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19792009-03-04 07:10:52
我和林诩是大学同学,我们的关系非常好,很多人都说再也没有看到像我们这样要好的朋友。当然,我俩都是女生,并且,大学的时候,整个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上课的时候,放眼一望,整个教室只剩下我们四周还有点颜色,自然也是最热闹的。哪怕我俩长得再丑,估计男生们都会殷勤有加。何况我俩长得并不难看,很快学校里流传开一种说法,说物理系两大美女,林诩是林黛玉,文简是薛宝钗。我们一起晨练,早读,吃饭,上课下课,而后一道上自习至深夜不归。
  
  然而并不是因为物理系贫瘠的女生资源使得我俩形影不离的。
  
  我们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知道面前这个人是苦苦寻找多年的同类。在学院报到的时候已经听说了物理系还有个女生,漂亮得很,可看到真人的时候,还是一惊。
  
  我到寝室的时候,她低着头收拾她从家里带来的书,带来满满一箱,砖头一样厚的书足足可以铺满寝室,比她的衣服还要多,且多数是英文德文的原著。
  的
  我带的书也不少,但跟她比起来还是自叹弗如。我当时翻了翻她的书就笑了,她崇拜女数学家诺德,就跟我崇拜居里夫人一样。我们这种梦想向来都不被人理解,从小就很寂寞,虽然算不上特立独行,但还是被不少人视为异类——我们都是一类人呵。很快我们了解了对方,真的都是同类为了梦想成为科学家,抵抗住父母亲友的反对依然绝然考入了全国最好的物理系。
  
  除此之外,她还相当漂亮,是一种让人惊艳的美丽。一米六七的身高,非常瘦,苍白的面孔只有巴掌大,浓眉下面镶嵌了一双大眼睛,黑而有神,像两粒黑珍珠。
  
  认识她之后,我才相信世界上的的确确是有气质这个东西的。她像是不知道自己长得漂亮一样,从来不化妆,每件衣服几乎都是陈旧的,每天早上就是随便洗漱一下就离开寝室;她随时背着一只又厚又沉的棕色书包奔走在学校的图书馆。可哪怕这样,看上去仍旧美丽,每个瞬间都是美丽的。就连我这种不论是对自己或别人的外貌从不上心的人见了她,也忍不住一呆。
  
  因为物理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很幸运的,本来应该住四个人的屋子就被我们俩给占得满满的。几个月后宿管老师想安排别人住进来,结果刚推开我们寝室的门就哑然,一字不说的掩上门出去。
  
  我笑的在床上打滚,林诩的表情还是那样淡淡的,但是我看得出她松了口气。那时候我们宿舍里堆满了书和箱子,再住人实在是有些困难了。林诩从不谈家里,不过我猜她家境似乎不错,在图书馆看到什么好书,都会去书店买或者订回来,大本大本的带回宿舍,压根就不在乎钱多钱少,看起来就不要命;可不论她怎么熬夜,偏偏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精神奕奕,除却一张动人的面孔苍白,几乎瞧不出异样。她的皮肤特别白,没有血色的那种,白得好像从未见光,在光线好的地方隐约可见额角下的暗青色。
  
  我跟她是截然相反,一般不敢轻易熬夜,只要略睡得晚一点,两只眼睛就像熊猫,走路都能睡着。她确实比我刻苦,成绩也比我好。每次都是她第一,我第二,不论我如何用功始终无法超过她。起初我略有不甘,后来深深折服,跟她说:“你天生就是读书的命。我是比不过你的。”
  
  她轻轻摇头,说:“你会的。”
  
  “你安慰我?”
  
  “不是。我从来不安慰人。”她轻轻一笑。
  
  我用力拥抱她:“我真喜欢看你笑,可是你笑得很少。你有事请就说出来,我可以帮你出主意的。”
  
  她从背后拍拍我的肩头:“文简,你是好人。”
  
  林诩没有多余的爱好,唯一喜欢的就是看书,我曾经取笑过她嗜书如命,她露出个难得的笑容承认。她笑得少,话也少,开口说话一般只限于不得不表态或者向老师询问这两种情况。在男生面前尤其如此,表情始终不见温暖。虽然说不上冷冰冰,但至少能让他们对她没有任何企图。我比她外向,系里院里有什么活动我都乐呵呵的跑去参加凑人数,林诩对此完全没有兴趣,但在我的劝说下有时也去看看,但永远是淡淡的表情一副“与我无干”的样子。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杜越远。
  我第一次见到杜越远是在学校的一次演讲比赛上,我跟林诩去看的那场,据说已经是决赛了。会场六百多座位座无虚席。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声炸起,三月的阳光从天窗漫近来,空气中荡漾着热情。
  
  我和林诩坐在第一排最中间的黄金位子,是系里的男生专门给我们留的。这次我跟林诩为什么能坐上最好的位子,实在是机缘凑巧。因为我们系一位大三师兄也闯入了决赛,为了不使我们学院的气势给别的学院压下去,我们班长就逼着我跟林诩去看比赛,然后在师兄演讲完毕的时候冲上讲台去献花。
  
  其实我倒是无所谓,献花也算是为系里做一点事情;只是林诩非常冷淡的对待这件事情,淡淡的神情一下子把我们的班长的自信心打击没了,最后只好眼巴巴的看着我。我顶着班长托孤一样的眼神,好不容易才劝动她跟我一起来看演讲比赛。
  
  发现林诩一脸漠然的看着手里的书,我找了个话题来说:“就算是决赛,也不至于这么热闹啊。”
  
  林诩环顾四周,说:“太吵。”
  
  我拍着她的肩膀笑:“蛰伏已久,应该出来透透气。”
  
  她摇头:“还好。”然后就抿住了唇,继续看书。我一直佩服林诩这闹中取静的本事,大学的时候总想跟她学学,可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我们系的师兄是第三个演讲的,他讲的很不错,抑扬顿挫,说起环境保护的时候听得我热血沸腾的,上台去鲜花的时候显得无比的热情和真挚;不过跟在身边的林诩还是没什么表情,师兄并不介意还是笑得一脸阳光灿烂,对他来说,只要林诩肯来,就已经欢喜得不得了。
  
  杜越远是第三个出场演讲的。他刚一上台,我们身后的一些女生兴奋的叫起来:“杜越远,杜越远出来了。”的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后来我估计我跟林诩是在座所有人里唯一不知道杜越远是谁的女生了。其实也能理解,我俩几乎每天都在一起上自习钻图书馆,对外面的事情真的知道得极少,即使我比林诩热爱社会活动一点,可是那些活动几乎都只局限学院里,对整个学校发生的事情完全茫然。那场比赛前,我压根就不知道杜越远,在此之前我也完全没听说过他。
  
  在身后那些女生的窃窃私语中,我大概知道了他比我们高两级,是我们学校大三的学生,学土木工程,据说还是建筑学院的学生会长。
  
  他站到演讲台的前,我终于看清楚他的样子。我终于明白那些女生为什么这么激动了。毫无疑问——英俊,真是英俊,我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那瞬间我找不到别的词语了。
  
  我定睛看了他几秒,扭头跟林诩讲:“真是挺帅的。”
  
  “嗯。”
  
