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u2009-05-13 05:24:41
刚才研读了过去相关的帖子,学习到很多,但是还有几个问题搞不清楚。 现在整理一下。 很多朋友阅读了前边的帖子,看来这也是个不少人关心的问题。恳请皮匠,知名度比较高, 小白兔等专家 和有类似经历的朋友会诊,分享。万分感谢!
情况:
NIW-140 去年4月被批 ;刚刚收到 USCIS 的 EMAIL notice, 485 不幸被拒, 原因尚不明了; 老婆正在使用EAD 工作,并且她没有申请H1/H4 身份 -- 对GC过分乐观了:(
问题:
1: 递交I-290B 申诉期间老婆的身份是否合法?
2: 递交I-290B 期间老婆的能否继续使用EAD 工作?
3:可不可以通过马上申请 H1 (公司愿意出面申请) Or H4 (我是H1)以保持身份?
4:老婆申请 H1 /H4是不是 必须出境签证?
5:能否立即同时递交EB1 140+485 来维持老婆的合法身份和工作(EAD)?
6:可不可以先motion to reopen, 不行再file I-290B上诉 以拖延时间来申请H1/H4?
附:皮匠 老师的精彩博文: 鸣不平的的 I-290B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4&postID=22968#I140-485
usedtobeadoctor2009-05-13 05:51:16
事先什么征兆都没有就直接据了?
agu2009-05-13 06:48:57
回复:事先什么征兆都没有就直接据了?
Sparty2009-05-14 16:19:00
file的时候你都没有检查Part3?不能完全相信律师的眼睛。