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angel2008-01-25 06:15:25
(1)看到张哲瑞律师专栏说:I-485等待审理期间,C女士被解雇,失去了H1B身份,但基于等待审理的I-485,她可以“合法停留”,但不能从“合法停留” 状态转变为非移民身份。C女士进入“合法停留” 状态一段时间之后,不能再转为非移民身份,如H1B,即使她又重新找到一份工作。

看到一个回帖说:如果已经没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在境内将无法申请新的非移民身份。递交H1/H4申请那天,必须还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AOS不行),否则都要离境重新签。

您的回答是失去工作,进入AOS状态,找到工作可以在境内申请H1 transfer(即使H1没连续)。所以很困惑,是不是理论上规定不能从“合法停留” 状态转变为非移民身份,但实际上如果中断时间短,小于1个月,可以被ignore,即使进入AOS状态,找到工作还是可以在境内申请H1 transfer呢?请您给解答一下。

(2)张哲瑞律师专栏说:如果申请人原本持有H-1B或L-1签证,那么可以在I-485申请等待期间不申请AP,而通过再次申请H-1B或L-1签证返回美国为原本的雇主工作,其I-485也仍然有效。

您的回答是再找到工作,如需出境去重签H1,用新的H1(不再是为原本的雇主工作)再入境,并不等于放弃了这次身份调整的申请,即485仍然有效? 感到困惑,您能给解释一下吗?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