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perm,去年7月同时递交140&485,1月底就要离开公司,140&485 pending>180天,已interview了两家公司,可能拿到一个offer(在外州),继续在找工作.不想用EAD,想用H1 transfer,担心即使拿到offer,来不及月底前把transfer的申请寄到移民局.
请问:(1)如果H1没接上(即使很短时间),月底H1中止后,是否因为485pending,属于合法居留,但自动进入AOS状态?拿到offer不能在美国境内转回H1,必须出境去重签?在美加边境要交回原来的I-94吗?交给谁?
(2)重新签了H1再回来,因为换了雇主,中间H1没连续,140&485还有效吗?是否等于放弃了申请?
(3)如果间断时间短(不超过1个月),在境内申请H1 transfer,移民局有没有可能批准?如果批了,中间出现过gap,会不会影响到140或485的批准甚至以后绿卡的再申请?
(4)据说485pending>180天,公司不能revoke 140,是指140已批准的情况下,还是140没批也不能revoke?
(5)公司律师说不会revoke 140,如果没有RFE,离开公司时140&485 pending>180天,是否140还有可能批准?然后485可能批?
(6)是否应该主动通知移民局换公司的事?新公司必须出继续sponser140&485的证明吗?说了会影响140&485的批准吗?不说移民局会通过H1 transfer注意到吗?
(7)看到交了140的移民申请,不能再转换成F1或B等不能有移民倾向的非移民身份,那包括TN签证吗?
不清楚的事情太多,请各位大侠高人帮忙指点一下,怎么做才能避免对以后产生不好的影响?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