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宣武2009-05-28 08:54:42
千山暮雪
作者:匪思我存
莫绍谦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和悦莹正在店里挑衣服。这城市的气温还没有降至20℃,当季的新衣却早已经上市。衣架上错落的长短新款,一眼望去许多绒绒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滚滚的肥羊。衣服不是肥羊,买衣服的才是肥羊。那个Jack彬彬有礼的跟在我们后面,只有当悦莹拿不准主意的时候才趁机轻言细语:“这款红色非常配你,搭上次那件烟灰色开司米,一定会很漂亮。”Jack有一把动听的嗓子,仿佛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响起迷人的颤音。说起中文来有一种外国人特有的咬字不准,平卷舌不分,更像透着磁性。悦莹被他灰绿色的眸子一瞟,就像丢了三魂七窍,眉开眼笑答应去试衣。
当Jack遇上Rose,就算是泰坦尼克也会被冰山撞沉了。刘悦莹的英文名字还真叫“Rose”,她十岁那会儿看了《泰坦尼克号》,就给自己取了这番名。立志有朝一日要在豪华邮轮上遇见自己的莱昂纳多,两人站在船头比翼双飞:“I‘mthekingoftheworld!”
一眨眼十年就过去了,双十年华的Rose还真遇上了Jack。所以今天悦莹死活拖着我来这店里看衣服,主要是看帅哥店员Jack。说实在的,这Jack长得还真是不错,洋鬼子我也见多了,这么帅的洋鬼子还是很少见。用悦莹自己的话说:“我一看到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睛,我的心就扑通扑通的跳。”
我白了她一眼:“哪天你的心要是不扑通扑通的跳了,你就已经死了。”
悦莹就恨我:“你怎么一点儿浪漫的细胞都没有!”
悦莹确实是个浪漫到细胞里的人,所有的言情小说她都看过,大一刚进校门那会儿,她和我去租书店,环顾四面书架,独怆然而涕下:“还名牌大学呢,这些我全看过了啊,老板,有没有新鲜点的?”
后来悦莹压根就不去租书店了,天天泡在网上看原创,只要没课,成天就在床上用她那轻薄小巧的MBA看连载,没几个月她又把MBA换成MBP,丫说看得眼睛太累,只好换个大点屏幕的。我曾经鼓动她自己写小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她都看了不知道多少言情小说了,一出手还不得把什么悲情天后都给挤兑死,结果丫根本不屑一顾:“自己写多费劲啊,我充1000块VIP,看遍整个原创网,犯得着自己去写吗?”
差点忘了丫是暴发户的女儿,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她自己说的。提起她爸她就一口一个“我那暴发户的爹”,她爹是真有钱,真暴发。她二十岁她爹送的生日礼物就是一架直升机,不是遥控玩具,是由专业飞行员驾驶的那种轻型直升机。丫收到这礼物的时候还挺高兴,兴冲冲拉着我去搭了一回。轰隆轰隆在天上飞了半天,差点没把我给吵死,想跟她说句话两人都听不见。下了直升机她就叹气:“我小时候最爱看小说里写贵族学校,男主角搭直升机上学,降落在校园草坪上,一迈腿下来,哗!一见钟情。”
她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惺惺作态:“谁知道直升机这么吵,能在上头谈情说爱吗?”
我都无语问苍天了,上次她还骂她爹暴发,说他买悍马跟买白菜似的,专挑帮子长的,一点品味都没有,还是用她的话来说,真是有其女必有其父。
刚陪悦莹走进试衣间,我的手机就响起来了。很独特的旋律,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革命歌曲的铿锵有力回荡在装璜奢豪的旗舰店里,简直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我慌慌张张在包里掏手机,越着急越掏不出来,那手机越唱越大声。但名店就是名店,Jack和另一位帅哥店员屈膝半蹲,专心替悦莹扣好最后一颗扣子,仿佛对我包包里稀奇古怪的铃声充耳未闻。
终于把手机找着了,我都出汗了:“喂!”
莫绍谦大约刚从机场出来,一贯低沉的声音里难得有丝倦意:“在哪儿?”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在外边跟朋友买衣服。”
“回家。”
电话嗒一声就挂断了,悦莹还转来转去顾盼着落地大玻璃镜中的自己,衣服颜色红得非常正,仿佛夏季烈日下的虞美人,浓艳得几乎要透出光芒璀璨。她问我:“好看吗?”
我点头,价格超过六位数的昂贵华衣,能不好看吗?
悦莹说:“这颜色你穿才好看,你皮肤白,穿这个肤若凝脂。”
刘悦莹小言看多了,一出口就成串的形容词。一提到说女的都是肤若凝脂、剪水双眸,楚楚动人。一提到男的就是星眸朗目,嘴角微勾,邪肆狷狂……
Jack转过身来对我绽开迷人的微笑:“这个红色确实不错,但您穿的码号,我们还有紫色与黑色,款式上有略微的不同,也非常漂亮。要不要拿来让您试试?”
名牌就是这点好,一个颜色亦只得一款。码号不对就得另寻他爱,多好啊,穿出去永远撞不了衫。我在包包里找钱夹:“不用了,把那两件都给我包起来吧。”
悦莹从大玻璃镜子里瞅我:“怎么啦?”
我一边递给Jack信用卡,一边说:“我有点急事,得回去了。”
悦莹很了解的问我:“你那男朋友来了?丫怎么跟皇帝似的,把你这儿当行宫了。爱来就来,不来就两三个月都不搭理。你还真惯着他,要是我,一脚就把他给踹了。
我要是能踹他,我也就出息了。
Jack已经拿了信用卡帐单来,我大笔一挥就签上自己的名字“童雪”。Jack又绽开他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谢谢童小姐。今天您消费的总额还差一点就可以达到我们VIP的额度,下次您再来时,我们就可以向总部替您申请VIP。”
什么VIP,就是方便下次再宰肥羊。我跟悦莹说了先走,另外还有店员在替她参谋新衣,Jack亲自送我出门,替我拎着纸袋一直送到车上。
不是不殷情,对着衣食父母,谁敢不恭敬?
