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陶三2022-04-13 19:19:35

刺客,血性。

很多人说,从小看史记,最喜欢的是《刺客列传》。司马迁写了五大刺客。与其说我们喜欢这五大刺客的故事,不如说我们喜欢这些人物。当然,这两者又是难解难分的。

五位里,我最喜欢的其实是豫让。

他非常好玩。不仅把“士为知己者死”和“女为悦己者容”等同,而且像嗅女子内衣一样,三跃斩男子外袍。比喻似乎有点不恰当,贵在神似,两个字:

炽烈。

四个字:

如醉如痴。

五大刺客都一样,既然身子已许人,就一定给。不给,自己心里都不踏实。

 

专诸的给,像将军,无非另一种马革裹尸而还,身死名立,封妻荫子。我猜他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太湖学做烤鱼的三个月,心无挂碍,遍尝美味,还有了一门新手艺。

技多不压身。

要离的给,最悲情。即便神勇而又辩才,因侏儒之身,被人小瞧是平常之事。他付出All In的代价,最终可能想换来与国士同列,可惜他的牺牲,成仁前自己都感觉不智。

其意难平。

聂政的给,最纯粹。好像一个美女,面对一个想得到你身子的男人热烈和真挚的追求,外表冷淡,但内心早已被攻破,就差等哪天时候到了,找到他脱了衣服躺下。

了此心,足亦。

荆轲的给,最儿戏。知其不可而为之。可能觉得成功与不成功,都改变不了什么,去刺杀总比庸庸碌碌一辈子强,那就玩玩呗,和燕太子丹玩,和秦王嬴政玩。

想想都开心。

没成功,也无所谓,显得很萌。

 

但真正最萌的,还是豫让。

真正的萌,是你很认真,但自己不知道自己,在旁人眼中,有多好玩。

专诸、要离、聂政、荆轲背后都有指使,豫让完全没有。他是自发的,不干这一票,他过不了内心这一关。一定要干,就像那个什么一样。

为此两度乔装打扮。

第一次偷偷躲厕所,失败。第二次吞炭漆身,让人认不出自己,听不出声音。躲桥下想伏击桥上目标,失败。

每次失败,都是还没开始刺杀行动,就被发觉逮住了,失败中的失败。

刺客和目标之间,还开始暗生情愫了,惺惺相惜。

一个不能再放,一个不得不继续行刺。成了羁绊。

怎么办?

最萌的一幕发生了。

那就脱衣服!

干什么?

让我跳起来,用剑使劲儿戳你的衣服三下,以了心愿。

地上的残衣,居然带着一丝血迹。

被刺者居然心痛。

 

当然,在完成“刺杀”任务后,豫让自刎了。

 

 

未完的歌2022-04-13 21:12:27
张艺谋的那部《英雄》里无名其实就有豫让的影子。最后无名不杀秦王,因为天下两字,既然以战不能止战,不如不杀他让他统一。。
核桃小丸子2022-04-13 22:05:58
古代刺客被称道,是借着别人的手咔嚓了大坏蛋,大快人心,痛快的人自己又没风险,何乐不为:)
吉衣2022-04-13 22:06:50
豫让萌不萌不知道,但作为刺客,他是笨死的!
陶陶三2022-04-13 22:35:57
无所谓了,反正秦王也是在为刘邦做嫁衣。刘邦只比嬴政小三岁,是他的小弟弟。布衣而已,多谢大王。
陶陶三2022-04-13 22:40:26
这是一个原因,还有好多原因。除了勇气,还有忠义,刨除意识形态,人心里也有一份儿。
陶陶三2022-04-13 22:42:13
哈哈,他是挺笨的。他跟荆轲刚好是一个组合。荆轲不带一点杀气,这点好,但近在咫尺,匕首碰不到血。
未完的歌2022-04-14 00:13:47
没有秦始皇,中国也会大一统吗?其实这是需要打个问号的?秦始皇不仅是地域的统一而且是文化的统一,秦以后,大一统深入人心。
陶陶三2022-04-14 04:39:59
主要靠汉,我们都是汉人,哈哈。
donau2022-04-14 10:20:36
看完了有个小疑问
陶陶三2022-04-14 16:58:35
多妹,不是嘲笑,是好玩。认真而自己不知道,显得好玩显得萌,所以说五大刺客里,我最喜欢豫让。这是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