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父亲病危(Lymphoma),被医生告知还有几个月 。。。他想立刻回国。
遇到这种情况,我不忍心阻止他。鉴于身份上的限制,向大家咨询如何降低风险。
老公现在一所大学做Assistant Professor,O1。
2008年1月初,老公递交 I140 and I485 申请 (EB1-b),我作为Dependent递交I485
我们都已收到EAD 和 AP。但I140 Pending.
他向他们学校的International Affairs 询问后,被告知O1只能用AP Reenter USA。但若I140 被拒,身份变 Illegal。
以上说法正确吗?O1 可以象H1B那样去使馆签证吗(Still O1)?
急,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