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果然还比莫绍谦先到。听到钥匙转动门锁的时候,我早已经拿了莫绍谦的拖鞋,恭恭敬敬的欢迎他进门。
莫绍谦一边鞋一边换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长胖了。”
两个月没见,胖了没有我自己不知道,但他没有丝毫改变。刚从飞机上下来,连发型都仍旧一丝不乱,衣线更是笔挺如新。反正他不是人,从我认识他的那个时候起,他就仿佛永远活在玻璃罩子里,衣冠楚楚,倜傥风流。
脸上刚洗干净,白白像新剥了壳的鸡蛋。今天因为上街所以化过淡妆,而莫绍谦最讨厌摸到脂粉。所以我一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卸妆。好在底子好,又还年轻,不施脂粉也显得盈润光泽。我微仰着头,这男人太高,虽然我赤足也有173,身高在女人中算不错的了,但仍只得仰视他。出乎意料,他竟然伸手扶住我的头,很随性的吻下来:“唔,很干净。”
他是吻技高手,唇齿缠绵间我就意乱情迷,熟悉而霸道的气息侵占了全部的呼吸。他不耐的啮咬有细腻的微痛,我勾着他的脖子,有意回应他。两个月不见大概还真距离产生美,所以他很快被我糊弄住了,胳膊一弯就把我打横抱了上楼。
他今天有点不对劲,到了床上我才知道,狠得跟拿我当仇人似的。莫绍谦在其它场合都还是衣冠禽兽,只有在床上连禽兽都不如。起初大半年我一看见床都怕,他一来我就恨不得躲在洗手间一辈子不出去。后来他慢慢哄我,自己也肯耐着点性子,才算好了点。谁知道今天又凶性毕露,把我往死里整,我觉得自己就是块饼,被放在油锅里滋滋的煎,煎得我连五腑六脏都要碎了。到最后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只好哀哀的求他。就这样他还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没完没了,等他终于筋疲力尽的倒下去,我连把胳膊从他身下抽出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迷糊睡了一小会儿,很快就醒过来,莫绍谦也难得睡着了,短短的额发抵在雪白的枕头里,脸庞似乎宁静安详得如同小孩子。
呀呀个呸,丫就是有着欺骗人眼睛的好皮囊。
我终于还是挣扎着爬起来,回自己房间去睡觉。
倒不是我矫情,是莫绍谦混蛋。他嫌弃我睡相不好,说我睡着就满床打滚,而他睡眠环境要保持最大的安静,所以每次一完事,我就得滚回自己房间去。
悦莹说得对,丫就是皇帝,我就是被召幸的妃子。我比那妃子还不如,人完事了可以被太监抬回去,而我还得自己爬回去。
我实在是累惨了,倒在自己床上,头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了,连房门都忘了锁。
忘了锁的后果就是半夜又被禽兽弄醒,我在黑暗里看到他的眼睛我都想哭:“我累了。”
他灼热的唇吻在我的锁骨上,声音含含糊糊:“待会儿再累。”
这样下去终有一天我会被他折腾死,我还有大把帅哥没有泡,大把论文没有写,大把钱没有挣……要死在这事上头也太不值了。所以我很卖力打起精神来,让他心满意足的最后吃干抹净。
太累了,后来我都睡着了,一觉睡到大天亮。醒过来的时候全身的骨头还疼,头一歪又把自己吓了一跳,大清早突然近距离看到莫绍谦那张脸,谁不会被吓一大跳啊?没想到他昨天就在我床上睡着了,我的睡相也真不能恭维。一条腿还大剌剌搁在他肚子上呢。我连忙小心翼翼把自己的腿抽回来,结果还是惊醒了他。他眼睛一睁开我就觉得屋子里气压骤降,但他睡眼惺松的时候显得安全无害多了,浓浓的鼻音仿佛还带着睡意,难得显得和蔼:“早!”
我连忙堆起笑脸:“早。”
妈的,跟这种人在一起压力太大,迟早有天我会得心脏病。
跟莫绍谦在一起后我学会了骂粗口,每次我被他逼得退无可退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问候他祖宗十八代。当然不能当着他的面骂,我要是敢当着莫绍谦的面骂粗口,估计我也真可以下海擒蛟上山捉虎了。
阳光灿烂的早晨,在全玻璃顶的花房里吃早餐,周围全是盛开的新鲜玫瑰,早起园丁刚浇过所以花瓣上还带着露水。面包黄油,牛乳雪白。瓷具是英国名贵骨瓷,光一套杯子就够我交全年学费,这就是万恶的资本家生活。
我不是资本家,莫绍谦是资本家。
资本家吃早餐,我看报纸。我之所以在吃早餐的时候看报纸是跟电视学的,TVB里的老爷都是边吃早餐边看报纸的,不过人看的肯定是英文财经,而我订的是八卦小报。
香秀牵着可爱来了,可爱是条萨摩耶,今年已经两岁,雪白的毛一尘不染,笑起来比我可高贵。香秀是专门负责它的菲佣,为人非常耐心踏实,一心一意侍候可爱,对可爱跟对自己孩子似的,教会了可爱很多东西,比如握手啊,坐下啊……每次莫绍谦来了,香秀总要把可爱带出来让他看看。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狗,可爱也不怎么喜欢我,我一次也没遛过它,香秀偶尔带着它进来,它冲我还汪汪乱叫,气得我几次想偷偷把这狗送人。但这事上头我压根没发言权,可爱是莫绍谦买的,香秀是莫绍谦请的,这房子是莫绍谦的,连我也是莫绍谦养的。
莫绍谦拍了拍可爱的头,可爱就乖乖蹲下来跟他握手,雪白的爪子肉乎乎的,搁在莫绍谦的掌心里。他掌心的智慧线极长,几乎划过整条生命线,充分证明了丫就是个老奸巨滑。我气忿忿往嘴里塞了片面包,突然看到报纸上登的醒目标题:“苏珊珊爆出神秘男友”
苏珊珊去年才刚出道,本来名不见经传,竟然在国外著名电影节上大爆冷门拿回个影后。苏珊珊的名字顿时变得灼手可热,传说她又被新锐导演看中,要拍一个大片。热炒了这么久,突然又爆出男友,身为资深八卦爱好者的我都知道肯定是为了给新片造势。不过狗仔队们也真不敬业,偷拍到的照片没一张是正面的,最清晰的一张也只能看见那男人的背影,与苏珊珊手牵着手,十指相扣的画面被画了个红圈,然后特别局部放大。咦!那男人的腕表怎么看上去眼熟?这背影也有点眼熟。这块表造型非常独特,我盯着报纸看了半天,终于确认它就是那块F。P。Journe大师手制的陀飞轮,目前全亚洲,哦不,全球也就这么一块。做一块得花人家大师好几年功夫,能量产吗?
我瞥了一眼餐桌对面的资本家,他正喝咖啡,袖口露出那块独一无二的腕表,晶莹的表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瞬间我脑子里转了很多念头,第一个念头是我终于熬出头等到了脱离魔掌的这一天,第二个念头就是这男人品味也太差了,苏珊珊长得都还没他老婆好看。第三个念头是这男人品味一向做不得准,我也没他老婆漂亮。第四个念头是这事太诡异了,就算是泡苏珊珊不小心被狗仔队撞见,以他的能量照片肯定也不会被登出来,大小报纸他都能把这新闻给胎死腹中。第五个念头是苏珊珊炒作也没胆子拿他炒作,资本家的便宜不是一般人能占的……
没等我转到第六个念头,资本家已经发话了:“看什么呢,脸都快埋到报纸里去。”
我镇定自如的冲他笑了笑,放下报纸继续啃我的面包。忽然听到他说:“拍成那样,难得你还能认出来。”
我差点没把嘴里的牛奶全噗出来,大爷,吓人也不带这样吓的。
我没敢说我不是认出他的人,而是认出他的表。
大概是我脸上心虚的红白不定,他索性问我:“怎么?你不高兴了?”
怎么也轮不到我来不高兴啊!
我是什么?我是二奶,我是小三,我花他的钱,被他养。我跟有妇之夫莫绍谦非法同居,破坏他和原配的合法婚姻,搁天涯我就是被唾骂被鄙视被公愤被人肉的坏蛋。
我哪有资格不高兴,那是原配的戏,我不抢。
我说:“苏珊珊演技挺好的,我挺喜欢看她的戏,下次有机会帮我要签名。”
莫绍谦哼了一声,我知道他不高兴,男人都希望女人们为了自己争得死去活来出尽八宝,勾心斗角自相残杀金枝欲孽,只为盼得他偶一回顾的怜惜。我不配合,他就不高兴。
最好他喜新厌旧又彻底嫌弃我的不知趣,摔出张支票来让我滚蛋。
这种梦没得做,莫绍谦很快转移话题:“昨天买了什么衣服?”
我就知道他要问,所以我看都没看就拎了两件回来,我于是兴高采烈告诉他:“米兰的当季新款,不过现在太热了,还不能穿给你看。”
金主很满意的点点头,花钱的是金主,穿新衣的是金丝雀。我的用处是满足他大男人的虚荣心,让他花钱有乐子。有时候我也忤逆他,但这种忤逆非常有分寸,就像小猫挠人的手,是撒娇的轻狂,而不会真挠出血迹来,省得惹毛了他吃不了兜着走。
再这么下去,我都可以写部当二奶的密诀,名字就叫《我的情妇生涯》好了,放在网上一准轰动,就冲这名字也能飙点击率啊。
他问我:“今天有课吗?”
