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gge73672020-03-25 06:19:26

许多职业移民申请人在为其直系亲属(配偶及其未满21周岁的子女)申请绿卡的过程中 ,直系亲属经常会出现一些身份上的问题。出现这些身份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直系亲属当初由于种种原因无法与职业移民的主申请人一起递交I-485申请造成的。

 

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直系亲属(配偶及其未满21周岁的子女)原先居住海外,在主申请人在递交I-485之后,以H4的身份进入美国;

 

第二种:主申请人在递交了I-485之后在pending阶段,才与配偶结识,之后与配偶结婚。

 

陈丹虹律师分析如何处理第一种情况也就是持有H4身份直系亲属,在主申请人递交I-485之后应当如何维持身份的问题:

 

举一个例子来说明 :李先生在2007年的7、8 月份由于名额开放,向移民局递交了

I-485的申请,李太太与他们的孩子于2008年初以H4的身份来到美国。由于这个时候李先生的申请有移民排期的问题,李太太和孩子无法递交I-485申请,只能在美国等待李先生的排期。在这种情况下 , 李先生必须保持自己的H-1B签证,这样李太太和孩子才能以H4的身份,合法的来到美国,并居留在美国,与李先生生活在一起,一旦李先生移民排期名额开放到来,他们就能够及时向移民局递交I-485申请。

 

即使职业移民主申请人在递交I-485申请之后处于身份调整阶段,持有EAD工卡,也请务必维持自己的H-1B身份,这样才能使自己的直系亲属在递交移民申请之前不会出现身份问题。

 

再来分析倘若出现第二种情况,也就是主申请人在递交了I-485之后的pending阶段,才与配偶相遇并结婚。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应对和解决呢?

 

根据移民法,只要申请人在I-485获得批准之前结婚,配偶可以作为从属申请人(Derivative)申请职业移民。在主申请人I-485获得批准之前,配偶可以另外递交一份

I-485申请。在主申请人I-485获得批准之后,配偶则需要通过Follow-to-Join申请绿卡。

 

如果配偶在国外,则可通过Consular Process申请绿卡。Consular Process同I-485要求一样,都要求从属申请人在主申请人获得绿卡之前同主申请人结婚。

 

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王先生申请了EB2职业移民,在递交I-485申请3个月以后同周小姐结婚,王先生的I-485申请在第4个月获得批准。换句话说就是:周小姐递交I-485申请的时候,王先生绿卡已经获得批准。根据移民法,由于周小姐是在王先生获得绿卡之前同王先生结婚,周小姐仍能作为王先生的Derivative递交I-485。这时周小姐的申请就属于Follow-to-Join。

 

这里的分水岭是I-485获得批准的日期,在以上的例子中如果周小姐是在王先生获得绿卡之后同王先生结婚,周小姐就不能以王先生的Derivative申请绿卡。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只能为周小姐申请亲属移民。目前绿卡持有人为配偶申请绿卡排期将近5年。

 

最后陈丹虹律师提一点,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没有同申请人一起递交I-485,当配偶单独递交I-485的时候,职业移民的排期必须有名额, 这里所说的排期是指主申请人的移民排期。在职业移民排期出现倒退的情况下,分开递交的I-485申请有可能会面临申请人的I-485已经递交,而配偶的I-485由于排期倒退而无法递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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