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来美F1,2004拿到Master of architecture,2005年转H1B至今,一直在加州的一个跨国大公司工作。期间未提出绿卡申请。
现在公司有意向让我回中国的分公司担任manager,常驻上海。依然算美国公司的雇员,工资也通过美国总公司拿。
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
(1)是否可以在上海提出绿卡的申请?(可否算EB2-members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dvanced degrees?)
(2)是不是要在劳工卡拿到并且递交i-140之后才能回去?
(3)是不是应该选用Consular Processing?
(4)是否在i-140批准后需要回美国的总公司工作一段时间直到拿到正式的绿卡?如果是,大概多久?
请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