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未完的歌对写离别帖人给出三原因:
一是官宣不满,二是把自己太当回事,三是多半会再回来
一剑随即写了一个离别帖,他说我属于第三加第二,也就是我多半会回来(还有一半不回来),还认为我把自己太当回事。
还好,他没将“官宣不满”的帽子加给我,因为三个原因中只有这个是确定的。
“把自己太当回事”和“把自己太不当回事”这话是个模糊话,就像老键说的中间派左中右。如果我将自己放中间,我就可以评判谁“把自己太当回事”和“把自己太不当回事”。
小丸子“把自己太不当回事”了,你一个大斑竹,跟老键说话那么客气作甚?老键以后要是再找噱头搞事情,该那啥就那啥。
老键“把自己太当回事”了,你一个澳洲新移民,澳大利亚的宪法还没写好,你管人家美国人选谁不选谁做甚?彭斯是你亲戚呀。
上面两句话你一定觉得不合理和突兀。是的,因为那只是一剑的判断。
说明什么? 说明未完的歌说的那个第二原因是团浆糊。
第三原因更是胡扯,“多半会再回来”。统计过吗? 我不否认,有些人写了离开帖后,过段时间就回来了。但另一些人确实一去不复还。多半? 你统计过吗?
同样的事,我可以这样描述: 除少数人后悔并再回来,写离别帖后,基本一去不复还了。当然我也没统计。
为了驳斥未完的歌,我说了另一个原因: 我离开论坛只因小丸子。
无论未完的歌怎么忽悠,都不可能将这个原因归结到他列的三原因里面。
未完的歌也是个挑200斤麦子不换肩的汉子,不轻易退却。于是他玩了一个新概念,将一剑写离别帖找原因的事情呼啦啦扯起来,归到另一件事:
未完的歌说: 我以前玩过一个网站,有一阵子突然刮起的ID自杀风和陪葬风(注销ID)
问一下未完的歌: 我即便自杀和陪葬,是不是也算离开? 我写离别帖的时候,没有必要保证好好保护自身ID的安全。比如我写了离别帖离开这个论坛,然后更进一步,申请网管删除了我的ID,我难道便不算离开论坛了?
最后说说这种说话方式,因为我们常听人说:
我以前玩过一个网站
我以前交往过一位开放艳女
我以前。。。。
不知为什么,每逢听到这话,我就强烈怀疑这个人要说谎话了,有点像看见有人说话时频繁眨眼一样。
这个什么“ID自杀风和陪葬风(注销ID)”也让人费解。除非未完的歌自己玩过,不然他很难知道那些人是自己注销的,而不是被网管删除的?人家都离开论坛了,未完的歌你是如何确定他们真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