  林诩把头抬起来,看了讲台一眼,然后又把头低下去了。那瞬间她有点失神,眼睛直直平视,没有焦点。
  
  直到他开始演讲,刚刚我还觉得我们系的师兄演讲的不错,可跟杜越远一比,就差得太多了。他穿着西装,立于高台之上,每一举手抬足,每一个从他嘴里吐出来的音节,都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和说服力,他说什么仿佛完全不再重要,光是那个气势,都足以让听众折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浑身的那种气质在他身边形成一个广阔的无穷的磁场,使得所有在磁场中的人深深沉醉其中。
  
  他演讲完毕后,朝着满场观众一鞠躬,他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目光似乎有意无意的掠过我们,稍作停留,然后才转到别的地方。只一瞬的功夫,排山倒海的呼喊声如海浪般从身后涌来。
  
  在那片排山倒海气势压人的呼喊声中林诩凝固了会表情,敛一敛眉,然后又低头看书去了。
  
  那就算是我们的初识了。就是从这一刻开始,我们的命运被纠缠到一起。事情过去之后我才明白,缘分这个东西,就是月老手中的红线,它从来不是一不留神撞上的,它是有预谋的潜入我们的生活,不动声色的套在两个人的脚上,从此那两个人不论天涯海角,不论家庭门第,不论年龄爱好,都会羁绊到一起,至死不休。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曾经思考良久,在这个故事里,我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我的地位是什么?我应该用客观直接的还是主观委婉的态度来叙述它,哪一种叙述会让它显得比较生动和温情?
  
  我想了很久,没有答案。但是至少,由我自己亲口叙述,这个故事至少绝不会疏离。
在演讲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在图书馆遇到了他。第一次遇到,是我从架子上拿下一本书,从书架上方的缝隙看出去,他就在书架的另一侧,手里拿着刚刚取下的一本书。我们的目光刚刚巧撞在了一起。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他,我才发现他有双聪明剔透的眼睛,真是漂亮极了。我忘记了那时候我的反应,但是我记得他看到我,明显的一怔,然后露出了笑容。
  
  那一笑显然让我心跳加速,我也马上回了他一个笑容。他向我点点头,转身离开了。在几排书架之外,我找到林诩,兴奋的跟她说:“我刚刚看到杜越远了,他居然对我微笑。”
  
  林诩抬头看我一眼:“哦,是么?”
  
  我连连点头。
  
  林诩轻轻摇头,笑容似有若无:“我没想到你也会像那些女生一样。”
  
  我哈哈一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那天第二次遇到他,是在一个偏僻的阅览室,一个人都没有。我站着看了会书,然后听到脚步声临近;当时我没在意,依然聚精会神的看着书,半晌后把书放回书架的时候,一侧头,就看到了杜越远。他正在书架的尽头,静静的看着我。我不会弄错,当时已经是晚饭的时候,图书馆里再无旁人,而他的目光毫无疑问是落在我身上的。
  
  那一刻,我多少是有点得意的。我大概知道自己挺受男生欢迎,可是没想到杜越远也会这样看着我,真的是有点受宠若惊。
  的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忽然侧头看着他,也有点吃惊,但不过是一瞬,快的我几乎没看清。很快的,他微微一笑,且朝我走过来。

  万一他不是来找我的,怎么办?脑子闪过这个念头,我错一错身,让他从我身后过到那边的书架。
  
  他停在我面前,多年老熟人一样的语气招呼我。因为在图书馆,他声音不高,但是好听极了,绝对有做播音员的潜质。
  
  “同学,你好,你是物理系的么?”
  
  克制住心跳的感觉,我抬头正对他:“是啊。师兄你有事?”
  
  他颔首一笑:“是啊。”
  
  “什么事情?”
  的
  他看看四周,说:“图书馆马上就要关门了,我们出去说吧,我请你吃晚饭。”
  
  我听到心里某个地方在歌唱,这可真是飞来的艳遇和口福啊。这样的好事,我怎么可能不去呢?我心里迅速的盘算了一下,爽快的答应下来:“好啊,不过师兄你不介意再请一个人吧?”
  
  “谁?”他挑眉问。
  
  “我的同学,她就在隔壁的房间里看书,我们平时都是一起吃饭上课的,”我笑盈盈的解释说,“她是大美女啊,师兄你肯定不会介意还请她吃饭的。”
  
  “也是物理系的?”他问。
  
  “我的同学,当然也是物理系的了。”
  
  他从善如流:“好啊。”
  的
  我去隔壁房间叫林诩的时候,她果然不愿意,很不理解我怎么会那么爽快的答应跟陌生人一起出去吃饭。我指着门口的杜越远连忙解释:“不是,不是陌生人啊,是帅哥加才子,嘿嘿嘿。”
  
  林诩眉头一皱,我一看她这表情就猜到她下面一句话是拒绝,很有经验的哭丧着脸:“林诩啊,你就不能陪我一次吗。我上大学到现在,大半年了,都没人请吃过饭呢。好容易有了蹭饭这种好事,没道理拒绝啊。”
  
  最后从架子上取出一本书搂在怀里,林诩看了一眼门口的身影,叹了口气:“好吧。”
  
  那顿饭起初吃得有点沉闷,好在时不时有人过来跟杜越远招呼,间接的缓和了一下气氛。上菜的时候杜越远解释说他的弟弟今年高三,也打算我们学校的物理系,就问我和林诩高三时的学习经验,觉得物理系值不值得考之类的问题。我毫无保留的全盘托出,说我小时候就开始喜欢物理云云,高三那年又如何如何复习的;林诩还是没什么话,菜也吃得不多,杜越远有礼貌的请教她意见的时候,她随便抛出两句话,诸如“我忘记了”或者“你问文简吧”之类的把问题全都打发掉了。
  
  饭吃到一半时,杜越远的一个同学阮擅来了,阮擅样子特漂亮,文质彬彬,和他的外表相反,特别能说会道,几句话就把我们之间不尴不尬的气氛全都化解掉了。
  
  “我一直听说这届物理系有两大美女,一个林黛玉,一个薛宝钗,今天总算全见到了。” 阮擅笑呵呵的说,他语气很诚恳,决对没有任何恶意,“还是越远你有办法,一下子把两人全请了过来。”
  
  杜越远也不发表言论,微微笑了。
  
  那也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既觉得新鲜又觉得有趣,当即就笑出来:“是说我胖是吧。”
  
  阮擅连忙挥手:“怎么会怎么会,越远你说是不是?”
  
  杜越远这时候总不能不再讲话,他看了眼林诩,又看着我,说:“文简,你很匀称,一点都不胖。”
  
  我非常受用的抿嘴一笑,转头看林诩,习惯性的给她夹菜。这时我才注意到她对着满桌子菜走神,碗里还是满满的,眼睛垂着,眼睑下一片阴影,半点看不清楚眼神和表情,只依稀让人觉得寂寞。我心里诡异的开始后悔,难道一直以来,我都在为难她?
  
