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早期,有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简单说就是人手一票,万事全民公投。
直接民主的一大问题:IT DOES NOT SCALE。在古雅典的小城邦里,大家在居委会门口吵两句,然后举手表决。人口多了地盘大了,就完全没法操作。
所以现在世界民主国家,绝大多数是代议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只有在什么脱欧,独立,这种最大事情上才可能全国公投。
代议民主,选民选出议员,代表民众的心声在议会里辩论和投票。这样确实很 Efficient。什么时候议员“变坏”了,民众可以在下一届把他/她选下去,多么完美的制度。
W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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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社会上的问题很复杂和多变,所以议员/代表这个职位,不可避免的变成了一个 Full Time Job。
然后,因为这个职位的重要性和荣誉感,使得议员/代表们,不可避免的想一再连任。
也就是说,议员们的主要诉求,从原来的“代表民众心声”,不可避免的转变为“下一届还被选上”。从选民的仆人,转变为选票的仆人。
当然你会说,只有代表民众心声,下一届才会还被选上。
WRONG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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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代表,是按地域选的。州,县,市等。绝大多数选民是常年定居的,不乱窜。
所以你搞定了 50.5% 的选民,就可以一年又一年的连任(再次被选上),完全不用考虑另外的 49.5% 的选民。
于是议员们已经从‘代表民众的心声’,变成了‘代表一半民众的心声’。
这也是为什么加州的右派,和德州的左派,在政治上会有绝望的压抑感。
然后美国大多数州,又有那个各党派选自己党派候选人的脑 残规则。这下好,你只需要代表'50% 的 50% 的心声了‘,而且胜出的必然是代表极端的那25%的人。
WAIT,IT GETS WO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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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初代议民主的设计,议员/代表们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被动”的聆听选民的心声,然后代表他/她们投票。
现在因为从选民的仆人变为选票的仆人,议员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希望 moboilize 那最重要的 20%-25% (见上一段)的选民。
所以大概率,议员会从“被动的聆听”角色,转变为“主动的煽动”。
最有效的煽动,无异于把对手描述成无恶不作的魔鬼。
这样就有了今天的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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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套制度/规则,衍生出偶尔的错误,那是可以容忍忽视的。如果一套系统大概率的会导致很糟糕的结果,那就是系统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