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类似经历。我搬家前一个月跟移民局大电话更新地址(我暂时两边都能收信),搬家后几天我的485批了,由于一直没有收到改地址的confirmation letter,怕卡会寄丢,就又跟移民局打了个电话,结果被告知地址没有改过来,就让他们再改一遍。打完电话当天,我在老地址的朋友就高诉我卡已经收到了,并帮我们寄了过来。
事情到此似乎就圆满解决了。但今天收到一封移民局的心,是关于我第二次改地址的。说我的卡已经寄到老地址,他们没有收到退回的卡。居然让我file I-90打指纹重新作卡。砍意思好像认定我的卡已经丢了。
我的问题是,我当时打电话只是要求改地址,并没有说卡丢了,而且也在他们要求的30天以内 (按他们的规定报失要在30天后)。我能不能不管这封信就用我已经拿到的卡呢?他们写这封信时不会已经cancel了我的卡吧?如果重新作卡要多长时间?
多谢分享你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