非常感谢陈丹虹律师!
我觉得即使是表面看来非常难得RFE,只要申请人条件成熟,仍然有回答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