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梅案说明些什么?
贺梅一案的终审终于落下帷幕,包括网络在内的媒体已经有诸多评论。不过,柞里子以为仍旧有几句话可说。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俗话说:“将心比心”。柞里子以为这是为人的最起码的准则。有谁会愿意别人从自己手中抢走其子女?柞里子以为无有。由此推断:但凡同亲生父母争夺其子女者,绝对不可能是什么正人君子。故贝克夫妇之为小人,不待终审于其不利之后,企图利用电视做垂死的挣扎而后知。不过,贝克夫妇只是贝克夫妇,并不代表美国人。贺梅一案的终审之所以能够有如今的结局,贝克夫妇企图利用电视的行径之所以立即遭到法官的警告,正是因为美国人并不都像贝克夫妇那么卑鄙无耻。
如果媒体的报道属实,贺梅的父母也极可能不是什么善类,至少不是什么明白人。不过,贺梅的父母只是贺梅的父母,并不代表中国人,其道德与智力上的缺陷并不足以丢中国人的脸,正像其打赢这场官司并不足以为中国人争光一样。国人在中文网络上对贺氏夫妇的批评甚多,正是中国人并不认同贺氏夫妇的明证。但凡企图从贺梅一案而推论美国人与中国人禀性之差别,或分析美国文化与中国文化之异同者,皆失之。
贺梅案的裁决是否应当考虑贺梅的利益?柞里子以为不当。不过,不是因为贺梅的利益无关紧要,而是因为无法对“什么对贺梅有利”作出正确的判断。中文有“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说法,英文有“The end is good, all is good”的说法,说明无论中西文化都认识到命运的不可逆料。但凡根据眼前的种种而作出贺梅归贝克抚养更有利于贺梅之将来者,即使其动机绝对善良纯净、认识绝对充分正确、分析绝对客观周全,这样的结论也极可能被将来的事实证明为绝对的错误。
柞里子既不信鬼、也不信神,却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理。无论贺梅父母的人品如何,也无论其当初将贺梅托付他人抚养出于何种动机,其索回贺梅抚养权之举,乃出自父母对子女的亲情,这一点无可质疑。无论贝克的人品如何,也无论其当初收养贺梅出于何种动机,其拒绝将贺梅交还其亲生父母之举,乃是对亲情的公然践踏,这一点也是无可质疑。在人际关系之中高,有什么能够高于父母对子女的亲情?柞里子以为无有。如果明目张胆地践踏亲情之举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与维护,试问天理何在?贺梅案终审终于推翻初审的裁决,将贺梅交还其亲生父母,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但凡藐视天理以逞己欲者不可不察,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