  那晚跟杜越远和阮擅分别之后,我们又回教室去上自习,之间一句话都没说过。晚上回寝室躺下之后,我才闷闷开口:“林诩,晚上你不开心是么?对不起。我不应该强迫你去。我只是不想你一个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多认识几个人,交几个朋友,没有坏处的。”
  
  林诩床上的灯还亮着,她的影子斜斜的落在蚊帐上。明明没有睡的,可是她愣是过了很久之后才回答:“谢谢,我没事的。阿简,我知道你是好心。”
  
  我顿时心头放下一块大石头,重重呼出一口气,然后放心的睡了。
  
  那天之后,我跟杜越远也就算认识了。一旦认识一个人之后,你会产生一种人生无处不相逢的感受,例如我刚刚在校园广播里听到有人为他点歌,然后一进食堂,就能看到他也站在不远处窗口排队打饭;再或者我听说他参加了什么活动,得了什么奖,然后就会在图书馆不期而遇的撞上他。
  
  有的时候碰巧遇上了而时间又充裕的话,我们也会在一起聊天说笑几句;跟他说话感觉很好,他知道很多,谈话起来让人有如沐春风的感觉;他对学校的活动又足够了解,经常有院士专家学者作家名人来学校演讲,他总会特地打电话过来,问我有没有兴趣,如果票难拿的时候,他还会把票送来。
  
  自习室这时只剩下我们,我不用压着声音,大咧咧的跟林诩感慨:“我早说了多认识几个朋友没有坏处,杜越远真是有心啊。”
  
  林诩“嗯”了一声,继续埋头看书:“是有心。”
  
  我趴在桌子上,想起刚刚他顶着阳光骑车到我们学院楼下,把两张票给我时,眼睛里的光芒格外耀眼,自己不觉笑了:“完了,我都快喜欢上他了。”
  
  林诩猛然抬头看我一眼,漂亮修长的眉毛微微一皱。
  
  我在她的眼神里读出了担心和焦灼,于是苦笑:“算了,大概是我自作多情。他那么优秀的男生,肯定不会喜欢我的。”
  
  林诩半晌后笑了:“我觉得,他喜欢你。”

  暑假的时候我去了趟林诩的家,我这才知道林诩就是本市人,她家里的条件好的惊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别墅,每件家具都像是专门定做的。
  
  除了林诩的房间。她的房间冷清得很,有许多许多的书,桌子,还有一张单人床,相当朴素,完全不是我想象里的大小姐的房间。我才知道寝室的那些书不过是九牛一毛。我感慨的看着她,想到红楼梦里的描述,就说:“林诩,谁说你是黛玉了,你才应该是宝钗。”
  
  林诩让我随便坐下,收拾着书,淡淡的说:“别的太麻烦了。”
  
  这时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端着茶进来。她放下茶之后握着我的手,很亲热的问我的名字,然后说:“我姓柳,叫柳珊。你是小诩的同学吧,她第一次带同学来家里,我们都没想到,照顾不周到的地方,你别介意。”
  
  她那么年轻,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于是我客气的赔笑:“怎么会呢。”边说边看林诩,她脸色陡然难看,盯着女子的背影一言不发。林诩平时是冷淡,但是绝对是不带喜恶的冷淡,可是如今她的目光却明显带着不喜欢,毫无疑问,她不喜欢这个柳珊,也不喜欢她的自作主张。
  
  后来我才知道林诩的母亲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心脏病去世了,这个柳珊是她的第二任的后母,比我们大了不过几岁。前几年嫁给了林诩那极有钱的父亲,对她一直小心翼翼的,不过林诩并不领情。
  
  柳珊离开房间后,我开玩笑道:“你真的从来没有带同学回过家?除了我?”
  的
  林诩一边收拾东西,不理我也不回答。
  
  我真是感动,伸手抱住她;她伸手想拍我抱着她的手臂,我死活不放,最后她终于笑了,她笑起来真美,我一瞬间看的都呆了。林诩不满的瞪我一眼:“不跟你闹了。”
  
  那天我们就在林诩家里呆了一个小时不到,又扛着一堆书回了学校。我知道,她不喜欢呆在家里,所以那个暑假我也没回家,在学校里陪着她。假期里我们还是一如既往的上自习钻图书馆,不亦乐乎。
  
  杜越远因为也是本市人,也没有回家。起初我在图书馆巧遇了他两次,不知怎么的,后来就变成了固定的碰面了。放假期间,图书馆是周一至周五开门,周末关门。于是我们差不多是周一周五在图书馆看书,周末就一起上自习,中午晚上就一起去食堂吃饭。
  
  起初几天是有点尴尬,一男一女去吃饭是没什么奇怪的,可是一男两女去食堂,就实在有些奇特。林诩起初不愿意跟着我们一起,可是我无论如何都不答应。我跟她说,我不能让她一个人,实在不行,我也只有不跟杜越远见面了。
  
  我说完那句话后,林诩有点震惊的看着我,然后说:“你很喜欢他吧?为什么不见他?”
  
  我沮丧得很:“好几个月了,他对我半点表示都没有,我那么喜欢他,也不愿意缠着他。”我这真的这么觉得的。照理说我们都暧昧这么久了,整个学校的同学都认为我们在谈恋爱,可是只有我才清楚,他就是什么都没有对我表示。他对我很好,没有人像他那样细心周到的照顾过我,可是他就是没跟我说过任何能让我“唰”一下脸红心跳的词语,哪怕是个眼神,他都没在我面前流露过。好多次我都对他有点绝望,可转念想起他的温柔和细心时,心底又软了,不由自主的想,这样耗着吧,也行,起码我每天都能看到他。
  
  杜越远学的是土木,看的书很多是大本大本的图册,我也时不时的侧头去看他的书,厚厚的铜版纸,书装帧得无可挑剔,上面印着的精美的建筑,或优雅,或漂亮,或豪气。我时常看得赞叹连连。看书看累了就看身边的杜越远,他那么英俊,我怎么都看不厌倦,心里隐隐发酸,有忍不住凑上去吻他的冲动。
  
  杜越远心里肯定是知道我对他的感觉的。他不止一次的发现我在看他花痴,就看着我笑一笑,说,文简啊,你的书看到哪里了?你的阅读都做完了吗?你的红宝书背得怎么样啦……他总是相当成功的就浇没了我的热情。
  的
  这些情况林诩都看到过。她半晌不语,最后才说:“那我跟你们一起。你们不能老这么下去。”
  
  在学校里过暑假的人不少,认识杜越远的人也多,我们走到那里都有人看着,那种目光和议论实在叫人不能不在乎,起码我是很在乎。杜越远也有所察觉,所以几天后阮擅也跟着杜越远来加入我们的行列,四个人一起行动,稍微不那么奇怪了。
  
  吃饭的时候一般是我跟阮擅的话最多,我俩总能说的眉飞色舞。杜越远笑着听我们说话,感兴趣的时候也会跟我们交流和争执;林诩是一如既往的惜话如金,吃着饭,对于我们说的话题,不发表任何评论,实在是被我逼得没办法了,才说句“噢,这样啊”之类的搪塞之语。
  
  我们在一起上自习吃饭这个习惯整整延续到了一个暑假,新学期开学后,也就忙着各自的功课了。   “杜越远在那里等你。”
  
  刚一踏出理学院大门,林诩就推了我一下,示意我看不远的树下的那个高高的身影。
  
  杜越远就站在那里,他左肩上搭着一只书包,手里拿着本书,很普通的大学生模样,但是就是那么吸引人的注意。我看着他站在阳光里,五官那么生动,眉毛好像是画出来的一样,脚都不会动了。那瞬间,我半边身子诡异的发麻,呆呆的想,如果这辈子,他都能这样的等我,我再也没有别的期盼了。
  
  林诩对我笑了笑,示意我过去,自己脚步一转,转身去了图书馆。
  
  我摁耐下心里的激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凑到杜越远面前招呼:“等很久了么?”
  