“有。”我没撒谎,还全是大课,著名的千人斩教授,要是点名不在我就死定了。
“那晚上一起吃饭。”
看来他今天不打算走了,我去换衣服。找了半天才找了件有领的衬衣。没办法,脖子上全是青一块紫一块,惨不忍睹,我在心里喃喃骂莫绍谦是禽兽。随便配了条牛仔裙,回头看到禽兽正靠在衣橱门口,颇有兴味的打量我:“还真有学生的样子。”
我本来就是学生好不好?
幸好没堵车,赶到学校没迟到。刘悦莹已经帮我占了位置,我们两个照例坐第一排。为什么要抢第一排,因为我们爱学习。你别笑,我们两个是本校应用化学系那年招进来的高考前一二名,我高考理综只丢了两分,是物理算错了一道题。刘悦莹比我还牛,她理综满分,调档的时候估计老师都没看她的资料,闭着眼睛就把她录取了。
要早知道她爹是著名的民营企业家,估计学校也该琢磨找她爹捐个实验室什么的。不过我们学校牛人太多,校长也不在乎。倒是她爹一听说女儿考取了这名牌大学,那激动的,连星星都能摘下给她了。当初刘悦莹就跟我说:“我那暴发户的爹,成天忙应酬,从来没给我开过家长会,从来没关心过我考多少分。他还琢磨掏钱把我给弄美国去念个野鸡大学呢,结果我考了个全省状元。”
都大三了,很少上大课。难得跟其它兄弟班级凑一块儿,偌大的阶梯教室里热热闹闹。老师在上面讲的热闹,下面健笔如飞抄笔记、传纸条、听MP3、看小说……有人学习有人不学习,反正热闹。
跟刘悦莹隔一个空位的坐着一位帅哥。不成文的规矩是,不认识的男女生坐的时候,中间总要隔一个空位,教授也对这样的资源浪费司空见惯。我一边记笔记一边还有余力欣赏帅哥。因为阶梯教室朝南,大玻璃窗里透进来的阳光正好映在前三排。帅哥乌黑的头发被阳光镀上一层绒绒的金圈,他手里拿着支原珠笔,一下子转过来,一下子转过去,非常娴熟。
我呆呆的看着那支笔,忽然就想起萧山。我转笔还是萧山教我的,手把手,食指,中指,怎么使劲,怎么借巧,怎么控制旋转,不让它从手指间飞出去……萧山的手指秀气修长,微带着凉意,触在我的手背上。我的脸烫得发烧,十六七岁的少年,轻轻的触一下手指,都觉得可以幸福好久。
秋天来了,所谓悲秋还真是有的,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初秋早晨,我忽然就想起了萧山。
每次想到萧山的时候,就是我最不快活的时候。我的不快活一直持续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连最喜欢的四喜丸子吃不下,悦莹瞥了我一眼:“思春啦?你男朋友不是刚来么?”
我无限唏嘘的告诉她实话:“我想起我那初恋了。”
“有男朋友还想初恋,真没人性。”
“可是初恋隔得远嘛……人在天涯,当然会想念他……”
“有多远?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他现在在哪儿,不行你踹了现在的男朋友,追到国外去不就完了。”
我叹了口气:“他在隔壁的那间大学。”
“靠!”悦莹都怒了,连香喷喷的丸子都不吃了,形象也不顾了,拿着筷子戳我:“起步价都没有,你从西门出去进他们学校东门,不就完了!还好意思在这儿悲悲戚戚,你丫真当咫尺天涯了?”
悦莹没说错,还真是天涯咫尺。
打死我也不会去见萧山,打不死我就更不会了。
我宁可矫情的把过去的一切放在心里,永远。
高二上学期我才转学进的附中,本来附中一般不收转学生,尤其是外地的。是舅舅托了关系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我弄进去。我自己也努了点力,面试那天教导主任拿了套卷子来考我,我刚做完数学卷,他就把余下的化学物理卷都收起来了,说:“行了,不用考了,下午来上课吧。”
我是爱学习的孩子,因为除了学习,我没有别的专长。
父母去世之后我整整半年没有开口,舅舅回忆说,后来终于听到我说话,是我把自己关在阳台上,在背诵一篇英语课文。
转学之前我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那天我在阳台上背的是哪篇课文我都忘了,不过进附中后第一堂英语课我可是印象深刻。附中的英语老师清一色的外籍,教我们的是个英国老太太。让我回答了一个问题后就批评我的发音,说我是典型的中国式发音,让我面红耳赤,在一帮初次见面的同班同学面前下不来台。
那时候我很脆弱,失去父母,失去家,失去我所有的幸福。寄住在舅舅家里,小心翼翼,把破碎的自己一点点藏起来。学着看舅妈的脸色行事,讨好表妹,替她讲奥赛题帮她补习。十六岁以前我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唯一的公主,老师最骄傲的得意门生,亲友称羡的好孩子。可是一切都没有了,我所倚仗的一切都没有了,成绩再好有什么用,爸爸妈妈永远都看不到了。
放学后我一个人躲在操场里哭,有人在塑胶跑道上跑步,脚步沙沙的,从我身后过去。我背对着跑道坐在草地上,把头深深的埋在双膝里,看着眼泪一滴一滴落在草丛中。我想起很多事,大部分是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我去公园,划船、坐碰碰车、买汽球。小时候有一种棉花糖,是用白糖做的,很大一团,篷松松软绵绵就像是云,我吃的时候总会糊在脸上。爸爸就爱拍我出糗的照片,那时候全是胶卷,一年下来,爸爸能替我拍好多卷胶卷的相片。
我哭的很伤心,连有个男生走过来都不知道,直到我看到他的球鞋,雪白的鞋底上沾着一片叶子,他蹲下来用右手去拨掉那片叶子,左手却递给我一包纸巾。
我愣了好几秒钟,都没去接那包纸巾,他把纸巾随手搁在草地上,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我才发现这个男生就坐在我后面一排,他叫萧山。
萧山的父亲是外交官,他十二岁前都在国外,说一口流利标准的牛津腔,可以跟英国老太太在课堂上辩论词组的用法。数学更好,好到我这种人都望而兴叹。他偏不是勤奋的那种学生,好成绩纯粹是天才。下课十分钟都能见缝插针跑到操场上打篮球。有次上数学课,刚打铃,他气吁吁抱着球跑回来迟了,站在门口喊“报告”。教数学的老奔最讨厌学生迟到,扭头看了他一眼就恍若未闻,他只好站在门口当门神。没过一会儿老奔开始发上次全市联考的试卷,老奔的习惯是每次按全班的分数念名字,由高到低,念到一个分数名字,学生自己上去拿。既不人道又伤学生自尊,可老奔不管,他就爱以分取人。
结果这天念的第一张卷子就是萧山,150的满分,老奔扭头看了门外的萧山一眼,不情不愿的没好气:“还不进来?”
