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在加拿大, 两年前申请加拿大移民, 几个月前已经体检, 但还没有正式批准.
也就是体检后, 还没有任何消息.
现在想回国跟女朋友结婚, 我有三个问题紧急求教:
1) 我需要报告移民官结婚的情况吗? 最迟可以什么时候报告, 能不能拖几个月,
等移民下来了, 再报告已经结婚? 比如, 年底结婚, 但明年5-6月再报告?
2) 需要立即把新婚妻子的个人材料递上去吗? 就象我自己当初申请移民的那些材料.
可是, 我的本意是自己拿到移民后, 再递老婆的移民申请, 分两步走.
3)是否会影响移民申请的进度呢?
是否会大大推迟移民批准的时间. 因为多了一个人的材料审理?
比方说, 本来今年年底可以批准, 然后登陆的,因为我要在结果下来之前结婚,
导致推迟半年到一年才能批下来.
请专业人士指教.
这件事对本人非常重要, 将影响下一步很多事情的安排,
道听途说,没有把握的朋友, 请不要随便发表评论.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