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已经准备了:
I-140 表格,750(B)表格两份,6封推荐信,cover letter and petition letter,学位证书copy
B: 请问是不是还需要交以下材料:
照片?护照复印件?目前的身份证明(H-1 approval notice)?
I-94卡?税单?工资证明?以前的身份证明(F1, I-20, H4 approval notice)?
请各位明白人确认一下,A里面的材料是不是已经足够了?B里面的材料究竟需要么?还是在I-485的时候才需要交?
如果必须交的材料还缺了什么,请提点一下。
另外问一下,目前单位在Massachusetts, 根据7/30以后的direct filing, 应该交到TSC, 但是想赶在涨价前交,如果7/30之前递,是不是可以根据新规定也交到TSC? 还是必须仍然交到NSC?
盼复! 先叩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