全班同学都埋头忍笑,萧山从老奔手里接过试卷,倒大大方方:“谢谢老师。”
附中里优秀的学生很多,但像他这么优秀的也屈指可数。班上有许多女生暗恋萧山,豆寇年华情窦初开,谁对这样出色的男孩子没点幻想。我没有是因为完全没那心思,父母的离去让我完全没有了对这个世界的应对能力。虽然他就坐在我后面一排,但我除了偶尔跟他借下英语课笔记,基本没有和他说过话。
真正跟萧山熟起来是在寒假,英国老太太给我们布置的寒假作业就是分组排一幕莎士比亚的剧。全班按座次被分成若干个小组,有的小组选了《罗密欧与朱丽叶》,有的小组选了《仲夏夜之梦》,有的小组选了《哈姆雷特》……我和萧山被分在一组,我们这组选了《威尼斯商人》。等春节过了,每个小组都要在班上公演,然后分别评分。
我很喜欢寒假排戏的那段日子,因为可以不用呆在舅舅家里,越临近春节我越有种无家可归的凄惶。舅妈总念叨过年要置办的东西,表妹吵着要买台新的笔记本电脑。几年前笔记本还没像现在一样滥大街,表妹已经有台联想笔记本了,但说是班上有同学用索尼新款,舅舅于是许诺她考到全班前二十名就买给她。
表妹就拉着舅舅撒娇:“爸,你看表姐都说了。”
我只觉得心酸,去年春节的时候,我还拉着爸爸妈妈的手撒娇,可是现在不管我想要什么,都没有人买给我了。
那时候我对周遭的一切非常敏感,又非常脆弱,所以宁可躲出去,省得心里难过。
排练一般在萧山家里,萧山家里很宽敞,又没有大人在家,只有他姥爷姥姥。我到现在还记得两位老人家和蔼的样子。我们关在暖气充足的书房里,旁若无人的大声念对白,姥姥在厨房里给我们做了点心,拿盘子端出来。
有时候是糯米藕,有时候是桂花年糕,有时候是水晶烧卖……统统都非常好吃。萧山的姥姥是南方人,做的点心都是家乡风味,姥姥又总是最关照我这个唯一的女生,让我常常吃到很撑。
那时候我还不适应北方的冬天,干燥得让我常常流鼻血。有天在萧山家里对台词,背着背着就有同学叫:“哎呀童雪,你流鼻血了。”
我一低头鲜红的血点就滴在襟前的毛衣上,毛衣是白的,滴上去看着格外触目惊心,我晕血,一下子整个人都软在了那里。最后还是萧山架着我去洗手间,胡乱把我头发捋起来,拼命用凉水拍我的后颈窝。姥姥在一旁帮忙,用毛巾擦着我脖子里淌下来的水,一边擦一边说:“唉哟,这孩子,看着真受罪。”
萧山微凉的掌心,拍着冷水在我的脖子里,他啪啦啪啦拍着,血仍不停的往下滴,滴到面盆里。水龙头开得很大,哗哗的声音,听得我更觉得眩晕,只看见一缕缕血丝很快被水冲走了。隔一会儿他总要问我:“怎么样?怎么还在流啊?”
姥姥嗔怪他沉不住气,然后又掐我手上的穴位,姥姥掐了一会儿,就让他掐:“你劲大,用点力气掐住了,就不流了。”
他的手劲果然大,狠狠一掐,掐得我眼泪都涌出来了。看着我哭他又连忙撒了手,姥姥又怪他:“你怎么这么蛮啊,女孩子的手,嫩着呢。”
我于是一边流鼻血一边流眼泪一边还要劝姥姥:“您别怪他,他也是想快点把我掐住了。”
他竟然在一边笑出声来:“掐住了……这说法怎么这么怪啊?”
姥姥在一旁拍他:“臭小子,还笑!”
那天我都忘了我的鼻血到底是怎么止住的,只记得后来我鼻子里塞着药棉,然后吃姥姥做的枣泥锅饼。姥姥一边劝我吃,一边说:“枣泥是补血的,多吃一点儿。”

我对排练的那段日子念念不忘,一多半是因为姥姥对我好,她对我真是太好了。
快到春节时我们已经把台词倒背如流,有一天排完之后时间还早,不知是谁提议去遛冰。我是南方人,根本就不会遛。但排练到如今,可以说我们小组几个人已经是铁板一块,那友情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几个同学死活都拉我一块儿去,萧山也说:“有我们在,摔不着你。”
穿上冰刀后我连腿都不知道怎么迈了,两位同学一人牵着我的一只手,我小心翼翼迈着步子往前蹭,他们稍微快一点我就吓得大呼小叫。最后有位同学不耐烦了,转过头去叫萧山:“你来带她吧。”又对我说:“萧山退着滑最棒。”
萧山教的非常耐心,他一边退着滑一边跟我讲解动作要领,就像他平常讲数学题那样。寒假小组熟悉起来之后,我偶尔问他题目,他总能讲得头头是道,思路清晰,而且一定是最简单的解法。滑了几圈后我自己慢慢悟了一些,他看我遛的不错,就渐渐松开了手:“你学这个还有点天份。”
我不好意思被他夸:“不是,原来玩过轮滑鞋,所以知道一点平衡。”
我第一双轮滑鞋还是爸爸去美国出差买回来给我的,我还记得那双鞋是粉红色的,爸爸总喜欢给我买粉红色的东西,因为在他心里,女孩子就应该是粉嫩嫩的。那鞋买的稍大,我一直穿了几年。后来国内也有类似的轮滑鞋卖了,可是样式要简陋得多。学着玩轮滑也是爸爸教的我,拉着我的手,就在家门口的篮球场里,遛了好几个星期天我才学会。
我狠狠的摔了一跤,萧山一把把我拽起来,没好气的说:“想什么呢?还没学会呢就一心二用,你怎么总这样啊?”
我没有作声,有时候我问他英语阅读理解,讲半天我还在发愣,他就这样不耐烦,觉得我笨,又不用心。从小没人说我笨,过去老师也总夸我接受能力强,可是在他面前我就是笨,因为他太聪明。
他怕我再摔着,一直没再撒手,拉着我的手带我慢慢滑。那天有一点点风,吹在脸上并不冷,我没有戴帽子,头上就用了条围巾随便绕了一下。我长这么大,从没跟男孩子手牵着手这么久,虽然都戴着手套。但上次我和男孩子手牵着手,好像还是小学的时候,“六一”儿童节表演节目。想到这个我的心突然跳起来,跳得很快,微微让人觉得难受。萧山却根本就是坦荡荡,他紧紧拉着我的手,就像拉着个妹妹,或者拉着位同学——我本来就只是他同学而己,我不再扭头看他,只是努力让自己显得更自然。
滑完冰后我们去小店喝珍珠奶茶,热乎乎的珍珠奶茶捧在手心里,显得格外醇香。大家七嘴八舌说过年去哪儿玩,还有人提议逛庙会。我一个人不作声,只是喝奶茶,正吸着珍珠呢,忽然听到萧山说:“呀,你脸冻了!”
我摸了摸脸,有个硬硬的肿块,痒痒的,我从来没生过冻疮,没想到第一次生冻疮就在脸上。听人说生冻疮会破皮化脓,如果长在脸上,那岂不得破相了?我连奶茶都不喝了,使劲按着那个硬肿块,想把它给按没了。萧山说:“别揉,越揉越糟,我家有亲戚给的蛇油,明天拿点给你吧,用蛇油抹两次就好了。”
第二天就是除夕,早就说好了这天到正月初五都暂停排练,毕竟要过年了。我原本以为他说说就算了,谁会在除夕从家里跑出来啊。谁知道刚起床不久,就听到电话铃声。表妹还没起来了,舅妈怕吵醒了她,连忙把电话接了。听了一句就叫我:“找你的。”
我怕舅妈不高兴,很少把家里电话告诉人。所以不知道是谁会在除夕的早晨打电话给我,忐忑却听到萧山的声音,他说:“你的电话可真难找啊,问了老班才知道。”
舅妈就在旁边的沙发上,有意无意的看着我,因为从来没有男同学打电话到家里来,我怕她误会什么,连忙问:“今天不是不排练吗?”
“你忘了?昨天说给蛇油给你,你出来拿吧。”
我还有点反应不过来:“啊……”
他说:“我就在军博地铁站门口等你。”
那是离舅舅家最近的一个地铁站,走过去只要十分钟,我飞快的拿了主意:“好,那麻烦你等等我,我马上就来。
搁下电话我告诉舅妈,排练的稿子有改动,所以同学打电话通知我,我得去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舅妈撒谎,也许我认为告诉她一个男同学给我送蛇油,她会想歪了,也许我就是单纯的不想告诉她。
舅妈也没太在意,倒是舅舅问我:“那要去哪儿拿?”