  他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我要跟他说话必须微微仰着头,几乎是仰视一般。而他为了顾及礼貌,也略微含腰跟我说话。他低头,专注的看着我,回答:“还好,不算太久。”
  
  说完这句他忽然就不说话了,只是静静看着我的脸,长久的不说话。他跟人说话都会看着对方的眼睛,很有礼貌,我起初以为这样很好,可是他注视我的时间是如此的漫长,我觉得不对,脸在他的注视下不可思议的发烫。
  
  我好些年没红过脸了,特别是别人看得脸红。我心理七上八下,却强自镇定的拍拍他,用自认俏皮的声音说:“陪我去书城吧。”
  
  他猛然回神,发现这尴尬的局面。他顿一顿,别开眼睛不再看我,说:“你刚刚说什么了?”
  的
  原来他走神的那么厉害。我心里这么想着,把刚刚的话重复了一次:“你陪我去书城吧。林诩的生日快到了,我想买礼物送给她。”
  
  杜越远看着,缓缓露出微笑,说:“好。”
  
  在书城选书的时候,杜越远跟在我身边,因为平时从未有机会跟他单独相处这么长时间,一旦机会来临,我反而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觉得心跳的速度越来越快。他说话不多,于是我主动说起来:“其实林诩没有告诉我她的生日是几号,我是从她身份证上看到的。”
  
  杜越远点头:“你倒是真有心。”
  
  “是啊,我想给她一个惊喜,”我从架子上抽下一套书抱在怀里,“就这套吧,《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她肯定喜欢。”
  
  半晌没有听到回答,我抬头,见到杜越远眉头紧紧蹙着,在阳光下,纯黑的眉毛变成了棕色。他颧骨很高且光滑,此刻眉心却有了几道细细的纹路,他总是都是那么开朗阳光,从未露出这样深远压抑的表情,好像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开心。
  
  我直觉他在担心什么,轻轻推了推他:“师兄,你怎么了?”
  
  杜越远回神,刚刚阴郁的表情不见踪迹,英俊面孔上只剩下亲切的笑意。他问我:“想起一件事情,所以走神得厉害,真不好意思,”说着他补充了一句,“文简,你喜欢读诗么?”
  
  我不用想就爽快的回答:“我只喜欢理科,对文科没感觉。我的文科一向不好,高中的时候,语文总是拉我的总分。”
  
  “是么?”杜越远伸手接过我手里的书,抱着朝柜台走过去,然后跟我说,“以前我都以为女孩子喜欢文科的多,后来认识了你们,才知道凡事都有例外。”
  
  我挑一挑眉毛,得意的笑了:“那是。”
  
  回程的公车上,他问我:“你毕业后有什么打算么?”
  
  我想一想:“能出国就出国,实在不行,在本校念研究生。”
  
  “嗯,”杜越远说,“那林诩也跟你一样的打算,是吧?”
  
  我叹口气,闷闷的回答他:“不知道她的打算啊。我问过她,她就是不肯告诉我,每次都敷衍了事。”
  
  “是么。”杜越远垂下眼睛,慢慢吐出两个字,算是回答。
  的
  我们从书城回来的时候是搭的公车,车上人不多,我们坐在后排的位子上。阳光从窗户中穿过,整个车厢暖洋洋的,在这样的阳光下,我觉得睡意朦胧,然后就真的睡了。睡醒的时候发现我靠在杜越远的肩头,身上搭着他的衣服。我捏着衣角,怔怔抬头,目光沿着他的衬衣的扣子滑上去,看到他的脸,温柔的,熠熠生辉,墨色的眼睛里蕴含笑意,有清清楚楚的光芒在里面。
  
  他温柔的拍着我的肩膀,说:“文简,到了,我们应该下车了。”
  
  我忽然鼻酸。那一幕我记了一辈子,此后的若干年,不论时光如何演化,事情的发展超出我的想象,我都记得他低头看我的样子,就像那时的天气,有着能融化每个人的魔力。
  
  公车在学校的门口停下。杜越远送我到宿舍门口,微笑着伸出手,把装书的带子递给我。
  
  我同样伸出双手,却没有接书,直接搂住了他的腰。我的心脏剧烈的跳动,浑身一阵冷一阵热;我牢牢抱着他不放,额头抵着他的左肩,轻轻说:“杜越远,你知道么,我……爱上你了。你做我的男朋友,好不好?”

  不过两日,我跟杜越远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学校。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不论到哪里都有人朝我们行注目礼,回头率要多高有多高。
  
  这种新奇的体验起初让我受宠若惊,虽然过不了几天我就开始觉得有点麻烦了。上大课的时候遇到一个学院里的同学,女生们纷纷饶有兴致的追问我:“文简,你是怎么追到杜越远的?给我们传授点经验吧。”
  
  我哪里有什么经验可言,这场恋爱绝对算是我的初恋。不过我老老实实的回答却没有人相信,大家继续追问不休;我左右之拙,暗自苦恼的时候,林诩看一眼那几个女生,冷冷的说:“有什么好问的。你们觉得文简和杜越远不相配?”
  
  那几个女生面面相觑:“哦,也不是。”
  
  “既然才貌相配,谈恋爱也很正常。有这么多时间来追问,还不如抓紧时间谈恋爱。”
  
  林诩这话不客气之极,可是我却听得心头一暖。她从来不管闲事,平时能少说一句话就少说一句话,可是现在却为了我出头,虽然不明显,还是夸奖了我。这番夸奖这算是连日来我第二件让我高兴的事情了。
  
  那天晚上我爬到林诩的床上,抱着她感激的道谢;她回头,我们的额头几乎相抵。她本意是想对我点头,但终因为距离太近而宣告失败。我们互相看着,寂静霸占了寝室。
  
  她的手提电脑里唱着一首歌,曲子优美,歌词我非常熟悉:静静流淌着,飘渺的歌声;悄悄地侧耳倾听,和着皎洁月光的叹息……
  
  她的指腹擦过我的手背,我感觉到皮肤摩擦后冰凉的痕迹。她说:“阿简,你谢我做什么。你跟杜越远的确相配。你们俩能在一起,我真的很高兴。你什么都好,就是太单纯;有杜越远照顾你,我也就放心了。杜越远看似完美,交往下去你肯定也会发现他的一些缺点,这个时候,你要多包容一些。”
  
  我伸手摁掉静音键,笑了又笑:“你的语气怎么听起来跟我妈一样了。”
  
  她又把音乐打开,然后低头看矮桌上的书,一幅“多说无益”的样子,简单的回答了一句:“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我哈哈笑起来,拖过她的枕头,做势欲倒下去;林诩一把拉住我,眼疾手快的把枕头扔回原位,然后把我往床下推:“不跟你瞎扯了,我书还没看完。你不能熬夜的,快睡觉去,”
  
  第二天我跟杜越远上自习时,我顺口跟他提起这件事;他沉默了一分钟,缓缓把目光转向了窗外。我觉得他的反应很不一般,但玩心大起,也不顾自习室里那么多目光的注视,伸出手小心翼翼托住他的下额,轻轻把他的脸扳回来。杜越远为我的动作惊愕,他看着我停在他下颚上的双手,皱了皱眉,捉住我的手腕往下一带。
  
  “这是在教室。”他说,脸上没有笑意,没有表情。我实在看不出那是无奈,还是生气,还是责备,抑或是苦恼。
  
  我只知道,我这番举动惹他不高兴了。只好讪讪的缩回了手,埋首自己的专业课里,开始算题和背英文单词。那个晚上,我都没敢跟他说话,怕一个不小心又惹到了他,然后又想到林诩说的“杜越远也有很多缺点”这句话,深深觉得她说的对,在心里无声的叹了口气。
  
