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移民I-485调整身份申请是获得绿卡的最后一步。当排期到达后,申请人需要递交职业移民I-485申请才可以在美国境内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在本文中,陈丹虹律师就为大家总结一下递交I-485的几种情况。
首先,世界范围第二优先(EB-2)申请人,无需等待排期,可以直接递交I-485调整身份。
第二,对于中国大陆第二优先(EB-2)申请人来说,则需要等待排期,并且排期到达后,申请人便可以递交I-485调整身份。同理,对于第三优先(EB3)申请人来说,当I-140获批,并且排期到达后,申请人便可以递交I-485调整身份。
第三,当排期到达,对于申请人的家属,作为从属申请人,也可以递交I-485。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配偶的移民申请仍然属于职业移民范畴,与亲属移民完全不同。对于从属申请人来说,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I-485主申请人和配偶或子女同时递交I-485申请,这种情况简明直接。第二种情况是,主申请人在结婚之前递交了I-485申请,这时,配偶可否依然作为从属申请人递交I-485申请呢?根据移民法,只要双方在I-485获得批准之前结婚,配偶可以作为从属申请人递交I-485。在主申请人I-485获得批准之后,配偶则需要通过Follow-to-Join申请绿卡。
然而,如果主申请人在其I-485获得批准之后结婚,主申请人的配偶就不能作为从属申请人递交I-485申请了,而需要通过亲属移民申请绿卡。
大多数申请人都是在排期到达后立刻递出I-485申请,具体的时间也就是排期到达当月的第一天。移民局通常提前15天公布新一个月的排期表,排期表上明确标明每个类别的排期,排期表一般是从每个月的第一天开始生效直到当月最后一天。
在这里,陈丹虹律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持有从属非移民类别签证,如H4、L2的申请人最好尽早递交I-485申请。由于个人原因,如出国等情况而不能和主申请人同时递交I-485,一旦可以递交申请应立即递交,因为如果主申请人的I-485获批,从属申请人的非移民类别签证也就相继失效了。举个例子,张先生与王小姐是夫妻,张先生持有H1签证,王小姐持的是H4签证,张先生的排期于2011年5月1日到达,也就是说,在2011年5月的任何一天,王小姐都可以递交I-485申请。但是,当张先生的I-485获批时,王小姐的H4也就自动失效了。不过,王小姐在H4签证失效后,还有180天宽限期可以利用,如果在180天内I-485获批,王小姐仍然可以顺利获得绿卡。至于持有独立非移民签证,如H1B的申请人,没有失去身份这一问题,只要在主申请人I-485获批前递交申请,就可以与主申请人一起调整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