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MARTINI2010-06-10 02:16:23

今天我们这儿有个17岁的母亲被司法部起诉过失杀人并进了局子(少年庭),因为她才21天大的婴儿被一条狗咬死了。狗及其主人(不是这家的狗)没受谴责,倒是失去爱女,悲痛欲绝的母亲被控对孩子疏于监管,而导致死亡,要受到终身的自责和法律的制裁。这样依法办事,算不算对爱狗文化的一个诠释例子呢?

社会上各种议论挺多,批评司法过严

记得美国新泽西也有类似的惨事发生,但家长并没有受起诉。


感觉呜呼哀哉,很同情这个年轻的妈妈。


DUMARTINI2010-06-10 02:16:59
咬死孩子的这条爱斯基摩狗
洁朗2010-06-10 02:34:43
co:同情这个年轻的妈妈,
DUMARTINI2010-06-10 02:38:04
嗯。。西人太喜欢狗和人做朋友了,忘了狗急了
五味七色2010-06-10 03:26:42
这个年轻的妈妈和狗主人都因失职应该受到责罚。。。
加州花坊2010-06-10 05:49:22
应该把这条狗处死刑。那疯狗来了他妈也挡不住。
龙坡居士2010-06-10 07:02:47
在美国这条狗肯定被处死!不过可能加拿大人都比较
广陵晓阳2010-06-12 03:43:51
悲剧。同情那位母亲。
黑眼睛的苏珊2010-06-13 02:09:05
可怜的妈妈,可怜的孩子。
DUMARTINI2010-06-13 23:29:24
回复:应该把这条狗处死刑。那疯狗来了他妈也挡不住。
DUMARTINI2010-06-13 23:30:29
你好垄大~~
DUMARTINI2010-06-13 23:31:27
是啊,那女孩自己也没成年,。遇到司法问题都不知说啥好
DUMARTINI2010-06-13 23:31:59
希望这样的惨事越少越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