  那之后我有点怕杜越远,也不敢学别的女孩子那样轻易对男朋友动手动脚。我就像每个谈恋爱的女孩子那样心情复杂的好像万花筒。心情好的时候想,我们不过刚刚开始吗,谨慎一点也是好的;郁闷的时候就想,现在就如履薄冰,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真不知道日后怎么办。
  
  不论脑子的想法怎么复杂,可是有个念头至始至终都没有变过: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他。
  
  客观的看待我做的事情,我觉得自己真的重色轻友。虽然以前我也非常不耻这种行为,可是真的开始谈恋爱了,以前固守的所有的道德感和规章制度统统都会退避三舍。我跟林诩一起上自习吃饭的时间越来越少,跟杜越远在一起的时间变得多起来;我在很短的时间内认识了很多他的很多同学朋友;因为我经常去杜越远的寝室,跟阮擅他们几个比我自己班上的男生还熟悉;杜越远班上系里有活动,我都会跟着他去参加,比自己学院的活动还积极。总之,我现在跟大一“两耳不闻窗外事”判若两人。
  
  好几次我听到系里同学玩笑说,到底我成了建筑学院的媳妇了。这些闲言碎语,当时我没放在心上,后来才听出点别的味道来。
  
  认识的人多了,就有不少男生特别热情的跟我打听林诩的情况,说想要认识她。我第一次去杜越远宿舍就遇到了这种事情,我很吃惊的看着那几位仁兄,恍然大悟:原来林诩的知名度在学校里原来是那么高;我还知道,林诩虽然对人总是缺乏热情,但是并不妨碍还是有大把大把不怕死的人愿意挑战。
那天回宿舍后我曾试探的问过林诩有没有谈恋爱的念头,她听完满脸的不耐烦,疲惫的挥了挥手,连回答我话的力气都没有。我从未见过林诩的脸色坏到那个地步,三魂吓掉了两魂;我紧张兮兮的时候她轻描淡写的对我一笑,解释了一句“我就是累了”。第二天早上起来,她又回复了精神,一大早就去了图书馆。
  
  不过那天之后,我再不跟林诩提起这类事情。面对热情的男生们的类似提问,我的回答永远都是非常坚定的“不可能”“我不会帮忙”之类;当时我不知道,隔很久我才从阮擅那里听说,因此我拒不帮忙的态度得罪了不少人,好在他们看在杜越远面子上,并没有让我难堪。
  
  接触多了,我跟阮擅倒成了好朋友。阮擅这个人可以说是真正的有趣,博古通今,知识面很广,聊天时的那些比喻实在让人叹为观止。我私心觉得,他跟林诩肯定很有共同话题。

  柳珊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图书馆看书,等着杜越远打电话给叫我出去吃饭。手机震动的时候我本以为是杜越远,可是半点没想到电话那头的女人说自己是柳珊。
  
  我在图书馆门口见到了她,她神情焦急的在原地踱步,看到我时几步迎了过来,热情的拉着我的手,第一句话就是问我还记不记得她。我虽然诧异,但还是笑着回答说,你是林诩的阿姨吧,我当然记得你了。您找我,有什么事情?是不是跟林诩有关?
  
  她露出个如释重负的神情来,然后看了一眼周围,很客气的说:“我们去别的地方说,好吗?”
  的
  我摆手:“您就在这里说吧,我在等我男朋友,不敢走得太远。”
  
  她“哦”了一声。我瞧得出她不情愿,可是还是依照我的建议,跟我来到附近的树下。她犹豫再三,清了清嗓子,开口说:“文简,我们非亲非故,我知道我来跟你说这番话不合适,可我也实在没办法了才来找你帮忙。”
  
  “怎么了?”我骇然回答。
  
  “你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跟林诩的爸爸结婚了三年,但是林诩从来都没把我当亲人看过。林诩从小没有妈妈,她的爸爸很宠她,什么都依照她的意思。林诩如果说想要天上的月亮,她爸爸都会去摘下来送给她,”她停了停,看我一眼,把目光移开,片刻后又转回来认真的看着我,说,“文简,我也是不得已才找上你。我怀孕了,但是林诩的爸爸非常担心林诩不肯接受这个孩子,他爸爸说,他曾经答应过林诩,这辈子只要她这一个女儿。”
  
  半天后,我终于理出一个头绪,反问:“柳阿姨,你希望我做什么?”
  
  柳珊的手放在腹部上,恳求的看着我:“文简,我知道你根林诩关系很好,她肯定会听你的建议。麻烦你去问问林诩,问她能不能接受这个孩子,好不好?”
  
  “你怎么自己不去问她?”我纳闷。
  
  柳珊一张俏脸上阴雨密布,远非愁眉苦脸能形容。她随时都能哭出来:“她连话都不愿意跟我说,我怎么敢问她呢。”
  的
  看到她那个难过的样子,我脑门一热,当即答应了下来。柳珊连连跟我道谢,叮嘱了又叮嘱,这才放心的走了。
  
  吃饭的时候,我跟杜越远提起这件事情,末了说:“真不知道林诩是怎么想的。”
  
  杜越远很少对我的事情发表意见,可是这次却不一样,他皱了皱眉,说:“你不应该答应她。这是林诩的家事,跟你没有什么关系。”
  
  我不完全同意他的观点,振振有词的说:“她都找到我了,我难道能拒绝么?再说,我跟林诩那么好的朋友,关心一下也没什么,你敏感过度了。”
  
  他看我一眼:“林诩以前跟你提过家里人没有?”
  
  我心虚的回答:“没有。”
  
  “那就是了,”杜越远语气一改,语重心长的跟我说,“林诩会有她的想法的,朋友之交淡如水,干涉太多,其实更容易失去。文简,林诩这样的朋友,你一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有句话说,觅到朋友,需要闭上一只眼睛;而守住朋友,必要时两只眼睛都要闭上。”
  
  我心知杜越远说得对,可是不知怎么的,某种怪怪的感觉一下子冲到了嗓子眼,一口饭都不下去。依我以前的性子,没准就能跟对方抬杠起来,可是因为对方是杜越远,我咬咬牙,忍了下去,食不知味的吃完那顿饭。
  
  我考虑了两天,终于还是婉转的把柳珊问我的话告诉她,说话时我小心翼翼的觑着她脸上最细微的变化,生怕哪句话不对,造成她跟家人之间的误会。出乎我意料的是,她眸光一现,慢慢的绽出一个舒心的微笑,像朵午夜盛开的花。
  
  她把书放下,轻轻的点头:“很好,是好事情。”
  
  一颗心顿时跌回肚子里,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开始玩笑:“柳珊还很担心呢。我以为你不喜欢她。”
  
  “我只是不喜欢她。”
  
  我愉快的笑:“说起来,杜越远告诉我,不要干涉你的家事。他教训我的时候我觉得他比我还了解你,不过现在看来,还是我更了解你啊,哈哈。”
  
  “是么。”的
  
  应了一句,林诩又恢复到那种面无表情的状态里了。我想起一件事情,心里一酸,忍不住看着她发呆。林诩的美丽与生俱来,她不像世界上大多数女孩子,包括我在内,完全不需要笑容或者华丽的衣饰材的衬托。
  
  她身上有那么多优点,可是我从来没嫉妒过她。我绝不是存心要跟她比较,可有时细细一想,我真的比她幸福多了。从小到大父母疼爱,随时都有很多好朋友,读书的时候成绩不错,老师也喜欢,而现在,我又有了杜越远,真的什么都不缺。从小到大,我都不知道“愁”这个字怎么写。有次我跟杜越远闲聊时,他罕见的摸了摸我的头发,说我就像长在温室的花朵,半点没经历过风雨。我当时就承认。
  
  我捅她一下:“你的妈妈一定非常漂亮吧?”
  
