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lin2006-02-08 22:27:25
我于2006一月完成答辩.2005年12月向学校提出申请OPT.因我没有收到学校发出的通知我取OPT I-20 的信,因此没有即时取出I-20,错过了申请OPT的期限.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1)我丈夫在美国(F-1),我可否申请F-2?
(2)我们只有中国的结婚证.是否需要寄回中国公证?还是可以在美国公证?如果可以在美国公证,该去什么机构公证?
(3)是否可以去墨西哥公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