“他们家住回龙观,有点远。”我脸不红心不跳的继续撒谎:“要是堵车,我就不回来吃午饭了。”我其实是想留点时间独自在外边逛逛,哪怕去超市发呆也好,因为今天我就想一个人呆着。
舅妈说:“还是早点回来,都要过年了。”
出门之前我在玄关换鞋,舅舅过来塞给我一百块钱,我不要,他说:“拿着吧,那边老堵车,要是赶不回来吃午饭,就买个汉堡。”
一拉扯舅妈就看到了,笑着说:“舅舅给你你就拿着嘛,又不是别人。”
她这么一说,我只好把钱收起来。
我揣着那一百块钱到地铁站去,果然远远就看到了萧山。他个子很高,长胳膊长腿,很醒目。我一溜跑到他面前,这么冷的天他连羽绒服都没穿,外套还敞着,露出里面的格子围巾。见着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来得挺快的。”
我今天戴了帽子,却忘了围巾,一路跑过来,脸被风吹得生疼,尤其是长了冻疮的那个地方。我一边用手揉着脸,一边问:“蛇油呢?”
结果他手插在兜里根本没动:“我还没吃早饭,你请我吃早餐吧。”
我在心里直叫万幸,万幸兜里有舅舅给的一百块。我说:“请你吃麦当劳吧。”
他倒也不挑:“行!”
我没想到萧山竟然是个大胃王,一个人吃了两份套餐还意犹未尽,幸好他没要第三份,不然我那一百块说不定就不够了。他吃的快,可是喝的很慢,两杯热饮喝了半天还没喝掉一杯。我吃东西一向慢,就这样我吃完自己那份套餐,他还在慢条斯理的喝饮料。这样单独跟一个男生在一起,我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只看着他眼睫垂下来,似乎专心至致的在那里吸吸管,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动,就像有隐形的精灵在上面跳着舞。我忽然不敢看他,于是拿了垫在盘子里的纸,随手叠来叠去。
我最后叠出了一只很胖的纸鹤,萧山忽然“噗”得一笑,放开吸管,说:“这是什么,丑小鸭?”
我觉得很郁闷,虽然胖也是只纸鹤好不好?
他把纸鹤拿过去重新折:“你叠错了。”
他重新折过的纸鹤果然很漂亮,他去洗手间的时候,我思想斗争了半天,最后还是偷偷拿起那只纸鹤藏到了大衣口袋里。刚一藏好萧山就回来了,招呼我:“走吧。”
离开温暖的快餐店,站在寒风凛冽的街头。他拿出蛇油递给我,是个小玻璃旋盖瓶子装的,瓶子很别致,玲珑剔透。里面的蛇油则看上去黄黄的,半凝固如同膏体。我说了“谢谢”,他问我:“你就住的不远吧?”
我点点头。
他似乎停了几秒钟,最后说:“那就这样吧,我搭地铁回去。”
“那我也走了。”
“再见!”
“再见!”
我转身一个人慢吞吞朝前走,把双手都搁在大衣口袋里。一边是蛇油的瓶子,硬硬的。另一边口袋里则是那只纸鹤,软乎乎的。走了没几步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扭头一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追上来,冲着我还是一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忘了跟你说,明天新年快乐。”
今天是除夕了,我于是也释然微笑:“新年快乐。”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转身离开,汇入行色匆匆的人流。他步子迈得很大,走得很快,虽然天气阴沉沉的,但我总觉得云隙里有一束阳光是打在他身上。让他熠熠生辉,在那样多的行人中间,能让我一眼看到他的背影。
那天我一个人在街上逛了很久,直到黄昏快要天黑的时候才回到舅舅家。舅妈在做饭,舅舅在厨房里给她帮忙,表妹歪在客厅沙发里看电视,这样和美的家庭气氛,越发让我显得格格不入。我到厨房跟舅舅舅妈打了个招呼,就悄悄回到房间去。
我把纸鹤从大衣口袋拿出来,它已经被揉得皱皱巴巴,我把它的翅膀重新捋平,夹在日记本里。我不想写日记,所以只用笔在纸鹤上写下了今天的日期。
“生日快乐,童雪。”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客厅里电视机的声音很大,卧室窗子正对着小区的车道,有车子正驶进来,模模糊糊的声音,周遭的一切都嘈杂而琐碎。这是我十六年来独自度过的第一个生日,没有蛋糕,没有礼物,没有父母的祝福与温暖的笑容。可是以后的生日,我都要自己一个人过了。
开学后我们的《威尼斯商人》以微弱票数,输给了另一个小组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演朱丽叶的是林姿娴,林姿娴人如其名,姿态娴雅,美丽大方。是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曾经代表我们学校参加全市的中学生英文演讲比赛。还有人说她就是校花,但我们学校漂亮的女生颇有几个,所以校花到底是谁,就一直没有定论。但她演的朱丽叶让全班都拍红了巴掌,实在是精彩,风头把演罗密欧的那位男同学完全压了下去。后来英国老太太强强合并,重新调整人员排了《罗密欧与朱丽叶》,萧山演罗密欧,林姿娴仍旧是朱丽叶。这出剧当年颇为轰动,俊男美女,优雅标准的英文发音,一度两年间在本校有外宾来访、友好学校联谊时,都是表演的保留节目。
我脸上的冻疮已经好了,蛇油非常有效,虽然味道有点膻膻的,但涂了几次后就见了效果,没等那瓶蛇油用完,我的冻疮早就无影无踪。新学期开始之后调整了座位,萧山不再坐在我后面了。下课十分钟他仍然见缝插针的去打篮球,他课余的活动又很多,跟林姿娴排练《罗密欧与朱丽叶》,参加奥赛培优……我的全部心思也都在学习上,下半年就要高三了。偶尔我还是向他借英语笔记,因为他写的笔记又工整又齐全,班上不少人找他借来抄。
我最喜欢数学课,因为教数学的老奔最喜欢的学生就是我,而老奔最没辙的学生就是萧山。因为萧山数学成绩好归好,但却是不听话的学生。老奔一讲例题,就把我和萧山叫上去在黑板上先做解答。同一道题目,我们总会用不同的方法解出来。我的解答方式总是最稳妥的,而萧山的解答方式总是最简单的,他为了偷懒经常会用让人觉得异想天开的步骤,好比武侠里剑走偏锋的险招。而我循规蹈矩,出错的机率最小。老奔喜欢看我们两个同台竞技,如果我哪次比萧山解得好、解得快,他就会笑逐颜开的夸奖我。要是萧山解得快,他就会负手站在一边,看我奋力疾书解答步骤,仿佛武侠小说里的老怪,唯恐得意的弟子输给了旁人。其实我也喜欢和萧山一起做题,并肩站在黑板前听指端的粉笔吱呀吱呀,眼角的余光瞥见对方一行行换算正飞快的冒出来,胸中萌生一种齐头并进的快感。我一心总是想要赢过他。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平分秋色,偶有胜负也是他赢我更多。
有次我们做完题后,各自回到座位。老奔非常得意的说:“把他们两个配对,就是最完美的解法。”其实他是口误,但全班哄堂大笑,我面红耳赤,半天抬不起头来。这句话后来在班上流行了很久,连外班都知道老奔说过这句名言。不过很少有同学拿我和萧山开玩笑,大概我们俩看起来太不搭,萧山外向聪明,而我则是太中规中矩的好学生。倒是有人经常拿萧山跟林姿娴开玩笑。女生们总拿林姿娴打趣:“朱丽叶,你的罗密欧呢?”有时候萧山和一帮男生站在走廊里,看到林姿娴从楼下过,一帮男生也会起哄:“哦!朱丽叶,罗密欧在这儿呢!”