  林诩头也不抬:“我没见过她。”
  
  “照片总是有的。”
  
  林诩抬头看了我一眼:“小时候看过,现在忘记了。”
  
  她都这么回答了,我也不再问下去。暑假的时候去她家我就觉得有些奇怪,她的房间里一张家人的照片都没有。当时就觉得她长大的过程那么艰辛,虽然她要什么有什么,长得又那么美丽,可是偏偏没有温暖。放假的时候,她都不愿意回家,宁可一个人在留在空荡荡的寝室和图书馆里。
  
  寒假来临的时候,我本计划叫林诩去我家玩,可寒假怎么说也包括了春节,不论如何她都应该在家里过年才对。上火车之前,我一边跟林诩告别,一边打定了主意,明年暑假,我无论如何要叫上她跟我一起回家。

  我曾经跟林诩说起过我家乡的风物景致。她去过很多国家,可是偏偏对国内的一些地方不甚了解,尤其是对西南边的城市。我抑扬顿挫的给她读李白的蜀道难,再说起青石板铺就的路和一眼望不到头的竹海,说起西南的小城市的别致景致,她都认真听着,眼底流露出某种兴致,再凝着眉头想了想,才说,我很想去的。
  
  愿望是美好的,不过从始至终,林诩也没有机会去我家。寒假肯定不行;五一,十一的时间太短,且游人多,不可能看到什么真正好的风景;然后只剩下暑假了。大一的暑假我和林诩是在学校里渡过的;大二的暑假可不能再浪费了,中期考试一过,我就盘算好了一切,我兴冲冲的告诉林诩我的计划,她摇了摇头,说:“我暑假大概要去美国一段时间,你带杜越远回去吧。”
  
  我闷闷的想笑,结果挤出一丝难听到极点的干瘪瘪的声音:“他怎么会跟我去我们家呢,我都不敢跟他提这事。”
  
  我跟杜越远交往了快半年,可实质上并无太多进展。虽然人人都知道我们在谈恋爱,可实际上,只有我才清楚我们的关系绝对不正常。我们牵手很少,几乎没有拥抱,接吻什么就谈不上。我起初还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可是后来渐渐觉得不是滋味。下晚自习后他有时送我回来,在宿舍门口总能看到一对一对的情侣拥抱接吻,我看得面红耳赤,杜越远却没事人似的,表情不改,仿佛那些情侣们是折射率为的真空。
  
  既然他不主动,那我也只有主动一点。虽然是这么想的,不过我是典型的有色心没色胆,即便那个男生是我的男朋友。唯一的一次,我鼓足勇气垫起脚尖,极度小心谨慎的凑过去,嘴唇离他的唇只有几厘米的距离时,终于退缩回去。离得近了,就能看到杜越远直起了腰,眼神忽然不对。他一惯站的很直,跟我说话的时候会微微弯下腰,从来不例外,除了这次。他以含蓄的方式,躲开了。
  
  我沮丧了好几天,终于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杜越远莫非并不喜欢我?
  
  现在回头看那时发生的一切,才发现自己真是蠢得厉害。这样清楚不过一目了然的事情,我那时候偏偏不明白。一个男生不愿意吻你,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可那时候,我还是存着侥幸心理。我想,可能他爱我没有我爱他那么深罢了。我并不是差劲的女孩,我漂亮,我成绩很不错,我活泼开朗,杜越远身边的女孩子比我优秀的并没有几个。不然他当时为什么要答应做我的男朋友?虽然他开口之前迟疑了很久,可是他最终还是说“好啊。文简,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女朋友。”
  
  言犹在耳,在我脑子里响起来的时候依然震得我鼓膜发麻。
  
  不着急,我想,不着急,我可以等他全心全意的爱上我,他现在就在我身边,我还期盼什么呢?
  
  暑假来临的时候,杜越远被老师选入了建筑设计比赛小组;我的本意是在学校陪着他,不过刚刚放假的第二天,我就接到家里的电话,说奶奶病危。爸爸在电话那头语气严肃极了,吓得我魂不守舍。
  
  正是放暑假的时候,回家的火车票和机票都非常难买,我打了好几个个电话都没订到票,极度担心着奶奶的病情,又被订票处那人的态度呕得在寝室团团转,正绝望的不知如何是好时林诩推门而入,递给我一张机票。
  
  她看着我,说:“我找了我爸爸帮忙。”
  
  我感激涕零的抱着她,就恨不得以身相许,一迭声的道谢:“亲爱的阿诩,你真是太好了。大恩不言谢,我回来时再感谢你。”
  
  那天杜越远的电话怎么都打不通,我也不可能等他,最后交待林诩:“你帮我告诉杜越远一声,说我不能留在学校陪他了。”
  
  “嗯。”林诩如是回答了一句。
  
  结果一回去就是整整三个月。奶奶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在病床上熬了一个多月,终于油尽灯枯。七岁以前,我和表姐都是在奶奶家长大的,跟奶奶感情很深。她生病的那段时间,我几乎把所有的眼泪都流干了。看着伯父抱着奶奶的骨灰缓缓从火葬场里一步一步挪动脚步出来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昏了过去,然后也大病了一场。病好了再回学校,已经是九月底了。
  
  杜越远和林诩每过几天都会打电话来问我情况如何。电话里自然都是报喜不报忧的,我没告诉他们我生病了,就说家里还有事不得不晚回学校。他们的电话很多,家里人都知道了,每次我握着听筒说普通话,表姐就笑话我:“是你那个很英俊的男朋友还是那个很漂亮的林诩?”
  
  我随便的扔出个答案。
  
  我表姐是个很八卦的人,平生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给人做媒;但是八卦的人往往也比较敏锐,我带回去了一些照片,她坐在我病床上看着照片,没来由的开始感慨:“小简,你的男朋友不错啊,林诩也是真漂亮。他们熟不熟?”
  
  “他们关系还可以吧,普通朋友吧。”
  
  “如果我是你啊,”表姐说,“就会小心看紧杜越远。林诩实在太漂亮,我都忍不住喜欢,何况是男生?真是让人不放心。”
  
  以前从未设想过这种可能性,我想了想,然后失笑:“表姐你担心什么呢。这两个人我还不知道?我相信他们。”的
  
  表姐起初不以为然的摇摇头,然后又点点头:“希望如此吧。”
  
  那番谈话我很快也就忘记了,可是无论如何我都没想到,我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回到寝室的时候,却听到了对我人生最重要的一番谈话。真的是最重要的,连个之一都不用。
  
  我足足坐了三十四个小时的火车加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在学校里步行了近二十分钟,终于来到了寝室门口。那时大概是晚上八点多,大家都去上自习或者在寝室上网,走廊人很少。大学寝室门的隔音效果无论如何都不能用“好”来形容,只要竖起耳朵细听,就可以听到宿舍里传来的说话声。
  
  我放下左手的行李箱和右手行李包,因为手长期保持一个状态不变,手指硬得像木头。我哆哆嗦嗦的书包里翻出钥匙,正准备插入锁孔的时候,听到了里面急切的谈话声。
  
  我记得那时杜越远声音很激烈,像是谁在他嗓子眼放了一把火,以前从没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过任何话。他咬牙切齿的说:“林诩,林诩,你不能这样啊,不能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逼我。我快让你逼疯了你知道吗?你让我做的事情我都做到了。现在,我忍不下去了,文简快回来了,我没办法再面对她,我没办法再骗下去,我不是奥斯卡影帝,我没法再演下去。她迟早会发现问题。”
  
  很久很久的沉默之后,林诩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总之,你不能伤害文简。”
  
  “我知道文简很好,就是这样,我才没办法面对她啊,”杜越远声音凄苦,低低的说,“我今天来找你,只要你一句实话,你喜欢我,为什么还要把我推给文简?”
  
