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来这里问过了,我的140RFE来了,要求说明在××年月之前我已经具有了符合labor certificate的工作经验和上面要求的skills。
我终于看到了我的labor certificate上具体说明的要求哪些skills,那么是不是在准备的working expeirnce letter中就把这些skill照搬进去就可以了? 我觉得照搬似乎有点不妥,但是很专业的东西,如果自己再用别的语言写写,也许别人就看不懂了。
请问大家是不是直接照搬LC上的skill要求就可以了?多谢!
还有,我的律师寄给我的RFE notice是白纸的,叫我自己弄好了直接给USCIS发回去(太不负责的律师,我懒得再push他了,我自己弄就自己弄吧)。可是有时候看到大家说RFE是一张黄色的纸,请问我到时候要寄补充材料出去时,就附上律师给我的这个RFE的复印件就可以了,还是需要律师把原件给我,我用那个寄出去?
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