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急死了!请各位大侠帮我评估一下吧:
最近工作要丢。祸不单行,刚发现律师去年给file时写的petition letter居然只有短短半页纸,只怕这样连RFE的机会都没有就会据掉。我想自己补一份相当于petition letter的材料加进去或许还有救,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了。
我想问的是:我现在的情况,你们觉得还有可能再递交东西吗?我觉得应该还没有审到我吧:NIW-VSC: RD 9/28/05,ND 10/12/05,目前VSC processing date 是9/24/05。具体怎么操作呢?能不能给我点建议?
多谢你们了,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