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也就是回美证?
如果申请到AP,可以不用而保留H-1吗?我想继续申请和使用H-1,只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使用AP,可以吗?
AP是什莫样的?象签证一样定在护照上吗?
一旦使用AP入境,就变成AOS了,而不再是H-1了,对吗?只要不用AP入境,就可以一直保持H-1,对吗?
使用AP的最大劣势(和使用H-1相比),在于万一485被拒,就要离境重新申请H-1?
AP是多次往返的吗?大家填AP申请表的时候都是填要求多次吗?
我看AP申请表上的本意似乎AP只是供紧急情况下返回美国只用,并不是美国政府提倡的方式。但是大家把它当成回美证似乎频繁使用,会有问题吗?
我可能要经常离开美国出差,不知道能否把它当成多次往返签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