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有本难念的经2006-08-24 17:13:28
我是加拿大的PR,持B2来美结婚,身份转换为H4(网上已经批准,还没有拿到信件),也JOIN IN 到LG的485(以B2的身份+结婚的证明,已经FP),申请EAD也批准了,现在的想同时保持身份,出入自由,开始工作,问题是:

我可以作为加拿大公司的职员在美国工作吗(不用EAD的情况下)?
在H4有效期(I 94)我可以不办AP回加拿大30天内返回美国吗(是想用30天的规定,从陆路走,怎么知道我离开30天呢?)
那如果回中国的话,是否只有办AP这条路?
我的B2是否就此失效了呢(10年)?如果在485PENDING 之内,H4又失去了的情况下,是否B2还有效?
拿到H4的批准之后,是否要自动给我们2人的485补材料呢?

因为情况复杂,看了你以前的文字,才发现也有些违背你一些办理手续的告戒,但是是自己摸着走过来后,才发现情况的微妙,自己走到这一步也前后为难了:父母70了,又都在加拿大;老公又在美国,两难。。。所以不希望成为其他人的效仿,诚心请教,还盼费神一一答复。

多谢了。
xiaobaitu2006-08-24 18:25:35
回复:诚心诚意请教xiaobaitu @-@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2006-08-24 18:43:11
多谢答复,还有疑问请解惑
xiaobaitu2006-08-24 18:48:44
H1B和L1都需要雇主提出申请,EAD可以同时为两个公司工作
xiaobaitu2006-08-24 18:50:44
不一定每个移民官都对B签证入境后结婚的抱有敌意,要看你遇到的人,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2006-08-24 19:16:22
回复:不一定每个移民官都对B签证入境后结婚的抱有敌意,要看你遇到
xiaobaitu2006-08-24 19:21:00
如果手里没有H4批准信也没有AP,不可以离境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2006-08-24 19:23:20
只去加拿大1-2天,可以用30规则回来吧?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2006-08-24 19:26:21
难道使用30天返美不适用AOS的人?必须还要有其他的身份?
xiaobaitu2006-08-24 19:31:31
你有一张AOS的I-94卡吗?如果有,当然OK。但据我所知,要用AP回来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2006-08-24 19:33:50
就是说30天是要同一张没有失效的I94合并使用才可以,对吧?看来也要
xiaobaitu2006-08-24 19:36:43
应该说,有效的I-94是适用30天rule的依据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2006-08-24 19:44:41
明白了,那主动补材料对I485有没有坏处呢?
xiaobaitu2006-08-24 19:47:33
没有必要画蛇添足,等收到RFE或面谈通知再说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2006-08-24 20:02:26
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