林姿娴很大方,开这样的玩笑她从来不生气,顶多仰起脸来冲楼上的那帮男生嫣然一笑。她性格好,脾气又温和,朋友很多,不仅好多女生跟她关系好,不少男生也跟她是很好的朋友。
萧山生日的时候请全班同学吃必胜客,因为他拿到了奥赛奖金。班主任大喜过望,觉得他明年保送名校没有问题了,于是也网开一面,欣然前往。那是班上最热闹的一次聚会,比高考结束后吃散伙饭还热闹。因为还在高二,大家即将面临未来高三整年的煎熬,于是所有的人都兴冲冲。从日复一日的学习中短暂的跳出来,难得的洒脱开怀。
吃完必胜客班主任和几位老师就先走了,于是我们又悄悄转战烧烤店,倒不为吃,是为了喝酒。男生们偷偷摸摸喝啤酒,女生们喝可乐。那天吃了什么我都忘了,就记得一位绰号叫“猴子”的同学侯玉冬喝醉了,一个劲拉着萧山要再敬他一杯。萧山被他灌了好几杯了,哭笑不得不肯再喝,林姿娴替他解围:“别让萧山喝啦,待会儿真喝醉了。”
侯玉冬一脸痛苦状捂住脸:“ORomeo,Romeo!whereforeartthouRomeo?”
所有的人都被猴子怪腔怪调的发音给逗乐了,猴子说:“罗密欧不喝,朱丽叶喝吧,要不这杯酒你替他喝了。”男生们都有点酒劲了,不少人在起哄,林姿娴落落大方:“喝就喝。”她刚接过杯子,就被萧山拿过去了:“得了,还是我喝。”
萧山仰起脖子来,把那一大杯啤酒慢慢喝完,有女生在鼓掌,也有男生在吹口哨。他喝完后,猴子笑嘻嘻搭着他的肩:“行啊,这才叫风度。”
我坐在角落里吃烤好的鸡翅膀,辣得喝了一杯水又一杯水,渐渐觉得胃里难过起来。
那天大家散的时候挺晚了,三三两两结伴回家,我跟所有同学几乎都不顺路,匆忙想去赶最后一班地铁,谁知道萧山追上来,说:“我跟你一块儿吧。”
我问:“你不是住西边?”
他说:“我爸妈回来了,我今天回自己家去。”又催我:“快走,不然赶不上地铁了!”
我们简直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地铁站,还在下台阶就听见地铁进站的轰隆声,两个人都是拼命狂奔,脚尖刚落到站台上就听见车门嘀嘀响,眼看着车门就要关了,萧山一个箭步已经冲进车厢,回过身来抓着我的胳膊就把我拽了进去。我估计车门就是在我身后堪堪合上,差点没夹着我的头发。萧山还紧紧抓着我的手,因为惯性我向前一扑,他已经把我抱住了。
我的耳朵正贴在他的胸前,柔软的T恤下是他又快又急的心跳声,怦咚怦咚怦咚……比我自己的心跳得还要快。刚才跑得太急,我们两个都还在拼命喘气,他身上还有淡淡的酒气,又比我高很多,呼吸仿佛就拂在我的头顶,一下一下,微微吹动我的额发,拂在脸上痒痒的。我几乎觉得从耳朵到脖子都是滚烫滚烫的,在那短短的几秒钟内,我几乎丧失了一切反应的能力,只本能抬起头来。他也正看着我,他的眼珠那样黑,那样深,那样亮,就像是满天的星星都碎了,哗啦啦倒我铺天盖地的倾下来。我被这些星星砸得头晕眼花,连该怎么呼吸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萧山的手终于放开了,可是却滑落下来,就势抓着了我的手。我根本就不敢抬头,挣了一挣,但他握得更紧了,对我说:“那边有座位。”
我们两个并排坐下来,最后一班地铁,人并不多,车厢里空荡荡的。没有人注意到我们,但我想自己的脸一定还很红,只是觉得不安。他没有说话,但他也没有放开我的手,我又尝试着把自己的手指往外抽,他终于问:“为什么?”
我嗫嚅:“这样是不对的。”
“是啊,”他突然冲我一笑,对我说:“我们坐反方向了。”
我瞠目结舌,听到列车广播里报站名,果然是坐反方向了。我就顾着跟在他后头一路狂奔,匆匆忙忙拿月票往里面冲,哪知道他会进错站台坐反方向,连我也稀里糊涂的跟着他一块儿搭错车。
他似乎很开心,哈哈大笑起来。我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那样高兴,但我永远也记得那天他笑的样子,眉目舒展,容颜灿烂。在车厢莹白的灯光下,他的脸庞就像是带着朦胧恍惚的光与影,这么多年来,一直出现在我的梦里。
下午的时候莫绍谦的司机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照例问要不要到学校来接我。这是莫绍谦的作派,他用的人永远像他一样,表面上总是维持了最大的礼貌与客气。我也客气的答说不用了,我会自己回去。莫绍谦虽然很少在这个城市停留,但身为资本家,哪怕他十天半月也用不了一回,他仍旧有车有司机在这里,就好比他有房子有狗有我在这里……我的名字,排在可爱的后面。
傍晚时分我穿过人声嘈杂的校园,同学们行色匆匆,去食堂或者水房。抱着书拎着开水瓶奔忙在路上,常常一个寝室结伴同行说说笑笑,总是校园的一景。如果莫绍谦不来,我通常是住在宿舍里,这个时候也应该打水吃饭,耳朵里塞着MP3,写明天要交的实验报告。
在过马路的时候差点被车撞了,因为站在街心的斑马线上,我好像看到了萧山。我说好像是因为我没有看真切,只是对面人行道上有个相似的背影,从眼前一晃就不见了。但我再也迈不开步子,隔着滔滔的车流,熙攘的长街,我不知道是眼睛在骗自己,还是理智在骗自己,只是失魂落魄。也许我今天就不应该想起他,不应该想起过去的那些事。两所大学挨得这样近,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一次也没有。三年来他就像个水泡,成功的消失在一望无际的人海,然后我就安然的,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再也不会遇见他。
我朝着人影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追出很远很远一段距离,明明知道他不会在哪里,最后终究徒劳的停下来,即使是他又能怎么样呢?
在地铁车厢里,我靠在扶手柱子上,想起很多年前那个晚上和萧山追赶最后一班地铁,那时候的心跳声似乎还咚咚的响在耳畔。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命运曾如此清晰的预知,从一开始我就和萧山错了方向,从此后再也去不了想去的地方。
回到别墅,莫绍谦让我换衣服出去吃饭,也好,今天我的情绪糟透了,如果单独跟他呆在家里,真怕自己会露出什么破绽来。到了那间会所制的餐厅,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来。因为今晚这顿饭,简直是二奶展览会。一张桌子上统共才四个男人,倒带着五个女伴,其中一位还带了两位如花似玉的姑娘。我跟着莫绍谦刚进包厢,就听到旁人打趣那人:“王总今天好兴致,一炮双响啊。”
这位王总我认识,前天还在新闻里头跟市长一块儿剪彩呢。
不能怨我大惊小怪,因为莫绍谦以前没带我出来见识过这种场面。正式的应酬当然没我的份,我又不是原配。像这类不正式的应酬,估计他也嫌我长得不够艳压群芳,又是学生,上不了台面拿不出手。所以我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头一回。
今天请客的就是王总,因为他坐在主人位,我那点礼仪培训知识没忘光,还知道哪是主位哪是客位。鲍参翅肚这帮人估计早吃腻了,所以点的菜都还挺清爽,做法也挺独到,口味自然没得说。这几个人似乎也没什么正事要谈,不外乎吃吃喝喝。我怕说错话让莫绍谦不高兴,所以多吃菜少吭声。没想到王总带来的那两个女孩子,不过和我差不多年纪,长得是美若天仙,喝起酒来那叫深不可测。左一杯右一杯,轮番替那位王总向诸人敬酒,尤其对莫绍谦是左右夹击舌灿莲花,也不知道王总是上哪儿找来的这两个尤物,比所谓红楼二尤有过之而无不及。看了这酒席上诸人的阵势,我才后知后觉的明白今天主客是莫绍谦,其它人都是来作陪的。但那二尤八面玲珑处处周全,也没冷落了任何一位客人,几个男人都被她们哄得心花怒放,连带几位女伴都眉开眼笑,除了莫绍谦。那倒也不是她们没本事,而是莫绍谦一惯这个德性。大概是莫绍谦那不冷不热的样子让二尤生了挫败感,不知怎么话锋一转,二尤就关心起我来。其中一个捧着杯子,细语腻声的十分亲热:“这位妹妹以前没见过,今天初次相见,我就先干为敬好了。”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咕咚咕咚把一整杯酒都喝下去了,这下子我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另一个却已经笑盈盈的说道:“难得大家这么高兴,要不莫先生和童小姐喝个双杯吧,我们两个自然是陪一杯。”
这两个女人,怎么喝酒都跟喝水似的?