  下面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清楚了。我站在门外,大脑嗡嗡作响,好像千百只蜜蜂在脑子里飞来飞去。我伸手挥了挥,那种声音反而演变的更加剧烈。不对劲,一定有哪里错了,肯定是我的耳朵。我手也没有抖,一送,钥匙毫无缝隙的插进了锁孔;一扭,清脆的弹子弹跳声响起;一推,门无声的滑开。耳朵也许会骗人,但是眼睛只是忠实的记录者,它不会骗人,是不是?
  的
  林诩背靠衣柜,双手亦撑在身后的衣柜上;杜越远把她圈在怀里,捧着她的脸,两个人唇舌交缠,如果我没看错,如果眼前的一切不是因为我太累出现的幻觉,那么,他们,正在接吻。

  我手脚全麻的站在门口,大脑生了锈不肯运作,浑身上下都僵硬得好像一截木头。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唯一知道的,就是杜越远和林诩在接吻。他们拥抱,接吻,亲密无间。
  
  想死。我想去死。
  
  我能动弹的时候,他们也恰好发现了我。两个人扭头看着我,瞬间呆若木鸡。
  
  林诩反应最快,她猛然一把推开杜越远,朝我走过来,边走边急急的跟我说:“文简,文简,不是那么回事……这是误会……”
  
  她脸上的潮红还没消。林诩皮肤白皙,脸上从来没有半点血色,有时候看上去接近透明,可是现在她的脸色却微微发红,在那么激烈的接吻后,她的脸终于生动起来。
  
  我低着头把行李搬进屋子,把从家乡里带来的特产都拿出来,堆在桌子上,因为带了很多,电脑键盘都埋住了。这堆东西,每一样特产都是给他们带的,我自己什么都没带。我记得出门的时候表姐还笑话我,嫁出去的女儿了啊,你对自己都没那么好啊。
  
  我看着他们两,虐待自己一样狠狠咬着唇,嘴里又腥又热,然后我感觉滚烫的液体东西顺着我的唇角流了下来。那一刻我什么都想过了,我想骂人,可是我压根就不知道怎么骂;我想冲过去给他们俩一人一巴掌,可是我却动不了。失去奶奶的那种痛苦回来了,我痛不欲生,我只想去死。最爱的男人,最亲密的朋友,一眨眼的功夫,统统背弃了你,把你当作抹布一样用完就扔在了一边,还不忘踩上两脚。前不久表姐说的那番话在我脑子磁带似的回放,我那时还说,信任他们。此刻,这句话变成了一记耳光,毫不留情的扇在我自己的脸上。
  
  杜越远朝我走过来,他已经恢复了镇定。他看着我的眼睛,冷静的说:“文简,你脸色很差,先坐下,我们再谈。”
  
  说着他作势欲拉我的手,我想到他的手刚刚抱过林诩,终于彻底崩溃。我一辈子没有跟人打过架,但那时真想狠狠的甩他几个巴掌。我的手都扬起来,举在空中,蓄势待发,他看到了,没有躲,甚至还靠过来一点,让我可以打得倒他。可我那么不争气,依然跟以前一样,很没出息的一下子心软了;哪怕这样,我还是不想打他。
  
  可是我受不了,我要发泄。我还是打下去了,打在我自己的脸上。我使劲了全部的力气狠狠打下去,声音响起的时候,我的手和脸同时热辣辣的疼痛起来。
  
  林诩声音不对劲,说话断断续续的:“文,文简……你这是干什么啊!”
  
  杜越远捉住我的手腕,那霎那我从他眼睛里看出了震惊和不忍,我心里又开始疼。他不让我再打自己,说:“文简,是我的错,跟林诩也没关系。你要打就打我,别跟自己过不去。”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啊……我有眼无珠,我瞎了眼,”我使出浑身的力气把手臂从他手里抽出来,眼泪不知什么时候爬满了火辣辣的脸:“我奶奶去世了,我又病了一个多月,我辛辛苦苦的回学校,我为的是什么啊。就是为了回来看你们两卿卿我我?也是啊,原来我才是那个第三者啊。杜越远,我是外人,又那么笨,眼又拙,没看出来你一点都不喜欢我,真的对不起啊,一直都是我自作多情,给你添麻烦了……林诩啊,我今天我就把杜越远还给你,对不起,啊,我把他还给你。”
  
  说完这话,我转身就朝外走,出门的时候狠狠带上门,发出惊天动地的声音。我怕他们追上来,撒腿就跑。我不知道我跑了多久,总之我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化工学院的楼顶上了。
  
  化工学院是我们学校最高的楼,每年都会有几个人从楼顶上跳下去。我记得有次跟杜越远玩笑的时候,就说,如果我要自杀,也从楼上跳下去。
  
  可是我怎么又想到了他了呢!我抱着头嚎啕大哭,我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啊。就算到了这个时候,我想得更多的不是他的背叛,而是他怎么就能爱上林诩了呢?他怎么能爱上林诩呢?我怎么能一下子同时失去他们两个?我心如死灰。
  
  月光如钩,但亮度却还是照得我手指和衣服统统褪色;我靠着栏杆往地下看,黑漆漆的夜色中,道路看不清楚,路灯的灯光到这里很弱了,因为空气的流动,胡明忽灭的,好像是传说里引人渡过冥河的灯火。远处的湖泊犹如一面镜子,更远处,是首都的高楼大厦,仿佛一个个钢铁巨人矗立在着。
  
  我冷静下来。有些事情已经很明显了,从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林诩,从来都不是我。在图书馆的时候,林诩就在几排书架之外的地方;他请我吃饭,也只是因为他知道我一定会叫上林诩……
  
  我不知道怎么跟林诩相处下去。她永远第一,我永远是第二;我漂亮,她就是比我漂亮更多;我看书多,她的知识面就是比我更广;我为了省钱,每学期开学放假都不得不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上学回家;她爸爸是大公司的董事长,她说去哪里就去哪里,说买什么书就买什么书……这些我无所谓,可是,我连杜越远都输了,彻头彻尾,一败涂地。杜越远没有了,我怎么办?
  
  夜晚很凉,屋顶的风尤其大,仿佛要把我吹到另一个世界去。我穿得少,为了取暖,我蜷缩成一团,在顶楼上瑟瑟发抖;可不论身体上怎么寒冷还是比不了心里的冰冷和空洞。我身体的一个部分彻底消失了。以前我自以为不需要爱情也能活下去,可是我偏偏认识了杜越远。真相的揭露,反而我绝望的认识到,爱情真的是能叫人生死相随。我真爱他,必要的时候,我能为了他去死。
  
  可他和林诩怎么能这么对我?
  
