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fafff2006-07-08 22:18:21
纽约州上诉法院:无社安号码 可拒发驾照



【美联社纽约六日电】纽约州中级上诉法院6日裁定,纽约州监理所(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简称DMV)可以规定移民必须证明在美国合法居留,才能拿到驾照。纽约州高等法院法官史密斯(Karen Smith)去年下令监理所不得再拒发驾照给没有社会安全号码、或无法证明在美国合法居留的移民。但是,曼哈坦纽约州中级上诉法院以五票对○票推翻这项裁决。
上诉法院驳回非法移民的申诉,裁定史密斯法官不应禁止监理所执行所长马蒂内斯(Raymond Martinez)制定的身分证明程序。代表原告的波多黎各法律辩护与教育基金会律师梅尔(Foster Maer)说,他们正研讨上诉法庭的裁决,并考虑向奥伯尼的纽约州最高法院上诉。纽约州监理所2004年开始取消非法移民的驾照,而维护移民权益人士宣称此举将使多达30万人无法开车,并使一些人失去谋生能力,许多人则将被迫非法开车。

上诉法院举出一些事例,包括有57个人用同一个社安号码取得驾照,还有一个出租车司机利用两个不同的社安号码拿到两份驾照,其中一份用来申请保险,另一份用来对付交通罚单。

本案原告在2004年8月控告马蒂内斯,指称马蒂内斯违反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并踰越权限施行移民法。史密斯法官同意原告的说词,并在去年5月裁定原告胜诉。但是,上诉法院法官6日说:「本庭发现马蒂内斯所长施行的身分证明程序,获得州法和联邦法授权,并促进州方的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