我可进退两难了,百忙中还记得偷瞥一眼莫绍谦的脸色,我不敢指望,但我知道只要他肯眉目间稍有暗示,这些人就不会为难我了。但他却还是那幅不动声色的模样,那二尤已经左一句右一句哄起我来,可怜我哪是她们的对手,稀里糊涂就已经被灌下去了好几杯。虽然是红酒,但双颊发烧,晕晕乎乎。再这么下去我真要醉了,我身子发软,胃里更难受,连手都开始发抖,终于借着酒劲,大着胆子在桌子底下轻轻拉了拉莫绍谦的衣角。
莫绍谦也没有看我,也不知道是替我解围呢还是替我添乱,只闲闲的说:“你们别灌她了,她不会喝酒。”
“哟,莫先生心疼了。”一个似嗔非嗔,另一个就更是眉目传情,眼似秋波:“莫先生要是心疼,那这杯莫先生替童小姐喝了吧。”
莫绍谦却是似笑非笑:“听听你们俩这口气,我哪还敢替她喝。”
席间的人都哄然大笑,好像他说得跟真的似的。
我酒劲往上冲,心里却不知道为什么发冷,手也不听使唤,拿过杯子就说:“没事,我自己喝!”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那两个尤物彻底针对我了,我喝了这杯后她们拍手叫好,马上服务生又给我斟上一杯,走马灯似的轮流灌我,连别的人也来起哄,这个说那个敬,我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彻底高了,还敢跟二尤叫板,端着杯子去灌她们,最后意识模糊,什么也不知道了。
稍微清醒点我已经在车上,莫绍谦的迈巴赫,这车还是我让他买的呢。当年他在宾利和迈巴赫里头拿不定主意,我说选宾利吧,其实我挺喜欢迈巴赫的,我就知道他瞧不上我的品味,所以我撺掇他买宾利。结果他还真买了迈巴赫,多好啊,多小言的车啊。悦莹一天跟我念叨三回,说小说里的男主都用这车,就她那暴发户的爹不懂得欣赏,不肯买。
这车贵就贵在几乎全是订制,光这座椅上的真皮据说都来头不小,是从小没挨过一鞭子的小牛,剥下来后手工硝制,挑出纹路与颜色最无差异的,然后再精心一针一线缝制。光这个座椅就用了好几头小牛——我真对不起这些牛,我吐在了座椅上。
莫绍谦让司机把车停下来,我蹲在路边吐啊吐啊,车也停在那里,四门大开着,司机拿着纸巾盒收拾了半天,又不知道喷了多少香水,最后我重新上车的时候,那车里全是Tiffany男用香水的味道。莫绍谦喜欢这个牌子,连车上都有一瓶,可是我闻到这个味道,只觉得又要作呕。
终于忍到家里,我跌跌撞撞爬上楼,摸到自己房间,居然还能挣扎着洗澡,而且还没有被淹死在浴缸里,我连头发都没有吹,出来看到床我就倒了下去,像头猪一样沉沉睡去。
我睡的不好,做噩梦。梦到漆黑一片,要哭又哭不出来,全身都没了半分力气,身上像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又像是溺在水里,不停的往下沉,往下沉,却挣扎不了……所有的一切都离我而去,从此后永远陷在绝望的黑暗里……我连哭都没力气,一动也动不了,四肢百骸都像不再是自己的,全身都像被抽了筋,剥了皮。就像是传说里的龙女被拨了鳞——可我心里明白,这不是天遣,只是命,是我的命。怎么都挣不开。最后终于奋力睁开了眼睛,黑暗里只能看见莫绍谦的眼睛,幽暗而专注,却并不像是在凝视我,仿佛是在端详什么陌生人。
我似乎还在哽咽,今天晚上我给他丢脸了,虽然他没有骂我,但我知道。我只觉得很害怕,我承担不起惹怒他的后果,却因为情绪而放纵自己失态。在这样安静的夜色里,他的眼睛让我感到惶恐。我伸出手搂住了他的脖子,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几近喃喃的说:“不要离开我……”
他没有回答我,只狠狠用了一下力,疼得我差点要叫出声来。
这个禽兽!
没等他折腾完,我又睡着了。
这一觉睡到大天亮才醒,窗帘密闭四合,周围安静极了。落地窗帘底下才有绒绒的一圈光,我翻了个身,缎子的被褥清凉,差点从我肩上滑下去。宿醉的疲倦与困乏让人懒洋洋的,不想动弹。床上没有莫绍谦的任何气息,我旁边的枕头仍旧是篷松无痕。我想昨晚的事大约是我做梦,要不就是喝太多的幻觉。我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最后在床头柜上摸到手表来看,已经七点了。
爬起来洗漱,然后下楼去,楼下空荡荡的,只有家务助理在做清洁,见着我露出一个职业的微笑:“小姐,早。”
“早。”我踮起脚往花房那边张望,家务助理猜到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先生一早走啦,司机送他去的机场。”
莫绍谦走了,听到这句话,我整个人绷着的弦都松了,高高兴兴换衣服去学校。
上午只有两节课,下了课我本来想回寝室去补眠,但悦莹死活拉着我陪她:“大好辰光睡什么觉啊?快跟我去篮球馆,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今天在那儿有场选拨赛。”
“机器人有什么好看的?”
看悦莹两眼发光的样子,我就知道她又犯花痴了,果然她说:“慕振飞!慕振飞要来啊!”她抓着我的手乱摇:“是慕振飞啊!听说他们学校由他带队,今天他会来!”
拜悦莹所赐,我对这位慕振飞的事迹知之甚详。丫简直是丰功伟绩数不胜数,从逼宫后勤集团到跟辅导员叫板到被校长钦点,屡屡还传到我们这边来,可见名头有多响招牌有多亮fans有多狂……据说隔壁学校每年新生入学的时候,只要丫坐镇学生会,连迎新会都会显得格外热火朝天。对于一个以理性和冷静著称的理工大学而言,出现这样的狂热容易么?
