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 开始是没有 retweet 功能的。用户如果要分享一个tweet, 他们需要 copy&paste 原帖的内容,敲"RT",再敲上原作者的名字,然后按"Send"。
那时Twitter的执行总裁是 Evan Williams,他从 Google 挖来了明星程序员 Chris Wetherell,改写了这个功能。从此以后,用户retweet只需要按一下鼠标。
据 Chris 回忆,当时的开发团队里没有人会质疑这个“功能”。做为程序员,我们自然的想法是,如果能帮助用户节省时间,难道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么?
他们错的不能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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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两大隐含的致命问题:
1)当你需要 copy&paste 原帖的内容,敲"RT",再敲原作者名字的时候,你一般会花一点时间再审视一遍要分享的内容。这片刻的时光,哪怕只有一秒钟,也给你一个思考/犹豫/后悔的机会。你或许就会想一下,“我要分享的这个帖子,是真实的么?它在传递什么信息?”
当retweet只需要点一下鼠标,就夺走了这个机会。它其实是在鼓励你的冲动,你的不假思索。
2)当你需要付出一点努力,在你自己的名下分享一个帖子时,你或多或少会承担一点道义上的责任。当你一键 retweet 别人的时候,很多人不再有这层道德上的执念。
换句话说,很多人可以完全不假思索,不辨真伪,不负责任的retweet,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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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上一回已经提到,传播最快的帖子,是那种 “anger at out-groups” 的鼓励分裂挑仇恨的帖子。现在用户既不用思考了,也不用负责任了,看着谁不顺眼,如果有个对他/她不利的帖子,不管真假,不管Context, 只需尽情 retweet 即可,点一下鼠标,惠而不费。
结果是 retweet 这个从科技上看,完全无辜的纯是帮用户节省时间的“改进”,在实际上大大助长了‘网络暴民‘这个现象。
铺天盖地的retweet 之下,被网暴的人完全没有时间和机会去辩解。
开发者 Chris Wetherell 后来说,“(retweet)就好像我们把一把装满了子弹的枪,交给一个四岁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