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和史迷兄有这么一个对话: 小人书:请教您一个有关红楼梦的问题,《红楼梦》开篇就列出了揭示十二钗命运结局的判词,这个形式是怎么来的?是曹雪芹独创,还是有过先例,还是借鉴比如戏曲之类的形式?除了《红楼梦》,还有什么小说采用过这个形式么? 史迷:就我读过的旧书而言,红楼梦的这种写法是独创的,但可能借鉴了前人的一些手法,如水浒开始的洪太尉放走36天罡72地煞的描写,就有想象的地方。据红学考证说,曹雪芹残稿中,有最后在太虚幻境读"情榜"的文字,去对应前面的揭示。水浒的排座次和徽宗梦游梁山水泊,也有这个味道。所以说,曹雪芹还是受到前人的影响的。 好,这就是我想要听到的,“红楼梦的这种写法是独创的”。那么,红楼梦为什么要用这个写法?为什么一部小说在开篇就把主要人物的结局都“剧透”出来?这几乎是古今中外小说里所绝无仅有的。 听说刘心武续写红楼梦,我说:“晚了十年”。什么意思呢,就是我认为他应该在十年前续写,或者说,让十年前的他来续写,让那个刚开始《秦可卿之死》的刘心武来写。90年代中期,刘心武发表了石破天惊的《秦可卿之死》,当时令我最感兴趣不是《秦可卿之死》本身,而是他写的一个“关于秦可卿之死”的序。他说(大意):以前的红学家都是从考察研究的角度来思考红楼梦的各种问题,而我是一个写小说的,我看红楼梦的时候总是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描写这个场景,我会按什么节奏来安排以后的情节。。。 这就是关键。《红楼梦》归根到底是一部小说,刘心武的《秦可卿之死》正是以“写小说的”眼光发现出了大问题。我看不下去他后来的那些“秦学”索隐,因为他不再以一个“写小说的”眼光看问题了。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的《银色马》里,有这样一段著名的对话: 警长:“你还要我注意其它一些问题吗?” 回到刚才的问题:为什么红楼梦在开篇就把主要人物的结局都“剧透”出来? “在红楼梦里,十二钗的判词是异常的。” “十二钗的判词正符合每个人的命运和结局,没有什么异常啊。” “这正是异常的地方。” 虽然我不是写小说的,但我可以假装我是写小说的。如果我写小说,还采用了判词“剧透”这种写法,那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小说的结局就在开篇。 红楼梦根本就没有传说中的“后四十回”。不是因为没写完,也不是因为弄丢了,而是因为作者自己把后四十回撕碎了,并把主要内容揉进了前八十回里。这就是作者“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原因和效果。 先说到这儿吧,困了,明天再说怎么会出现脂批“狱神庙”之类的东西。
福尔摩斯:“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异常的。”
警长:“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福尔摩斯:“这正是异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