每次提到他,悦莹就长吁短叹:“隔壁建校也有一百多年,出色的人也多了,可恨都生得太早,没等我看上一眼就都不在了。能和慕振飞处在同一时代,真是好幸福好幸福哦……”后头那个“哦”字,还是标准的台湾腔,听得一阵阵肉麻。
今天能见着慕振飞的真人,估计她会幸福的睡不着了。
看到慕振飞的刹那,我算是彻底意外。倒不是对面看台上,一群美眉打着横幅舞着彩色的拉拉花,那阵势跟流川枫的亲卫队似的,只差没满场飞心心眼然后万众齐呼我爱你。而是这位慕振飞同学,长得真是太标致了。我就知道悦莹一贯以貌取人,但我怎么也没想到传闻中那个飞扬跋扈的慕振飞,竟然是唇红齿白少年郎,笑起来还有酒窝,怎么看怎么眼熟,终于想起来原来是像年轻时的陆毅,又有一点像十几岁时的田亮,总之一张脸阳光灿烂。"
真是人不可貌相,这年头连小白脸都不是等闲之辈
不过等他往场地中心一站,那个目光,那个气势,还真是渊渟岳峙。用句武侠小说的话来形容,一代宗师气派啊。就跟张无忌似的,看着以为是个小道童,谁知一出招就横扫光明顶。只见他拍了拍巴掌,然后一队人马就凑到了一块,头碰头肩并肩,最后一一搭住手掌,发出激昂的狂吼:“必胜!”看台上不少本校女生连立场都歪了,情不自禁发出赞叹似的欢呼。不过赛况一点也不激烈,最后以我方代表队惨败而告终,虽然我们也是一流的综合类大学,名下好几个理工类学院在全国排名也不算太差,但是跟隔壁学校实力强大的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高材生们比机器人……还是算了吧。
虽败犹荣,我方领队的师兄还挺幽默的开玩笑:“下次我们不比用机器人码双子塔,我们比用机器人做诗好了。”
在全场的哄笑声中,双方队员握手,合影。拉拉队一涌而上,劲歌热舞响起来,偌大的场地里顿时热闹起来。悦莹拖着我直奔场中去近距离观察帅哥,我差点没被挤出一身汗来,看悦莹那劲头,不挤到慕振飞身边去誓不罢休。就在这个时候,隔壁学校一帮热血的男生已经把慕振飞抬起来,高高向空中抛去。在众人的欢呼与轰然的笑声中,我往后退了几步,试图远观这花团锦簇的场景。悦莹已经挤到了人群包围的核心,回头不见了我,她急的大叫:“童雪!童雪!”
她的声音很大,嘈杂的音乐声中我还是听到了。“我在这儿呢!”为了让她看到我,我一边大声答,一边蹦了起来。
我大意了,我太高了,我平常不高,但跳起来就很高了,正好一个黑黑的不明物体“嗖”得就朝这边撞飞过来。就跟颗子弹似的,我还没反应过来,那个东西已经直溅到面前,只听得“啪”一响,突如其来挨了这么一下子,我顿时滑倒在地,狠狠摔了一跤。
那个疼啊,幸好本能的闭了下眼,就这样那个不明物体还正巧砸在我眼皮上。疼得我两眼哗一下子热泪全涌出来了,模模糊糊什么也看不清。旁边已经有女生看我摔得狼狈,跑过来搀我。我抹了一把眼泪,挣扎着还想自己站起来,就听见那个女生尖叫:“哎呀流血了!”
我左眼根本就睁不开了,右眼也不停的掉眼泪,隔着泪帘恍恍惚惚看到手上有一抹鲜红。我跟这学校真是八字不对盘,真的,自打进这校门我就三灾八难的不断,到今天还没完没了。我那些封建迷信的思想还没冒完,悦莹已经急匆匆扑过来直叫:“童雪!童雪!”那反应就跟八点档电视剧似的,急得只知道摇我了。我被她摇得七晕八素,还没等我缓过劲来骂她,人已经全围拢过来,七手八脚的搀起我来,这时候有个男生的嗓音响起来:“快送医院!我背她!帮忙扶她一把!”其实我只是伤了眼睛又不是伤到腿,但几个同学已经七手八脚把我扶上那男生的背,说实话我什么都看不见,两眼都有温热的液体正拼命的往外涌,嘀嘀嗒嗒落在那男生的脖子里,也不知道到底是眼泪还是血。我琢磨我是不是要瞎了,我要是真瞎了莫绍谦会不会终于要把我给甩了……-
这当头我还有精神胡思乱想,大约因为一路上泪眼花花,什么都看不清楚。但我知道已经出了篮球馆,路过逸夫楼、管院综合楼、友好樱园、金钱湖……一路上都是我最熟悉的校园,不用看我也知道。出了北二门就是我们学校医学院的附属第一医院了,背着我的那个男生步子非常快,但这一路全是上坡,我听到他已经在喘气。
我大概被颠得昏了头,或者是晕血的毛病又犯了,虽然看不到血,但呼吸里全是血的腥气。我头耷拉下来,有气无力。这男生的肩膀很宽,但并不夸张,不是那种肌肉鼓鼓的,我又想起了萧山,每当我要死不活的时候,我总是能想起他来。每次他在篮球场打球,我路过的时候,一堆打球的男生里面,我总是一眼就可以看到他,大汗淋漓,把背心都汗湿透了,露出的肩头很平,很宽,其实萧山从来没有背过我,就是很久很久以前有次做梦,梦到他背着我。梦里他背着我走在附中的那条林荫道上,天空全是碧绿的枝叶,叶底一篷一篷的马缨花,就像是淡粉色的丝绒,又像一小簇一小簇的焰火,开满在蓝天的底子上。-
在梦里他背着我一直走,一直走,我搂着他的脖子,问他:“你要把我背到什么地方去?”-
他说:“到我的心里去。”
梦醒来的时候我十分惆怅,如果真有过这么一回,该多好。
我们进了人声嘈杂的急诊部,我听到悦莹带着哭腔叫医生,然后我被放下来,放到椅子上,医生来了,护士也来了。医生让我仰着头,有清凉的棉团,带着消毒药水的气息,轻轻拂拭过我的眼皮,一阵楚痛让我全身都发抖。
医生问我:“能睁开眼睛吗?”
我努力试了一下,视线还是模模糊糊的,左眼更是不敢用力。医生唰唰的写着字,说:“你们是本校的学生吧?带医保卡没有?先去帮她挂号交钱,上楼去做检查,看看有没有伤到眼球。”。
我努力睁大右眼,想要看清什么,可终归是徒劳,只要眼珠子稍稍一转,我的两只眼睛就同时流眼泪。悦莹是真的要哭了:“我们没带卡……”
“我去交钱。”应该是背我来的那男生,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说话的声音还有点微喘,大概是因为刚才跑得太快:“你在这儿陪她。”
医生用消毒纱布暂时盖住了我的伤眼,我跟瞎子似的被悦莹搀着上楼,很快检查结果出来了,外伤性角膜穿孔,然后医生建议紧急手术。悦莹哇一声就哭了,我也很害怕,所有不好的念头一下子全涌进脑子里,只怕进手术室出来我就是瞎子了,幸好还有背我来的那个男生,他并没有劝悦莹,也没有劝我,而是握了握我的手:“我们在外边等你!”
他的十指微凉,握着我的手的时候很用力,就像萧山每次握的时候那样,他总是攥得我都微微发疼。我其实心里害怕极了,连手腕子都在哆嗦,我握着他的手,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护士就来催我了,我左眼根本就不敢睁,右眼也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一点儿朦胧的影子,我努力的看了一眼悦莹,她靠在墙那儿哭呢,还有那个男生,我想如果我要是瞎了,这可是我看到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眼了。
手术没我想的那样漫长,也没我想的那样恐怖,最后整个??
mafalda2009-05-28 17:15:47
回复:千山暮雪(完结+番外)ZT
朝阳宣武2009-05-28 21:30:10
haha~ 9494,为了虐而虐,匪大真是当之无愧的后妈
anbrasia2009-05-29 00:29:45
越来越不喜欢她的书,男主都是虐且爱,死去活来的
乌兰2009-05-29 00:54:57
谢谢搬书
东岸夏日2009-05-29 09:11:22
她最近书里的男主都奇怪,喜欢使劲的憋着,还憋好几年,喜欢就说
lisasurf2009-05-29 10:37:11
totally agree....
乌兰2009-05-29 10:56:06
是啊,这么憋着都该便秘了。那个别扭劲,太小孩了
roeetang2009-05-29 17:45:22
很强大的,为什么看的时候竟然还是落进去了,还看的心一抽一抽的疼啊· · ·
guaiwolf2009-05-30 11:09:47
看了开头就没有动力继续了 看着就是跟以前大同小异的故事
念亲~2009-05-30 13:12:54
慕振飞的番外没看懂啊,为什么他应该姓莫?好像姓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