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3月份从新西兰拿到来美国一年有效(到2006年3月)的多次往返B2签证。在2005年6月,我来美4个礼拜。然后2005年11月底,我第二次来美,到2006年1月回国3个礼拜。然后在2006年2月第三次入境美国,入关时给HALF A YEAR B2 PERMIT UNTIL AUGEST 9TH,2006.前面几次来美我都是来VISIT男友, 在3月底,我们决定结婚。我老公在申请公民的过程中,两个多月前已经过了面试,不确定在8月初公民能否下来。我的问题是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半年?我的延期申请在什么时间必须上交移民局,比如说到期前的一个月,还是只要到期前递到就可以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