  半夜的时候,我从楼顶上下来,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以前我一个晚上睡不好都不行,那天晚上,我一宿没睡,在s上浏览,开始找房子。我不要再回宿舍,我要搬出去
第二天我没去上课,我匆匆定下了学校附近的一所房子,二室一厅,我跟另一个女生合租。尽管租金不便宜,我还是从生活费里支出钱交了半年的租金。林诩很少缺课,我趁她上课的时候回了趟寝室,找搬家公司把所有的东西搬到租的房子里。我不敢在寝室久呆,这里到处都弥漫着杜越远和林诩的味道,空气是有毒的,呼吸到肺里变成了冰渣。
  
  隔壁宿舍的同学很好奇的过来问我:“怎么了?莫非是要跟杜越远同居?文简,真看不出来你思想那么前卫啊。”的
  
  仓皇间我无以言对,除了逃走别无它法。杜越远永远是我的死肋,一听到这个名字,我浑身的血仿佛受到感召,立刻拥挤到脑门上,眼前一片血红。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而且我已经缺了一个月的课程,我不能不再去上课。只要去上课,终究会碰到林诩,还有杜越远。
  
  我去上的第一节课是量子力学,是小课,都是系里的同学。我一出现大家都凑上来热情的对我嘘寒问暖,从他们的关切的担心中,我才知道我脸色差成什么样子。
  
  林诩从教室前排回头来看我。我错开她的眼神,挑了个离她最远的位置坐下,我情绪一团糟,只得疯狂的记笔记,才能让自己不去想象林诩和杜越远现在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那一天我们有三节大课,我跟林诩都离开的很远。男生们都颇为惊奇,但是林诩历年来对他们的态度都是冷若冰霜,没有人有胆子去问她发生何事,纷纷把箭头转向了我。在许许多多的盘问下,我绝望的开始想象,我跟杜越远分手加上林诩和杜越远交往消息的传开后,大概会引来比现在热情无数倍的盘问和猜测。每次听到杜越远的名字我浑身的血液都要停住,随时都能吐出一口血,那时候,我大概也不用活下去了。
  
  下午最后一节课后,林诩堵住了我的去路。我们木头人一样对视,没有人开口。男生们一边打量我们一边撤出教室去吃晚饭。她还是一样的苍白,却憔悴多了。来上课之前我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从此之后,我就当从来不认识她。
  
  很久之后她问我:“你搬到哪里去了?”
  
  “跟你没关系。”我说。
  
  她说:“哦。”
  
  沉默了一会,她又说:“在外面租房子应该不便宜,你搬回来,我搬出去。”
  
  我没理她,转身就走,走得很快。
  
  在楼下却遇到了杜越远。他蹙着眉头,左肩搭着书包,手里捏着一本皱皱巴巴的书。一见到他我就没了脾气。我忍着泪,觉得两只眼睛和鼻子又酸又麻。可是还是想,他是来找林诩的吧。
  
  我动不了,在泪水里看着他朝我走过来。他眼深如井,温柔的跟我说:“文简,我们谈谈。”
  
  我害怕他下面说的话,摇头:“我不想听,我也不在乎了。”
  
  杜越远看着我,我从他那表情竟然看出了惨烈绝望的味道,但是转瞬也就消失了。我愣了愣,他说:“文简,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我错得离谱,你要恨就恨我,只是,你别怪林诩,她是真的把你当朋友看待。”
  
  我的眼泪就下来了。跟那个时候一样,他真的很爱林诩,现在了都为她在跟我解释,我说:“杜越远,够了。你们的事情,跟我没关系了。”
  的
  说完就走,杜越远没有追上来。实际上,他这一辈子都没有追过我,他心心念念的,只是林诩。之后,我们彻底成了陌路。我换了手机号,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现在住在哪里,只是因为不想跟他们再有牵扯;可实际上,却不可能做到。
  
  即使我刻意不去注意与杜越远有关的新闻,他的事情我还是会知道,他照例还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们的团队在世界级的建筑设计大赛拿了奖,海报贴的全校都是,他在其中自然是最引人注意的一个。除此外,他和林诩一直也没有交往。林诩跟以前一样,上课,去图书馆,不苟言笑。其实现在不苟言笑已经不能形容她了,她现在十天半个月都可以不说话。系里的同学跟我说,她也搬出了宿舍,每天的课程一结束,就有一辆豪华的黑色林肯来接她回家。那辆车子每天课程结束的时候就会准时停在我们上课的楼下,从不晚点,安安静静的停在那里等着林诩。这样招摇,不被人注意是不可能,但是大家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毕竟这里是首都,到处都是有权有钱的人。只是,这种招摇跟林诩以前的习惯,相去甚远
画眉深浅2009-03-04 08:32:31
这个故事,写的最好的,便是这个结局,击人心扉...
nn1232009-03-04 10:46:54
谢谢~~~皎皎的小说都挺好看的.不管人物还是内容都非常
seemoon2009-03-04 12:42:44
纯情小说好是挺好看的
猫眼迷离2009-03-04 13:37:10
嘿嘿,穷阿姨的小说我几乎都读不进去,不是YY的问题,而是
画眉深浅2009-03-04 13:53:27
深以为然,这样的友情,这样的爱情~~
猫眼迷离2009-03-04 14:51:16
是啊,生活够现实了。在小说里还能找到一些让人坚持的美好
俩孩子的妈妈了2009-03-04 15:04:00
看到后来忍不住掉眼泪.谢谢LZ转贴!很好看...
seemoon2009-03-04 15:50:57
那是我小时候的读物,的确矫情。
猫眼迷离2009-03-04 16:38:57
呵呵,你也承认骄情?我不喜欢看穷阿姨的就是这个原因,包括她编剧
seemoon2009-03-04 19:20:54
你没看过小说?书和电视剧还是不同的.比这个好
yingying002009-03-04 19:28:09
好看,喜欢!看到最后忍不住哭了
针时2009-03-04 20:38:18
是文简,自己害死了自己
画眉深浅2009-03-04 20:39:48
其实我也哭了,看开头没觉着什么,却没料到那结局,不禁潸然泪下
yingying002009-03-04 20:54:16
我觉得她那会儿还不见得多喜欢顾卓!不然感情转变也太快了!
yingying002009-03-04 20:59:10
班班也是一个性情中人哪~~~
金羊妈妈2009-03-05 09:48:40
谢谢楼主,好文。我觉得文简应该还是爱越远的吧,不喜欢顾卓
dq0072009-03-05 13:11:30
文简是被撑死的
firefly12009-03-05 14:28:21
顾卓确实很不成熟. 不喜欢这样的自负小男孩, 说不好听
咖啡珍珠2009-03-05 14:43:44
到了最后正如文简所说,她已经快爱上顾卓了。可是心里还有一点点对越远的不舍。看得我心里也好难过。
38452009-03-05 14:57:52
为啥看完没有忍不住掉眼泪呢??平时看小说可容易掉眼泪了
如果你是我的传说2009-03-06 16:35:40
实际上琼瑶的文笔是很好的,人物的把握也好,之所以很多人不喜欢,
seemoon2009-03-06 19:35:46
同意. 文字和电影不同.
赤道无云2009-03-07 09:02:22
回复:
赤道无云2009-03-07 09:10:51
不过说他不成熟,他在最后把车钥匙一丢的时候
超爱吉他2009-03-10 00:39:45
希望这个故事是真的,因为太动人了,同时也希望这个仅仅是一个故事
过路普通群众2009-03-10 12:20:43
好文,结尾很动人,不过还是喜欢圆满结局,
出喝酒2009-03-12 07:54:50
一看就一小屁孩写的
rlsrls082009-03-18 11:43:59
点评得有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