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boping2006-07-05 06:53:35
致有关人士,

我们想籍此信来表示我们对陈柏平被判有侵害儿童罪而被监禁之事感到的极度震惊,恐慌, 和抗议. 我们的理由如下:

1. 我们所听到的陈柏平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专业人士, 他在一切与工作有关的场合都为人谨慎稳妥
2. 我们知道尽管没有任何证据来支持原告的指控, 但是他还是被判为有罪.
3. 对他的指控是出于这样一个女孩: 据可靠的成年人说她易发脾气, 情绪不稳定, 反叛且敌视权威. 然而, 在此案中提供证据好象都成了被告的事. 那么, “只要不能在排除任何合理置疑后证明一个人有罪, 此人就是清白的”这条法律原则又在哪里?
4. 我们无法想象任何人会这样来牺牲自己的家庭, 前途, 和自由, 尤其是对于身居异国他乡的陈柏平, 正刚刚开始看到自己辛勤劳作的果实— 生活稳定, 收入, 住房, 而这些在中国文化中被视为生活的头等大事.
5. 性行为不端在全球的华人社区里, 在柏平这代的人中是极为罕见的.
6. 他会在三年多时间里,如此频繁地调戏一个十岁的少女, 而与此同时没有在其他的儿童尤其是在那些发育得更成熟的女孩面前显露任何性变态的迹象. 这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7. 他所有其他的学生家长对他颇有好评, 而且都很尊重支持他.
8. 众所周知, 此女孩在从师陈柏平其间, 琴艺有长足的进步. 如果每堂课都有这般的骚扰罪行, 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进步? 她怎么可能专心致志,积极主动地去练琴?
9. 他又怎么可能冒险在一个随时有保母或妹妹出入的客厅, 一周接一周地犯罪?
10. 对于只有一个成人和一个儿童在场(尽管他们还不是在一个封闭的场所)的案件, 如果仅凭一个女孩在法庭的一面之辞就能定罪并判刑一百年, 这让全国无论是华裔或是非华裔的音乐教师怎么再把这项曾是高尚的教育活动视为是安全的?
11. 作为美国的华裔公民或居民, 我们深知历史上美国人对中国移民的态度. 我们的成员中很少有人在社会上会做些事来吸引不必要的注意力, 即便有也是很少, 而且在家庭以外的公共场合都是谨慎从事.
12. 我们知道此案的陪审团中没有一个是华裔. 而我们华裔却是湾区最大的移民群体, 是建设当地多元文化, 经济繁荣, 维持社区价值观念和不可缺少的力量. 切不论陪审团的选择来源和程序的好坏与否, 柏平一案的陪审团种族结构这么单一, 他们怎么能充分理解一个来自我们华裔社团的新移民?

我们完全不能理解一致通过的有罪的判决竟然这么快就出现在法官面前. 我们敬请有关当局立即释放陈柏平并给其为自己平反的机会.


200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